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发改农经字[2007]557号
宜春市发改委:
你委宜市发改农经字〔2006〕58号文“关于呈报奉新县、铜鼓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实施规划的请示”收悉。我委会同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建设单位对“实施规划”已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和项目选择原则。
二、同意《实施规划》提出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
1、同意《规划》提出的在港口乡项目区解决0.138万户、0.5326万人口代燃料用电。
2、同意新建赤洲水电站、装机容量1260千瓦作为代燃料电源点。
三、同意《实施规划》提出的工程目标、生态目标。
1、工程目标:18个月建成赤洲水电站。
2、生态目标:每年减少薪柴耗量0.69万吨,保护森林植被1.656万亩,其中保护退耕还林面积0.1860万亩、保护天然林0.9650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0.505万亩,保护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0.172万亩,减少有害气体及污染物排放0.8842万吨。
基本同意《实施规划》提出的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
四、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国家补助、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解决。建设单位在积极争取国家补助的同时,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