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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移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19 生效日期: 2008-01-19
发布部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开县府办发[2008]9号

各移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迁建单位、项目业主:
  我县正值三峡库区四期移民攻坚决战决胜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移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移民工程不出质量和安全事故,根据重庆市移民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移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渝移通知〔2007〕136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移民工程开展质量及安全拉网式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移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端平为检查组组长,县移民局总工程师李启宾、县建委副主任周昌萱为副组长,县建委建管科、质监站、安管站,县移民局总工办、城迁科、农安科、企迁科,高切坡中心,新城管委会基础设施处,长江委综合监理站及另邀请3名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移民局总工办的工作人员为本次检查组的工作人员。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是:2007年新建及续建移民工程项目,包括城(集)镇及农村移民房建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库周交通建设项目、后扶工程建设项目、专业设施复建项目和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移民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网工作情况;
  (二)移民工程建设程序及“四制”执行情况;
  (三)移民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城(集)镇联户自建房屋和农村移民自建房屋的质量及安全情况;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五)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质量安全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2008年1月18日至21日,移民乡镇(街道办事处)、迁建单位、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对照工程质量要求和安全规范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按照附表填报交移民局总工办;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1月22日至24日,检查组随机抽查在建移民工程项目。查组全体成员22日上午8:30在县移民局6楼会议室召开预备会,通知被检查单位,10:00在移民局统一乘车到各被检查施工现场。计划22日、23日检查农村、集镇,24日检查县城。第三阶段为处理和通报阶段,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督促整改,并对检查、处理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在25日前结束。
  五、检查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现场指出,并予以纠正;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暂不能整改的,检查组相应职能部门现场下达书面整改意见,由迁建业主和施单位现场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工整顿,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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