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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6 生效日期: 2007-12-26
发布部门: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梅市府办[2007]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年)〉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年)》的实施意见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振兴计划》)包括《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纲要》、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5个专项规划和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工业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旅游发展5个专项规划,属我省“十一五”区域规划,是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山区的细化。按照《振兴计划》的预期,“十一五”期间山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为年均增长12%,高于全省预期9%的发展速度3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山区加快发展的大力支持。为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主要预期目标,切实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步伐,现就贯彻《振兴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对照《振兴计划》确定的山区发展预期目标,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大都与之存在一定差距,这既增加了我市加快发展的压力,也增强了我市加快发展的动力。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经济发展速度预期为10%,与《振兴计划》预期山区平均发展目标相差2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预期13000元,与《振兴计划》预期的14600元相差近11%;工业总产值预期增长14%,与《振兴计划》预期的增长20%相差6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2%,与《振兴计划》预期的增长27%相差1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预期分别为5%和5.5%,与《振兴计划》预期的增长7%和6%分别相差2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按五普口径计算)预期达50%以上,与《振兴计划》预期55%的目标相差5个百分点左右。全市上下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转变发展观念,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步伐,力争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主要预期目标,努力缩小我市与全省以及兄弟市的差距。
  二、切实加快产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将发展重点引导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实际的“高增长、高潜力、低物耗”产业上来,围绕建设“三基地一屏障”(新型特色工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和全省的重要生态屏障)要求,把电力、矿业、汽车配件、电子信息培育成百亿元产业,打造全省重要的电力生产基地和汽车零部件基地,建成全省重要的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旅游农业基地和农产品生活加工供应中心,建成闽粤赣旅游休闲度假中心,积极推进机电、电子信息、铜业、物流、水泥、陶瓷、医药、农业、旅游、矿业、建筑业、林业等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把产业发展与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产业发展带动园区发展,以园区发展促进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的提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技术和品牌创新,提升产业整体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快工业化进程。
  1、千方百计增加工业经济总量。
  (1)努力改善投资创业环境。继续加强交通、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加快福建江西等省的省际高速公路梅州段建设步伐,大力改善我市的区位条件。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支持招商、支持企业发展的崇商重企的良好氛围。加强职能部门沟通和配合,努力营造服务更优、效率更高、门槛更低、成本更廉的投资环境,关心支持引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促进以商引商的良性循环。重点解决好当前制约我市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土地资源、电价偏高、用工相对紧缺等问题,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根据当前产业转移的新特点,科学定位,合理开发,按照管理规范化、园区特色化、产业配套化、招商互动化的发展思路,走一区多园、特色发展的园区建设道路,把园区建设与工业结构调整、城市重点发展空间拓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梅州高新区为主导,协调发展4个市辖工业园,辐射带动8个县域特色工业基地的工业发展新格局。针对当前国家加大土地监管力度、工业建设用地紧缺矛盾更加突出的实际,立足长远发展,科学修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工业发展用地。在积极主动做好工业发展的土地战略储备、争取更多工业用地的同时,继续加大园区建设投资力度,重点抓好东升、畲江园区二期开发,扩展招商平台,努力缓解工业建设用地紧缺矛盾。创新园区发展模式,园区招商要以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国内外大企业集团项目为重点,积极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力争全市8个县(市、区)都办起一个产业转移园区,努力把梅州建成全省重要的产业转移基地;鼓励中小企业进园创业,努力在东升、畲江等有条件的园区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探索园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适时出台政策激励镇村引进项目进入工业园或投资参与园区开发,走出园区和镇村经济互动发展的扶贫开发的新路子,力争建成镇村经济的创收基地。
  2、做大做强支柱产业。
  (1)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我市的烟草、电力、建材、电子信息和机电、铜加工六大行业在产值、利税等方面均大大高于其它产业,在全市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未来一段时期,上述六大产业仍将主导和支撑梅州工业发展大局。要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巩固提高和发展壮大六大产业,通过内涵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外延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使之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同时,要加快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努力把梅州建成全省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使之尽快成为我市工业经济的一个新支柱。
  (2)努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培育高科技、高效益、低污染、高增长的潜力产业和非资源型替代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有序优化,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重点是加快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装备制造业等非资源型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和配套能力,逐步扩大其规模和实力。抓好资源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向高、精、尖的深加工方向逐步演进。在逐步提高产品附加值与技术含量的基础上,发挥整个产业群体集约化生产的效应,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工业结构调整目标,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高烟草、电力、建材、矿冶、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与创新。要在建材行业中广泛推广微机配料、微机监控技术,在机械行业中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等,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矿冶加工和农林产品深加工等资源型产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强产业优势,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全市工业逐步由资源密集型工业向技术和资源密集复合型工业转变。
  (4)提升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我市大企业(集团)发展的若干措施》,按照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的目标,筛选确定第二批重点扶持发展的大企业(集团)名单,重点培育“工业20强”,在技改贴息、财政补助、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促进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对市场潜力大的精深加工、高科技、外向型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拉长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组织架构健全、有自主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力强、在行业中起龙头带动作用的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竞相发展局面。大企业集团要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破除不适时宜的思想观念,敢于和善于与境内外大企业强强联合,通过重组扩张发展壮大,争取跻身全省50强。
  (5)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乡规划的产业示范园区,通过政策扶持、龙头带动、承接转移、信息服务等措施,积极引导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源重组整合,促进产业关联度高的中小企业集聚,加快特色企业和产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努力形成专业化多类型产业集群。梅县要充分发挥梅雁集团、超华集团、线艺集团、恩华公司等骨干企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快电子信息产品和铜系列深加工的发展;兴宁市要以机电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加快明珠球阀、云山汽车、鹏鑫公司等企业集团的发展;蕉岭县要以塔牌、油坑集团为龙头,改造提升现有的水泥生产,促进水泥产业做大做强;五华县要以汽车起动机、无刷发电机为重点,加强与主机厂的配套和新产品的开发,做大做强汽车电器产业;丰顺县要以泰昌、培英等企业为龙头,不断壮大电声器材生产规模;平远县要充分发挥稀土资源、林业资源的优势,加强与市内外大企业集团的合作,发展稀土和木业精深加工;大埔县要重点提高陶瓷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梅江区充分利用地处中心城市的优势,加快商贸和物流业的发展。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各县(市、区)都能形成1―2个产业集群。
  3、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1)千方百计加大技改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包括国债支持技改的积极财政政策、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减免进口增值税、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压缩过剩生产力的产业政策、能源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等,采取政府财政贴息,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国债,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等办法,加快优势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技术改造步伐。
  (2)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一是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建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参照国家和省做法,试行创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对评定为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由地方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补助,以激励和提高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使企业在生产一代、销售一代的同时,注重研发和储备新一代的技术产品,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二是重视开展横向科技合作,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交流和合作,以华南理工大学梅州技术研究院为依托,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创建技术创新平台;认真实施梅州与华南理工大学的全面合作协议,加快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围绕打造科技持续创新基地目标,利用华南理工大学梅州技术研究院合作平台,发挥华南理工大学技术、人才优势,建立运行规范、管理科学、服务专业的“产学研”科技创新机构,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结合,不断提高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
  (3)努力打造梅州品牌。把实施名牌战略同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结合起来,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同培育支柱产业和大企业集团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带动力的梅州品牌。重视引导企业提高专利意识、品牌意识,重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战略,使产品由传统型向科技型、质量型、名牌型方向发展,从产品产量的扩张向质量的全面提高转变,从单纯追求利润向树品牌形象转变,逐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梅州特色的知名品牌,提高梅州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梅州产品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推介、组织评选、产品展示等形式,扩大梅州产品的知名度。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造一个科研政策宽松、服务设施完善、技术市场潜力大的研发和创业环境。
  (4)切实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制定引进培育人才队伍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企业第一线工作,吸引更多的外地人才来梅工作。制订激励政策措施,对带科研项目、技术来梅的,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政府可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加以扶持。鼓励科技人才利用其技术、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积极推行年薪制、期权制、经营者持股经营、科技人员技术入股等新的激励机制,激发现有科技人才的工作热情。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经济部门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模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使企业中一批懂经济、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通过公开选拔和招聘进入各级经济管理部门,提高经济管理部门人员的管理水平。
  4、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合理开发利用有限资源。充分利用我市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矿产资源的战略勘查,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科学实施矿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矿业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各种自然资源,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搞好节能降耗。积极开发新能源、清洁能源等,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抓好电力、建材、矿冶等行业的环保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脱硫等配套设施建设,彻底清理整顿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五小”企业,通过扶优汰劣,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治转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将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指标内。
  (二)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充分依托我市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大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效益农业,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
  1、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形成主导产业特色突出、服务体系配套完善、设施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农业效益明显提升的现代农业体系。特色主导产业群初步形成,水果、茶叶、油茶、南药、优质稻、蔬菜、烤烟、畜牧水产养殖等8大特色种养基地达到280万亩以上;建成八大主导产业基地:60万亩优质水果基地,其中金柚40万亩,脐橙10万亩;20万亩优质茶基地;40万亩高产优质油茶基地;30万亩南药基地;100万亩超级稻基地;10万亩外销蔬菜基地;20万亩优质烤烟基地;畜牧水产基地,其中25家年出栏万头以上、总出栏优质生猪超300万头的瘦肉型猪场,20家年出栏300万只以上、总出栏量超6000万只的黄鸡基地,10万亩优质水产品基地。同时,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的特色产业基地。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基本农田整治和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6―2010年实施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整治基本农田6.5万亩,建设小陂头69个,全市基本农田整治面积达24.33万亩,占基本农田面积的13.08%,改造中低产田面积14万亩,占中低产田面积的15%,至2010年,建设“田成方、渠相通、路成网、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地肥沃、产出高”的现代标准农田26万亩,占基本农田面积的14%。
  3、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强的龙头企业和龙头企业群。围绕水果、茶叶、油茶、南药、优质稻、蔬菜、烤烟、畜牧水产养殖等八大产业培育龙头,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优势产业链。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合同契约、资产参与、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合并、租赁等形式,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发展成为大型农业龙头企业集团。每个镇要培育或引入1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总数突破300家,龙头企业产值60亿元以上,占农业总产值35%以上,带动农户35万户以上,户均增收2600元以上。其中,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力争达到20家以上(含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不少于40%。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步伐,努力形成梅县雁洋镇南福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金柚生产功能区和梅州市沙田柚研究所金柚科研培训示范功能区,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推进丰顺县汤西镇南礤甜玉米省级标准化示范区、五华县水寨镇大湖村千亩水稻标准化示范区、丰顺县埔寨镇塔下麻竹笋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和梅县南口镇侨乡村蔬菜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重视抓好梅县畲江镇农业科技示范区和兴宁市永和镇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推进全市农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重点办好240家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型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和社区消费合作社,发展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的集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业务,积极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和信息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有效增加收入。
  (三)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1、大力发展旅游业。
  围绕“一都(世界客都)三品(客家文化特品,热泉康体名品,绿色度假精品)”的旅游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大“世界客都、文化梅州、休闲梅州”宣传力度,以突出文化特色、整合资源、打造品牌为重点,市内打造“百里休闲长廊”,区域内打造“千里客家文化长廊”,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产业,把梅州建成粤东北、闽西南与赣东南地区的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广东省最佳自驾游目的地、泛珠三角地区热点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旅游基地。
  (1)进一步明确旅游产业的发展重点。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旅游业形成“五大”特色重点旅游产业,即: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博物馆与纪念馆区、旅游度假区为基础的景区(点)业;以围龙屋乡村旅馆和地域文化主题度假酒店为特色的住宿业;以客家菜为特色的餐饮业;以土特产、纪念品为特色的旅游购物业;以温泉休闲保健、客家文化休闲为特色的娱乐业;“五大”特色重点专项旅游业,即:文化旅游业、农业旅游业、温泉旅游业、节事旅游业、体育旅游业;“五大”核心旅游产业园,即:梅县阴那山旅游产业园、五华县热矿泥康体产业园、丰顺县乡村温泉产业园、五指石风景名胜旅游产业园、客天下旅游产业园。争取实现每个县都有一个国家3A级旅游区,配套一家4星级饭店,实现全市旅游景区从“点”到“线”、“面”全方位扩展。
  (2)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产业。突出抓好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定期举办文化旅游节活动,促进旅游与文化、经济的融合。积极挖掘整理开发各地人文景区、名人故居,按照国家A级旅游区建设标准进行配套,争取将丘逢甲故居、东山书院、李惠堂故居等列入开发计划,进一步打造梅州“历史文化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亮点品牌。充分挖掘山歌、汉剧、采茶戏、船灯、木偶等地方传统曲艺,把传统曲艺演出与旅游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打造成面向游客的“文化大餐”,成为梅州旅游业的一张特色文化名片。重视建立健全完善的文物和客家民俗文化保护制度及保护体系,坚持“开发利用促保护,以保护促开发利用”的原则,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组合其他相关资源,发展参与式休闲项目,推动文化和旅游有机结合,努力打造客家文化旅游品牌。
  (3)加快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步伐。适当提高开发门槛,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温泉旅游资源,高标准高起点打造温泉旅游品牌,使温泉休闲度假游成为我市旅游新亮点。重点以丰顺县省级温泉度假区和五华县热矿泥山庄为核心,组合附近旅游景区点或旅游资源点,完善产业链,形成梅州市温泉产业的两大专业核心旅游产业园区。梅县、平远、兴宁等县(市)温泉资源则引导与附近旅游资源点或景区点结合,因地制宜组合发展乡村温泉项目。
  (4)加快发展红色旅游业。继续完善叶帅纪念园的配套建设,加快创建国家4A级旅游区;加快三河坝“八一”南昌起义军纪念公园以及古大存、李坚真等革命先驱故居的开发建设,尽快完善旅游接待服务配套设施。通过开发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进一步推动我市红色旅游升温。
  (5)加快发展农业、乡村旅游业。以“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雁南飞茶田度假村、雁鸣湖旅游度假村为龙头,鼓励各县(市、区)利用农业生产基地(主要以茶叶、荔枝、龙眼、金柚、脐橙等为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旅游,包括休闲农场、观光果园、多功能花(果)园、科教农业观光园、高科技农艺园、农家休闲居等,同时建设农业加工业基地样板,促进农业旅游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乡村旅游 “十百千万工程”,引导和打造梅县松口古镇、南口镇、桥溪古村落等一批客家民居游、客家农家乐等客家乡村旅游产品,实现客家山歌、客家围龙屋及客家习俗和戏剧等与乡村旅游的融合。
  (6)大力发展客家美食产业。发挥“中国客家菜之乡”的品牌效应,进一步丰富“世界客都”的“吃文化”内涵,培育出客家餐饮品牌和体现梅州客家文化特色的标杆餐饮企业,如雁南飞(原汁原味客家菜)、雁鸣湖(客家药膳)、万秋楼(新式客家菜)、承德楼(传统客家菜)、可园酒家(客家药膳)等。通过品牌输出、资本扩张,组建几个以客家菜为主打产品的餐饮连锁企业。在各个县(市、区)初步形成客家饮食(包括客家菜、客家小吃、客家饮品如娘酒)一条街,以进一步推动形成“客家菜特色餐饮系列”专项工程,带动餐饮文化特色旅游和客家美食产业的发展。
  (7)加大旅游市场开发力度。认真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加大资源开发力度,依托客天下旅游产业园、平远五指石风景名胜区、洞天湖生态旅游区等景区,打造具备大进大出条件的精品景区,成为吸引客源市场的“世界客都”大型旅游龙头产品。突出本土文化特色,加大旅游商品的开发力度,提高旅游产品附加值。鼓励各县(市、区)扶持1―2家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商,壮大旅游商品开发规模。把城市旅游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加快城市旅游配套功能建设,重视实施形象设计战略,持续宣传城市的旅游品牌,促进城市人文秀区和城市亮点工程成为旅游业新增长点。以梅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为动力,促进县域旅游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建立旅游跨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与周边省市的旅游合作,突出构建粤东旅游圈、赣州―梅州―龙岩客家旅游圈,打造“千里客家文化旅游长廊”; 按“统一协调管理,独立自主经营”原则,引导市内企业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继续推动建立“粤闽赣”无障碍旅游区,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大发展”的目标。
  2、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
  (1)优化服务业结构。以市场为取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以促进工业发展为重点,调整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提高服务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餐饮旅业、公用事业等行业的改组改造,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仓储超市、专业配送、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加快发展物流业,重点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等大型中高级批发市场,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发展房地产、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农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促进服务业新增长点的形成;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以及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提高服务业技术含量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2)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消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清理服务业管理规定,取消不适时宜的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服务业市场准入标准,打破市场垄断,允许各种经济成分平等进入、公平竞争;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服务业市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向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转制,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加强非营利性服务业监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引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自我服务向社会化服务转变。鼓励服务业引进先进服务理念、服务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服务业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提高服务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创建名牌服务产品、名牌服务商标和名牌服务企业,积极推广名牌连锁经营,促进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和规模化。
  (3)积极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建设新型农家店。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从实际出发,坚持“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原则,结合基层社和经营网点的改造,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整合资源,重点构建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络五大经营服务体系。
  3、大力发展金融业。
  围绕“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把金融业发展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产业,促进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1)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换代,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2)鼓励和引导企业上市。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引导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企业上市。抓住资本市场大发展的有利时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改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大做强优势企业。
  (3)加快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分散风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保障经济的重要作用,支持农业、高科技等高风险行业的发展,增强企业和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
  (4)不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担保体系,支持银行增加信贷投放。不断完善信用制度,打造信用政府和信用社区,依法维护金融企业债权,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抓两头,促中间”构建四通八达的梅州交通公路网络。
  围绕“建设大交通,促进大发展”的战略目标,完善《梅州市公路网规划》(2006―2030),使梅州交通基础建设能更好地与《广东省东北部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衔接。抓住机遇,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抓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两个重点,促进国、省道干线改造和提高,使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均衡协调发展。一是做好梅州至大埔高速公路建设的协调工作,按照“分段实施同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即先行动工建设程江至三角段,同步推进三角至大埔县城段,全力促成梅大高速公路项目尽快全线建设;切实加快畲江至兴宁段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积极配合协调做好汕赣高速梅州段、汕茂高速梅州段、大潮(大埔―潮州)高速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快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建设步伐,按照“分两步走”的发展思路,力争在2007年先行完成通往行政村村址路段的建设任务,确保在2007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村址)基本实现通水泥路的目标。2008年后主要建设村址通至大自然村的公路,确保在2009年完成省交通厅下达的全部建设任务。三是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按照“乡道县养”的要求,县级交通部门接养全部通行政村的乡道线路,通过积极探索养护市场化的道路,建立和健全“以县为主、镇、村配合”的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消灭县道砂土路的建设步伐。从2007年起,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消灭县道砂土路,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整体路面等级。五是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结合省交通厅“村村通客车”的目标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早消除目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路段和黑点,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广大农民真正受益。
  2、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
  抓紧做好《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快县级公路运输枢纽和中心镇客货运站场建设。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另一方面调动各方积极性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全力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站场建设。加快运输组织结构调整,以道路运输企业资质管理、推行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为主要手段,引导部分优势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运作,采取股份合作、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组建大型运输企业集团,实现运输组织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经营。积极调整运力结构。在国、省干线客运中发展中高级客车,在农村支线客运中发展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中级客车和普通客车。在货运上,鼓励发展厢式、罐式运输车,半挂汽车列车,集装箱专用运输车,大吨位柴油车及危险品、鲜活、冷藏等专用运输车,限制和淘汰技术等级低于二级的老旧车辆和标记吨位改小及轴载超限的普通货车参加运输。大力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客运以班车客运为主导,旅游、包车客运为补充,在集约化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长途客运结点化,中途客运直达化,短途客运公交化,出租车客运规范化。货运要大力发展快速货运、集装箱运输,促进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冷藏保鲜运输等,逐步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引导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物流服务。
  3、加快铁路通道建设。
  积极推进广梅汕、梅坎等既有线路的扩能改造工作,逐步提高铁路运输水平;积极配合协调做好梅州至福建上杭铁路广东段、梅州至江西瑞金铁路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上马,增加我市的铁路出口通道,提高铁路运输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4、加快航道建设步伐。
  加快韩江、汀江整治工程的建设步伐,着眼于融入泛珠三角制定发展规划,争取打通跨省航道(汀江)与福建贯通,研究探讨开辟东韩运河(东江与韩江)连通珠三角航道网。大幅度提高航道通航等级,逐步形成区域干支相通成网。探讨航电(航道与水电枢纽)结合,获取建设和维护资金,以电养航,促进航运持续发展。
  5、进一步改善民航运输条件。
  适应我市经济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需要,积极争取梅县机场改造项目早日实施,增加航线和航班,拓展对外联系通道,增加航空吸引力,提高航空运输能力。
  (二)加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加强电源建设。
  围绕建成全省重要的电力生产基地目标,加快重大电源项目建设步伐。全力抓好总装机71万千瓦的在建电力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宝丽华荷树园电厂二期60万千瓦火电项目建设,确保2008年全面建成投产;同时抓好累计装机11万千瓦的86个中小型水电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产,使全市水电装机容量突破100万千瓦。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继续做好兴宁煤矸石电厂(60万千瓦)、宝丽华荷树园电厂三期(60万千瓦)、大埔发电厂(120万千瓦)和五华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四个装机容量合计360万千瓦的重大电力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获得国家核准开工建设。
  2、加快电网建设。
  实施《梅州电网“十一五”规划》,投资约35亿元,建设一批35千伏及以上电网,新建500千伏嘉应变电站,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100万千伏安,新改建500千伏线路约442千米;新建220千伏变电站5座,改造1座,扩建3座,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168万千伏安,新改建220千伏线路长度约461千米;新建110千伏变电站36座,扩建9座,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175万千伏安,新改建110千伏线路长度约795千米;适度发展35千伏电网。累计新增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443万千伏安,新改建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698千米。到2010年,梅州电网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座数、变电容量和线路长度分别是2005年的2.0倍、2.67倍和1.96倍,相当于再打造一个梅州电网。同时打通梅州电网南、北部输出高速通道,满足荷树园电厂、兴宁煤矸石电厂和大埔发电厂及区域内水电等机组外送需要。
  (三)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发展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梅州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2010年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实现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防洪安全。到2010年,初步建立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县级以上城市基本达到50―100年一遇防洪能力,梅州城区(含梅县县城)排涝能力达到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标准。重要城镇及5万亩以上农田基本达到20年一遇防洪能力。初步建立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及其非工程措施体系框架。到2020年,梅州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能力,县级城市全面达到50年一遇防洪能力。万亩以上农田基本达到20年一遇防洪能力。建成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以及一般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防灾体系。
  饮水安全。到2010年,解决约6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城市饮水水源地安全建设,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0%―95%。到2020年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5%―97%。
  经济安全。到2010年,梅州万亩以上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0.6,灌溉保证率达75%―90%。工业用水保证率达95%,重复利用率达65%。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全面满足粮食生产对用水的要求。工业用水保证率达9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
  生态安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90%以上的国控、省控断面按功能达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化学需氧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强防洪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及县城防洪堤建设。按100年一遇的标准完成梅州大堤南堤、北堤、西堤的除险加固、完善配套工程建设,2008年底完成梅州大堤东堤全长7.8公里建设。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各县(市)县城防洪堤达标建设。
  (2)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建设。规划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用3―5年时间完成韩江、梅江沿岸16宗长180公里的堤围除险加固,其中加固堤围162.36公里、新建堤围17.64公里。
  (3)大中型水库达标加固。按时完成兴宁合水水库扩容加固工程建设和梅江区干才水库、蕉岭黄竹坪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完成五华东方红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
  (4)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抓好省人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续案的实施,完成348宗列入议案项目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对列入1998年―2002年省人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项目,目前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重新进行彻底的除险加固。
  (5)山塘、水电站蓄水工程的整治。基本完成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对下游防洪安全有影响的1533宗山塘的整治,消除工程隐患。
  (6)防洪非工程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数字水利”建设,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完成水雨情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水雨情监控水平;完成计算机网络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市、县水利局、三防办的计算机联接和可视会商;完成三防决策系统建设,提高各级防汛防旱决策能力;完成梅州城区和梅江、韩江干流数字高程系统建设;完善预警通讯网,加强预警能力。二是加强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的预警系统建设。抓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平远县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并将预警系统建设经验推广到重点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争取省防汛物资粤东分中心仓库落户梅州,各防洪工程单位按省定标准储备各种抢险物资。四是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增强群众防灾自救能力。五是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抓好省防汛抢险民兵轻舟机动五大队日常管理、训练,提高队伍的抢险救灾的技能,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防洪工程按要求组织群众抢险队伍,确保工程出现险情时队伍能及时到位投入抢险工作。
  3、搞好水资源配置。
  (1)农村饮水安全。采取“扩建改建扩网现有自来水厂,新建集中供水工程,新建塘坝、水池集水工程,因地制宜建分散供水井”等措施,到2010年,按省下达计划兴建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6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2)城镇用水安全。2008年年底完成兴宁市城镇供水水源工程合水水库的扩容加固,完成梅州城区供水战略后备水源干才水库扩容工程建设,提高供水保证率。尽快完成梅县县城供水水源工程轩中水库的建设。新建一批乡镇供水水源工程。
  (3)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对主要灌区进行改造,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至2010年,完成平远高峰滩、梅县巴庄、兴宁合水、五华东方红、丰顺鸡笼山等8宗万亩以上灌溉工程的改造,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完成平远黄花陂南药节水示范项目,实施平远县新大地油茶产业园、梅县雁洋镇红豆杉种植基地、五华县金秋龙眼基地、梅西水库管理局果园和平远县鸿福农业综合开发基地等5宗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形成节水灌溉面积4982亩。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节水灌溉的发展。
  (4)重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至2010年,完成小型自流灌区水源改造工程3929宗、建筑物7272处、渠道(沟)5687公里,新增加灌溉面积4.5543万亩,改善灌排面积28.15万亩;完成小型扬水灌区泵站改造工程281宗、建筑物411处、渠道(沟)401.07公里、管道58.39公里,新增加灌溉面积1.09万亩,改善灌排面积4.303万亩;完成小型井灌区机井改造303眼、渠道(沟)34.78公里、管道19公里,新增加灌溉面积0.2243万亩,改善灌排面积0.509万亩;完成排水泵站改造66宗、排涝闸161宗、河道清淤土方1627万立方米,新增加排涝面积1.753万亩,改善排涝面积19.515万亩;新建、重建电灌站100宗,改、扩建123宗;新、重建水轮泵站18宗,改造38宗。
  四、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一)提高城镇化水平。
  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 2008年组织进行《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三次修编,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科学依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打好“三牌”(客牌、侨牌、人文牌),争取“三力”(财力、智力、推介力),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扩大中心城市发展空间,寻求内源发展动力,致力打造梅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视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塑造客家名城新形象,不断增强和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提升其在粤东北区域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逐步把梅州建成闽粤赣三边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努力提升城市品位,营造优美的城市景观。抓好进城大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高起点、高质量规划建设4公里长、面积12.2公顷的梅州城区江南东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致力实现防洪、旅游休闲、客家文化相结合,打造梅州休闲旅游的新亮点。建设兴宁、丰顺次中心城市和特色县城。充分利用兴宁和丰顺区位、交通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产业、经济和人口规模的聚集,着力构建承接珠三角和潮汕地区的经济带,增强集聚辐射功能,逐步建成具有较强辐射力的次中心城市。其他县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区位、特色资源等优势,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建设特色县城,增强县域中心城镇集聚辐射功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加强镇村规划建设。
  2007年全面完成全市22个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继续抓好普通建制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好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在2006年完成118个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2007年继续抓好10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至2008年底完成1000个左右的村庄整治规划,使城乡结合部、风景名胜区周边,主要交通道路两边、河岸两旁及其他有条件的村庄整治规划基本完成。争取至2010年底全市所有村镇都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一个完整的村镇规划体系初步形成。以“洁净家园?绿满梅州”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镇村人居环境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住宅设计图集的推广应用,努力形成客家特色新民居。加大“五改”力度,力争2007年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2008年起,计划用8年时间推进农村泥砖房改造;2008年行政村通镇道路全部硬底化;2010年村内主要道路实现硬底化、民房四周排水畅通,村前屋后洁净美观;厕所入房率达80%以上,300人以上村庄建一座以上无害化公厕;沼气推广使用达22万户,农村沼气覆盖率达25%以上;加快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到2008年全部建制镇、行政村和50%以上的自然村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到2010年全市农村的饮用水全部达标;积极发动群众,搞好四旁(路旁、村旁、宅旁、水旁)植树绿化,到2010年大部分行政村都建有一个休闲小公园、一个文化综合活动室、一个篮球场。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确保观念进村、技术进村、服务进村、管理进村、培训进村、资金进村,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进一步理顺中小企业管理体制,全力为中小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发展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造就一大批民营企业家。以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环境为突破口,找准定位,拓宽思路,以发展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林产品加工型企业为重点,以体制、科技、管理创新为核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全面提高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
  (四)做大做强专业镇。
  突出做好特色文章,把小城镇建设与专业市场、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建设,形成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企业群和特色产业集聚区,促进县域发展特色产业、产业集群和地方品牌,增强专业镇产业竞争力。加强公共管理和服务,努力实现专业镇的产业规模由小向大转变、创新能力由弱向强转变、产业层次由低向高转变、区域布局由不平衡向平衡转变、服务体系由不完善向完善转变。通过采取加强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的技术创新服务网络平台;培育龙头企业,创建名优品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加快人才培育和引进,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环境等措施,重点扶持加工制造类、农业种植养殖类、服务产业类专业镇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市省级和市级专业镇总数由目前的27家增至40家左右(省级专业镇要由目前的12家增加到15家左右,市级专业镇要由目前的15家增加到25家左右),特色产业产值增加到180亿元左右,其中:加工制造类专业镇7―9个,特色产业产值达到130亿元左右;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类专业镇5―7个,特色产业产值达到35亿元左右;服务业专业镇1―2个,特色产业产值超过15亿元。
  (五)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型财政,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围,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机制。以农村人口城镇化为核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户籍登记制度。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完善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护价制度,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务农收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坚持实行综合开发式扶贫,围绕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收入较快增长、有效增强发展能力,以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和产业扶贫为重点,进一步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完善落实帮扶责任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着力解决农村“一保五难”(最低生活保障和住房难、饮水难、行路难、读书难、看病难)等问题。力争到2010年,尽可能多的贫困村实现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减至农业人口的6%以下。
  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进一步优化投资营商软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通关效率,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完善和落实现有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和投资环境推介力度,提高我市对外资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综合投资环境优势,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和辐射能力,吸引外资企业进园经营,提高经营效益。创新外经贸人才引进、培养、选拔任用、激励保障和人才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开放型外经贸专业人才队伍。
  (二)提高吸收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1、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法。建立有利于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的长效机制。从严把好“三关”,做到“四个结合”,协调推进“五个招商”。严把“三关”即:严把环保关,把环境保护作为招商引资的基本前提,严格执行市政府出台的产业投资指导目录;严把用地关,坚持科学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供地标准、供地程序、用地监督,规范土地运作,坚决杜绝企业圈地、霸地现象;严把效益关,优先引进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强、对财政贡献大的项目。“四个结合”即:落实招商引资责任与落实激励政策相结合,完善政策与兑现承诺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优化服务与宣传推介相结合。“五个招商”即:园区招商、产业招商、专业招商、中介商协会招商和以商招商。巩固和发挥我市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香港、东南亚等地建立的招商平台和有关商协会的承接珠三角外商产业转移合作机制的作用,继续加强产业转移对接、招商合作,争取更多外资项目落户我市;进一步打造网上招商平台。依托国家商务部网络和与国际点击率甚高的香港贸发网的联系合作的优势,着力抓好网上招商项目数据库建设,全力推介我市的重点招商项目;积极做好参加省政府组织的经贸洽谈会的参展洽谈工作,加强对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的招商工作。
  2、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以产业政策为指引,鼓励外资重点投向第一、二产业,发展中高档电子产品、矿产深加工、精密机械制造、汽车配件、生物科技等高科技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制造领域项目,积极引导外商兴办旅游、物流、科教、文化等第三产业项目。加强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在大项目、好项目上不断有新突破。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鼓励和扶持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不断做强做大,形成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的骨干企业。
  3、抓好跟踪服务和管理。一是抓好已批项目的资金到位工作,督促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出资;加强部门间协调,提高验资效率和质量。二是做好意向项目跟踪服务,充分利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平台和招商小分队,采取专人跟踪服务的方式,积极推动一般性的联系项目向考察项目和洽谈项目转化。三是做好在建外资项目和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鼓励和支持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不断扩大投资规模,使之成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增长点。
  (三)积极实施外向带动战略。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种市场,积极推动我市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不断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促进提升我市工业发展水平。一是拓展吸收利用外资领域。在大力引进国外资金的同时,重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在加强研究与开发应用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促进我市工业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带动战略。积极引导帮助外向型企业充分利用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兴贸、品牌发展的鼓励政策,加快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出口品牌建设,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商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巩固提升陶瓷、工艺、家具等传统产品出口,加快发展机电产品出口,扶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三是努力扩大加工贸易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加工贸易出口。积极吸引发达地区转移的加工贸易企业,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的加工贸易项目,扩大加工贸易规模,提高吸收外资质量。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设立研发机构,加快对国外生产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委托加工制造的能力,并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主品牌加工制造发展。四是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广交会、国外专业展和电子商务等营销渠道,建立国际市场销售网络,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巩固港澳台、东盟、日本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美远洋市场,着力开拓非洲、拉美、中东、东欧等新兴市场,进一步扩大我市外贸出口规模。五是积极发展进口业务。根据我市工业产品对原材料质量和成本等要求,适时合理进口生产必须的重要工业原材料,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四)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高质量、高标准规划建设工业园区,突出抓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梅畲经济走廊”建设,带动东升、蕉华等园区建设,促进沿江沿路开发。紧紧抓住国际和国内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带来的机遇,发挥地处泛珠三角东部交通要道,北依内陆,南靠沿海,连接东西的区位优势,用好用活省有关山区与珠三角联手推进产业转移、共建工业基地政策,加强区域产业分工和合作,把引导产业集群发展与承接产业转移紧密结合起来,以现有各类园区为基础,规划建设若干个多园合一形式的产业转移园区,积极而有选择地承接产业转移,迅速壮大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规模,努力把梅州打造成为重要原材料及农产品供应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
  六、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大力推进教育强市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健全中小学危房修缮改造机制,逐步解决偏远山区低龄学生就学远问题,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积极推进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逐步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特色职业教育基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创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普通高等教育,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政校分开、政府依法管理、学校法人治理、社会参与监督的新型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高中阶段以上的非义务教育,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捐资、私人投资、中外合作办学等多元化的教育投资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起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的多元办学新格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教育质量。建立覆盖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制度,健全教育保障体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建立健全多渠道、管理规范的扶贫助学基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学金,资助困难家庭子女上学。
  (二)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到2010年,全市常住户籍人口控制在525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3%以上,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基本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优质服务,提高人口素质;深化综合改革,致力制度创新,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强化依法行政,突出利益导向,充分调动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计生干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两个积极性”;强化国策意识,推进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三)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实行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政策和体制环境,逐步实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脱钩,与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金挂钩,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实施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加速转移。根据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妇女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解决企业招工难和农村劳动力难就业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率;发挥社会保险的保障和再分配功能,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争取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的财政转移支付,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包括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灾害应急救助系统,提高抵御台风、地质灾害等的应急能力。加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重视发展老龄事业,健全以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机制。
  (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缩小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卫生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120急救网络建设,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完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深化城镇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和引导民营医院发展,促进医疗服务多样化,逐步形成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公益性医疗机构与盈利性医疗机构合理分布,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适度竞争的医疗服务市场。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提高农村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居民健康教育,创新发展思路,加强城乡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城区公共厕所,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及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五)繁荣文化事业。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市、县(市、区)、乡镇、部分村庄有线电视光纤联网步伐,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打破条块分割和市场封锁,规范市场运作,促进文化市场融合;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文化市场统一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加强文物保护,发挥客家文化资源优势,打造客家特色文化精品,发展客家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独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客家文化品牌。扶持和引导社区文化发展,逐步形成组织机构网络化、服务对象社会化、文化设施现代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的基层文化发展格局。积极创建生态文明村,提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一)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1、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提高61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稳步推进韩江流域上游水源涵养林工程的建设步伐,按照广东省林分改造计划,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林分改造22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150万亩,商品林林分改造70万亩。认真落实省、市人大议案,全面完成营造1100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进以环城林带、城区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城乡绿化,形成功能稳定、景观优美、独具特色的多层次、多色彩、多效益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2、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提高61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稳步推进韩江流域上游水源涵养林工程的建设步伐,按照广东省林分改造计划,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林分改造22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150万亩,商品林林分改造70万亩。认真落实省、市人大议案,全面完成营造1100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进以环城林带、城区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城乡绿化,形成功能稳定、景观优美、独具特色的多层次、多色彩、多效益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2、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提高61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稳步推进韩江流域上游水源涵养林工程的建设步伐,按照广东省林分改造计划,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林分改造22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150万亩,商品林林分改造70万亩。认真落实省、市人大议案,全面完成营造1100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进以环城林带、城区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城乡绿化,形成功能稳定、景观优美、独具特色的多层次、多色彩、多效益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2、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提高61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稳步推进韩江流域上游水源涵养林工程的建设步伐,按照广东省林分改造计划,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林分改造22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150万亩,商品林林分改造70万亩。认真落实省、市人大议案,全面完成营造1100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进以环城林带、城区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城乡绿化,形成功能稳定、景观优美、独具特色的多层次、多色彩、多效益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2、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提高61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稳步推进韩江流域上游水源涵养林工程的建设步伐,按照广东省林分改造计划,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林分改造22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150万亩,商品林林分改造70万亩。认真落实省、市人大议案,全面完成营造1100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进以环城林带、城区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城乡绿化,形成功能稳定、景观优美、独具特色的多层次、多色彩、多效益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2、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提高61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稳步推进韩江流域上游水源涵养林工程的建设步伐,按照广东省林分改造计划,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林分改造22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150万亩,商品林林分改造70万亩。认真落实省、市人大议案,全面完成营造1100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进以环城林带、城区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城乡绿化,形成功能稳定、景观优美、独具特色的多层次、多色彩、多效益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2、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整合升级申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把梅州建设成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
  3、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旁第一重山的造林绿化,使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1727公里,第一重山绿化总面积达到130万亩。
  4、继续实施森林围城绿化工程。采取“造、补、改、封”等综合措施,实施梅州城区周围10万亩群山森林围城绿化工程,规划总山地面积10.57万亩,第一重山绿色长廊总长50公里,实施“六区一带三景观两朵梅”的6132工程计划。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逐步完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整合升级申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把梅州建设成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
  3、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旁第一重山的造林绿化,使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1727公里,第一重山绿化总面积达到130万亩。
  4、继续实施森林围城绿化工程。采取“造、补、改、封”等综合措施,实施梅州城区周围10万亩群山森林围城绿化工程,规划总山地面积10.57万亩,第一重山绿色长廊总长50公里,实施“六区一带三景观两朵梅”的6132工程计划。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逐步完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整合升级申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把梅州建设成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
  3、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旁第一重山的造林绿化,使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1727公里,第一重山绿化总面积达到130万亩。
  4、继续实施森林围城绿化工程。采取“造、补、改、封”等综合措施,实施梅州城区周围10万亩群山森林围城绿化工程,规划总山地面积10.57万亩,第一重山绿色长廊总长50公里,实施“六区一带三景观两朵梅”的6132工程计划。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逐步完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整合升级申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把梅州建设成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
  3、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旁第一重山的造林绿化,使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1727公里,第一重山绿化总面积达到130万亩。
  4、继续实施森林围城绿化工程。采取“造、补、改、封”等综合措施,实施梅州城区周围10万亩群山森林围城绿化工程,规划总山地面积10.57万亩,第一重山绿色长廊总长50公里,实施“六区一带三景观两朵梅”的6132工程计划。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逐步完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整合升级申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把梅州建设成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
  3、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旁第一重山的造林绿化,使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1727公里,第一重山绿化总面积达到130万亩。
  4、继续实施森林围城绿化工程。采取“造、补、改、封”等综合措施,实施梅州城区周围10万亩群山森林围城绿化工程,规划总山地面积10.57万亩,第一重山绿色长廊总长50公里,实施“六区一带三景观两朵梅”的6132工程计划。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逐步完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整合升级申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把梅州建设成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
  3、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旁第一重山的造林绿化,使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1727公里,第一重山绿化总面积达到130万亩。
  4、继续实施森林围城绿化工程。采取“造、补、改、封”等综合措施,实施梅州城区周围10万亩群山森林围城绿化工程,规划总山地面积10.57万亩,第一重山绿色长廊总长50公里,实施“六区一带三景观两朵梅”的6132工程计划。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逐步完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整合升级申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把梅州建设成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
  3、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旁第一重山的造林绿化,使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1727公里,第一重山绿化总面积达到130万亩。
  4、继续实施森林围城绿化工程。采取“造、补、改、封”等综合措施,实施梅州城区周围10万亩群山森林围城绿化工程,规划总山地面积10.57万亩,第一重山绿色长廊总长50公里,实施“六区一带三景观两朵梅”的6132工程计划。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防治。坚决关闭小火电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等“五小”企业,并防止死灰复燃。安装自动在线污染监测系统。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气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进一步优化火电厂发展规划,使“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快烟气脱硫、脱硝。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采用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实施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梅县发电厂必须在2009年前淘汰2×50MW机组,2010年淘汰2×125 MW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建电厂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3、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防治。坚决关闭小火电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等“五小”企业,并防止死灰复燃。安装自动在线污染监测系统。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气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进一步优化火电厂发展规划,使“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快烟气脱硫、脱硝。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采用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实施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梅县发电厂必须在2009年前淘汰2×50MW机组,2010年淘汰2×125 MW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建电厂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3、控制粉尘污染。
  鼓励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转窑水泥项目,禁止建设任何规模的立窑水泥项目,逐步淘汰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新建水泥生产线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禁止在城镇近郊区及风景名胜区新建、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加强对梅江区、兴宁市、梅县、蕉岭县、平远县、五华县、大埔县水泥基地的规划、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治理水泥、陶瓷行业的颗粉尘污染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防治。坚决关闭小火电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等“五小”企业,并防止死灰复燃。安装自动在线污染监测系统。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气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进一步优化火电厂发展规划,使“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快烟气脱硫、脱硝。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采用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实施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梅县发电厂必须在2009年前淘汰2×50MW机组,2010年淘汰2×125 MW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建电厂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3、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防治。坚决关闭小火电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等“五小”企业,并防止死灰复燃。安装自动在线污染监测系统。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气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进一步优化火电厂发展规划,使“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快烟气脱硫、脱硝。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采用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实施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梅县发电厂必须在2009年前淘汰2×50MW机组,2010年淘汰2×125 MW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建电厂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3、控制粉尘污染。
  鼓励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转窑水泥项目,禁止建设任何规模的立窑水泥项目,逐步淘汰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新建水泥生产线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禁止在城镇近郊区及风景名胜区新建、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加强对梅江区、兴宁市、梅县、蕉岭县、平远县、五华县、大埔县水泥基地的规划、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治理水泥、陶瓷行业的颗粉尘污染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防治。坚决关闭小火电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等“五小”企业,并防止死灰复燃。安装自动在线污染监测系统。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气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进一步优化火电厂发展规划,使“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快烟气脱硫、脱硝。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采用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实施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梅县发电厂必须在2009年前淘汰2×50MW机组,2010年淘汰2×125 MW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建电厂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3、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防治。坚决关闭小火电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等“五小”企业,并防止死灰复燃。安装自动在线污染监测系统。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气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进一步优化火电厂发展规划,使“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快烟气脱硫、脱硝。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采用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实施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梅县发电厂必须在2009年前淘汰2×50MW机组,2010年淘汰2×125 MW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建电厂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3、控制粉尘污染。
  鼓励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转窑水泥项目,禁止建设任何规模的立窑水泥项目,逐步淘汰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新建水泥生产线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禁止在城镇近郊区及风景名胜区新建、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加强对梅江区、兴宁市、梅县、蕉岭县、平远县、五华县、大埔县水泥基地的规划、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治理水泥、陶瓷行业的颗粉尘污染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防治。坚决关闭小火电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等“五小”企业,并防止死灰复燃。安装自动在线污染监测系统。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气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进一步优化火电厂发展规划,使“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快烟气脱硫、脱硝。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采用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实施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梅县发电厂必须在2009年前淘汰2×50MW机组,2010年淘汰2×125 MW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建电厂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3、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防治。坚决关闭小火电厂、小水泥厂、小钢铁厂等“五小”企业,并防止死灰复燃。安装自动在线污染监测系统。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气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禁建设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合理布局新建电厂。进一步优化火电厂发展规划,使“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2、加快烟气脱硫、脱硝。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采用循环流化床脱硫技术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实施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梅县发电厂必须在2009年前淘汰2×50MW机组,2010年淘汰2×125 MW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火电厂要预留烟气脱硝场地,已建电厂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控制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3、控制粉尘污染。
  鼓励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转窑水泥项目,禁止建设任何规模的立窑水泥项目,逐步淘汰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新建水泥生产线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禁止在城镇近郊区及风景名胜区新建、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加强对梅江区、兴宁市、梅县、蕉岭县、平远县、五华县、大埔县水泥基地的规划、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治理水泥、陶瓷行业的颗粉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所有燃煤燃油电厂、工业锅炉要安装烟尘净化装置。所有燃煤燃油电厂、工业锅炉要安装烟尘净化装置。所有燃煤燃油电厂、工业锅炉要安装烟尘净化装置。所有燃煤燃油电厂、工业锅炉要安装烟尘净化装置。所有燃煤燃油电厂、工业锅炉要安装烟尘净化装置。所有燃煤燃油电厂、工业锅炉要安装烟尘净化装置,规模以上、位于敏感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要安装油烟净化器。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推行公交优先,适度控制城市市区摩托车的增长;适时实行新车准入制度, 2007年7月1日起实行国III标准;改善油品质量,大力推广销售符合国III标准的车用燃油;建立和完善在用机动车检测制度,禁止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执行机动车到期报废制度。
  (四)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旧电子电器废物和放射性尾矿等固体废物处理。,规模以上、位于敏感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要安装油烟净化器。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推行公交优先,适度控制城市市区摩托车的增长;适时实行新车准入制度, 2007年7月1日起实行国III标准;改善油品质量,大力推广销售符合国III标准的车用燃油;建立和完善在用机动车检测制度,禁止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执行机动车到期报废制度。
  (四)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旧电子电器废物和放射性尾矿等固体废物处理。,规模以上、位于敏感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要安装油烟净化器。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推行公交优先,适度控制城市市区摩托车的增长;适时实行新车准入制度, 2007年7月1日起实行国III标准;改善油品质量,大力推广销售符合国III标准的车用燃油;建立和完善在用机动车检测制度,禁止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执行机动车到期报废制度。
  (四)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旧电子电器废物和放射性尾矿等固体废物处理。,规模以上、位于敏感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要安装油烟净化器。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推行公交优先,适度控制城市市区摩托车的增长;适时实行新车准入制度, 2007年7月1日起实行国III标准;改善油品质量,大力推广销售符合国III标准的车用燃油;建立和完善在用机动车检测制度,禁止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执行机动车到期报废制度。
  (四)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旧电子电器废物和放射性尾矿等固体废物处理。,规模以上、位于敏感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要安装油烟净化器。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推行公交优先,适度控制城市市区摩托车的增长;适时实行新车准入制度, 2007年7月1日起实行国III标准;改善油品质量,大力推广销售符合国III标准的车用燃油;建立和完善在用机动车检测制度,禁止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执行机动车到期报废制度。
  (四)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旧电子电器废物和放射性尾矿等固体废物处理。,规模以上、位于敏感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要安装油烟净化器。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推行公交优先,适度控制城市市区摩托车的增长;适时实行新车准入制度, 2007年7月1日起实行国III标准;改善油品质量,大力推广销售符合国III标准的车用燃油;建立和完善在用机动车检测制度,禁止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执行机动车到期报废制度。
  (四)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旧电子电器废物和放射性尾矿等固体废物处理。适时提高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2007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成全市医疗垃圾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强化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按省的规划建设全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适时提高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2007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成全市医疗垃圾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强化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按省的规划建设全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规划在丰顺县建设废旧电器资源化处理中心。
  3、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水平。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实现统一收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五)推进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以及“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重点发展“畜―沼―果(菜)”模式的生态农业。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到2010年,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80%规模养殖场配套中大型沼气建设项目,鼓励沼气下游产品的研发工作,重点开发规模养殖场猪粪、沼渣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力争全市有15%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村”标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观,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明。
  (五)推进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以及“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重点发展“畜―沼―果(菜)”模式的生态农业。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到2010年,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80%规模养殖场配套中大型沼气建设项目,鼓励沼气下游产品的研发工作,重点开发规模养殖场猪粪、沼渣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力争全市有15%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村”标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观,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明。适时提高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2007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成全市医疗垃圾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强化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按省的规划建设全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适时提高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2007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成全市医疗垃圾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强化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按省的规划建设全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规划在丰顺县建设废旧电器资源化处理中心。
  3、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水平。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实现统一收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五)推进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以及“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重点发展“畜―沼―果(菜)”模式的生态农业。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到2010年,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80%规模养殖场配套中大型沼气建设项目,鼓励沼气下游产品的研发工作,重点开发规模养殖场猪粪、沼渣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力争全市有15%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村”标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观,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明。
  (五)推进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以及“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重点发展“畜―沼―果(菜)”模式的生态农业。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到2010年,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80%规模养殖场配套中大型沼气建设项目,鼓励沼气下游产品的研发工作,重点开发规模养殖场猪粪、沼渣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力争全市有15%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村”标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观,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明。适时提高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2007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成全市医疗垃圾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强化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按省的规划建设全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适时提高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2007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成全市医疗垃圾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强化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按省的规划建设全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规划在丰顺县建设废旧电器资源化处理中心。
  3、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水平。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实现统一收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五)推进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以及“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重点发展“畜―沼―果(菜)”模式的生态农业。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到2010年,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80%规模养殖场配套中大型沼气建设项目,鼓励沼气下游产品的研发工作,重点开发规模养殖场猪粪、沼渣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力争全市有15%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村”标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观,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明。
  (五)推进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以及“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重点发展“畜―沼―果(菜)”模式的生态农业。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到2010年,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80%规模养殖场配套中大型沼气建设项目,鼓励沼气下游产品的研发工作,重点开发规模养殖场猪粪、沼渣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力争全市有15%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村”标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观,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明。
  2、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适时提高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
  1、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2007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成全市医疗垃圾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强化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按省的规划建设全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规划在丰顺县建设废旧电器资源化处理中心。
  3、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水平。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实现统一收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五)推进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以及“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重点发展“畜―沼―果(菜)”模式的生态农业。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到2010年,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80%规模养殖场配套中大型沼气建设项目,鼓励沼气下游产品的研发工作,重点开发规模养殖场猪粪、沼渣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力争全市有15%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村”标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观,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明。
  (五)推进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以及“洁净家园?绿满梅州”为主题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作。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重点发展“畜―沼―果(菜)”模式的生态农业。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到2010年,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全市80%规模养殖场配套中大型沼气建设项目,鼓励沼气下游产品的研发工作,重点开发规模养殖场猪粪、沼渣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力争全市有15%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村”标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观,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明。
  (六)加强山区资源保护和山区地质灾害防治。
  1、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建成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为网络,以市、县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保护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不断提高建设质量。
  2、大力保护矿产资源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严格控制新建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矿产开发项目,禁止破坏性开采和掠夺性开采。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开展四望嶂煤矿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与建立矿山环境监测站。积极推进矿山和采石场生态环境修复。
  八、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墩裥思苹?》所列重点项目,是振兴东西北计划的重要支撑。我市列入计划的项目以及与我市有关的捆绑项目共??7项,总投资约为320亿元。对这些项目,要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指导,积极推进。
  交通方面:梅州至大埔高速公路、兴宁市兴城至梅县畲江高速公路、梅州市城东至程江高速公路等项目,以交通主管部门为主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梅州至福建上杭铁路、梅州至江西瑞金铁路项目,由市政府成立相关机构,加强部省沟通联系,同时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明确职责,争取早日上马;韩江上游(梅江、汀江)航道整治工程、梅县机场扩建工程等项目,主要由国家、省投资建设和扩建,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跟进该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要配合、支持、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能源方面:主要有梅州宝丽华电厂二期、三期,兴宁煤矸石电厂、五华龙狮殿抽水蓄能电站一期、山区500、220、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对其中的火电厂建设项目,发展改革、环保、国土、供电等有关部门要给予项目建设大力支撑,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在建项目加快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建成投产,争取新上项目尽快上报核准,早日开工建设;抽水蓄能项目主要协助做好前期有关工作,力争早日开工;输变电工程项目主要是协助解决土地、搬迁等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工业方面:所列梅雁金象铜箔公司铜箔、超细重钙粉生产线、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项目、梅雁轮胎公司轮胎扩产、热压成型大尺寸新型导光板、红豆杉种植提取紫杉醇项目、青蒿制药项目等工业项目都已经省核准或备案,并正在建设、扩建中,主要是帮助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同时帮助企业积极向国家、省争取项目配套资金,推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对涉及的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工程、环保生态工程以及旅游、文化发展、平安保障工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在建项目,要大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建成;对未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登记备案)、征用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协助建设单位加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推动早日开工建设。
  (二)积极筹资。重点项目建设需投入较多建设资金,我市是山区市,经济欠发达,筹资能力较弱,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金融部门,要加强融资的扶持力度,力争多贷款、早贷款。对上级有资金安排方向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早做好准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努力培育催生一批重点项目。《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十一五”重点项目表》中未列的一些项目,凡不严重污染环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前景广阔的,要积极培育,及早催生,力争通过更多项目的实施,增强投资发展后劲,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对重点项目工作提供积极、高效、优质的服务,提供办事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不该收的费用不收,能减免的费用予以减免;经常深入重点项目单位或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对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九、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改善政务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建立“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等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政府行为,进一步整治乱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彻底清理各种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拉赞助。
  (二)建设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
  加强依法行政,增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优化依法办事环境。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型政府。建立诚信守法和严格执法的投、融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职人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平安和谐农村”活动。
  (三)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大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管理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逃税骗税、逃废债务、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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