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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价局关于火车站西广场地下层北面社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标准转正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9 生效日期: 2007-07-19
发布部门: 南昌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洪价经字[2007]28号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小型车(9座及以下客车,0.75吨及以下发车)每小时 每辆机动车停放费5元;1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 时计收。中型车(10座至19座客车,0.75吨以上至2吨货车)每小时每辆机 动车停放费6元;1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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