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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0 生效日期: 2007-07-10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2007]4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06-2010年)》,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十日
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06一2010年)

  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扩大流通规模,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豫发〔2005〕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流通的重要途径,在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引导农民面向市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增产增收和保障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供应、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农产品流通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不断提升,市场辐射能力不断增强,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华中棉花交易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郑州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代表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知名全国,初步形成了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相结合的多层次发展格局。多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全省70%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任务,发挥着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87个,年总交易额482.74亿元;其中产地型市场29个、占33.3%,销地型市场15个、占17.2%,集散型市场43个、占49.4%;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市场11个,占12.6%。
  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联的城乡农贸市场逐步规范,物流配送和连锁超市发展迅速,农产品流通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发育较快,农产品流通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形成。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纵深推进,产销连接更趋紧密,市场带动作用越来越强。
  但总体上讲,我省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发育仍处在初级阶段,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市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市场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市场发育不平衡。二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市场功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交易环境和效益还不理想。三是市场总体规模偏小,经营和交易方式落后,组织化程度较低,辐射能力弱。四是市场建设现代化装备水平低,农产品流通效率不高。这些问题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
  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产品资源丰富,粮食产量居全国第一,棉花、油料、蔬菜、食用菌、肉类、禽蛋等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随着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和人们膳食结构的调整升级,农产品商品率和跨省流通量迅速增长;我省地理位置优越,承东启西,连南贯北,交通优势明显,是全国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和商品集散地,这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良好条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各种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发挥优势,加快推进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以服务“三农”和满足城乡居民消费为宗旨,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扩大流通规模和保障流通安全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交通和农产品资源优势,通过改革创新,加快调整优化市场布局,完善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传输等市场功能,提升市场档次,逐步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使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二)指导原则至改造提升为主原则。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以对现有市场进行扩建和升级改造为主,新建市场为辅,最大限度地提高现有设施利用率。
  至高起点建设原则。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按照设施和功能完善、设备和技术先进、布局和结构合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结合《中国郑州现代物流中心发展规划纲要》的物流结点布局,统筹规划,共享资源,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至分类指导原则。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大中城市和交通枢纽地区主要建设具有集散功能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在城镇和主产地主要建设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专业批发市场。
  至市场化运作原则。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要强化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和多种资本投资建场,政府对重点市场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给予适当扶持。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燉
  T19575-2004)》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完成50个左右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积极培育符合《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标准(GB燉T19220-2003)》的绿色批发市场。到2010年,年交易额超亿元的批发市场发展到100个以上,其中超10亿元的发展到15个以上,超50亿元的发展到3个以上。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再经过5一10年的努力,培育出一批规模大、辐射力强、全国知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每个县(市)建成1个规范化、标准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形成以全国性和区域性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产地批发市场为基础,覆盖全省、辐射全国、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营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空间布局
  根据各地的区位交通条件、农产品资源结构特点和城市建设、商业网点规划,按照综合和专业市场结合、产地和销地市场兼顾的原则进行布局,“十一五”期间在每个省辖市分别扶持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1一4个。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主要建设具有较强集散功能,多品种、广辐射,适应城市居民消费需求的大型批发市场;以县城或建制镇为依托,主要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服务于当地农产品生产、方便农民销售的产地型批发市场。
  重点支持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华中棉花交易市场等全国性和区域性大型市场的发展,巩固其在全国的突出地位。进一步完善“十五”期间国家扶持的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郑州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郑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新乡农贸综合批发大市场、濮阳市王助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南阳果品批发交易中心、南阳华山路蔬菜批发市场、三门峡豫秦晋金三角商贸中心、开封豫东蔬菜批发市场、信阳董家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焦作金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驻马店大华市场等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运营基础好、管理规范、区域优势明显、结构与布局合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培育成名牌市场,发挥其在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和对全国市场的承接、辐射作用。
  在搞好大型重点市场建设的同时,围绕具有规模优势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建设一批产地型特色市场。重点建设郑州、信阳水产品,中牟、杞县大蒜,内黄、柘城辣椒,濮阳、信阳、鹤壁、驻马店花生,温县、武陟山药,洛阳、鄢陵、潢川花卉,泌阳、西峡香菇,汝南、新野蔬菜,禹州中药材,灵宝果品,信阳茶叶、畜禽,原阳、信阳大米等产地专业市场。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检验检测系统,提高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水平。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管理和信息采集发布系统,促进产销对接,引导农产品价格形成和有序流通。加强电子统一结算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改善市场交易环境,重点搞好市场安全监控、废弃物及污水处理、交易厅棚、场地硬化、道路及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保鲜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设施条件,完善市场功能。
  (二)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方式
  用信息技术推动批发市场交易方式创新,引导批发市场由目前低层次的摊位制对手交易方式逐步向合约交易、订单交易、拍卖交易方式发展;由即期交易为主逐步转向远期交易和远程交易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完善网上磋商、网上竞价、电子结算、身份认证、交易分析与监控等系统,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三)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业务
  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以保鲜、冷藏为主的仓储服务功能,降低流通风险和损失率,促进错季供应。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自行建设生产基地或与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挂钩,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产后商品化处理领域延伸,购置产品清洗、人工燉自动分选机、水果打蜡等加工分选及包装设备,开展仓储、冷藏保鲜、分选加工等业务,推进农产品分等分级和规格化包装上市,提高商品质量档次,树立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物流配送,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加工配送区,并向上下游延伸,形成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连锁超市、精深加工企业和大宗末端消费者之间的有机链条,在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多层次需求的同时,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四)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发展和壮大,鼓励农产品生产者、流通组织和加工企业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提供科技、信息、营销、资金等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外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搞活农产品市场。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运销大户加强联合与合作,发挥其在带动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产品流通和消费方面的突出作用。
  (五)大力发展粮食、食品等行业物流
  积极推进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等重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和鼓励其发展网上交易、远期现货合同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完善市场服务功能。以河南粮食物流交易市场为依托,构建全省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完善省内重要粮食仓储、运销企业的信息系统,联点成网,形成粮食物流骨干信息网络。积极推进粮食流通方式的变革,更新原粮运输工具,完善散粮接收发放系统,实现粮食散装、散卸、散存、散运,降低粮食物流成本。
  加快发展食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企业建立气调保鲜库、恒温库、冷冻冷藏库,购置冷链运输工具等硬件设施。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布局,建立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一是以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为中心,发展区域内农产品短途冷链物流。二是以食品、鲜活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中心,发展产供销一体化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三是利用双汇、冷王等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发展跨区域的农产品长途冷链物流,推行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推动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逐步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冷链物流系统。
  五、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
  抓住国家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的支持。每年从新增的基本建设统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采取补助或贴息方式,专项用于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检测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及储藏、交易、运销、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运销大户、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流通组织给予适当奖励。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二)拓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融资渠道
  加快建立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市场运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省外资本多渠道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外资及其他非公有制资本投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可在资金、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享受《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豫发〔2003〕18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豫发〔2003〕7号)中的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和农产品流通组织发展提供贷款支持。
  (三)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加快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产权结构调整为重点,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公司制改革,实现经营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增强市场发展活力。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发展秩序
  放宽市场准入,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保护,引入公平竞争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在市场管理、行业准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效制止向市场经营主体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的现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绿色通道顺畅。
  (五)认真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组织实施
  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供销社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搞好配合,认真研究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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