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重要批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8 生效日期: 2007-06-08
发布部门: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晋环函[2007]309号

各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污染物减排工作,开展了区域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引起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高度关注与重视,6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为此专门做出批示:“山西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总局要从各方面给予支持”。为贯彻落实好周生贤局长的批示,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批示精神实质。国家环保总局对我省持续开展的治污减排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周生贤局长的批示,既是对我省环保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与激励,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继续抓好工作,打好环保攻坚战的决心与信心。通过学习,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要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作为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措施,加以认真落实。要通过加强执法,在攻难克坚上体现环保工作力度,在治污减排上体现环保工作成效,在改善环境状况上体现环保工作质量,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体现环保工作水平。各级要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和百战不挠的攻坚精神,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和“蓝天碧水工程”任务的完成。
   二、认真总结工作,引深区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目前,11个市均不同程度地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区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组织领导、部署督办和推进环保工作的经验、做法,这是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最为显著的工作特点。下一步各地要在落实县(市)主要领导环保责任上,大胆借鉴和采取这一有效方法,加快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三、认真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减排工作。要按照省局要求,再次掀起一个环境执法的新高潮,查处力度要加大,惩治措施要加强,污染设施拆除要更彻底。要紧紧围绕 “六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周密组织,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各级责任。要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任务完成情况调度制度,随时掌握工作进展。要认真落实典型案件的查处,切实落实“五停”措施,对实施关停的企业或设施,要彻底予以拆除,恢复原有地貌,要把拆除排污烟囱作为关停、取缔的重要标志予以落实。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