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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2 生效日期: 2007-09-22
发布部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开县府办发[2007]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段时间,我县以猪肉为主的农副食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县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保证供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供需矛盾,猪肉等农副食品价格有所回落,“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较为平稳。当前,正值中秋、国庆“两节”来临,做好市场供应,维  护副食品价格稳定,仍然不能有丝毫松懈。为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和安乐度节,按照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渝府发〔2007〕10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渝府电〔2007〕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发展,切实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为鼓励生猪生产,确保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尽快把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抓紧拨付各项补贴资金。目前,母猪补贴资金已兑现到户,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已在3个养猪场进行了保险试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养猪户积极参保;保险公司要抓紧办理其它养猪场和养猪户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要加快生猪标准化人工授精站的建设,验收合格的及时补贴到位;对达标人工授精站饲养的种公猪,加大人工配种力度,全面兑现补贴政策。
  (二)抓好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市政府对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将给予大力扶持。县发展改革委、畜牧兽医局、农业局要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衔接,积极争取将我县需要重点支持的项目纳入扶持范畴,加快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国家将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奖励,县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要在保证县内供应的前提下,切实做好申报、衔接工作。
  二、切实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
  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生猪等副食品供应工作,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须的副食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的应急预案,特别要对中秋、国庆“两节”的猪肉供应作出安排,加强猪源的组织,稳定生猪宰杀量,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满足市场需要。要做好副食品的组织调运,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
  三、加强副食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
  (一)加强市场监管。县农业、商委、工商、质检等部门近期要重点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规范各环节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对生猪生产、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二)强化质量监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强副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要实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要加强对月饼、粽子等节日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严禁出售无合格生产证书和过期变质的产品。要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全面推行“挂牌经营”制度,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
  (三)严格价格执法。县工商、物价、商委等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副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各类商品的豪华包装,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减轻消费者负担。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进行曝光。
  (四)加强价格监测。县物价部门要加强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每日监测,做好生猪生产、屠宰及猪肉销售情况的调查统计和数据分析,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预测预警,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市场稳定。开县调查队要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抽样调查,分季定产,减少统计误差;在城市、农村住户调查中要增加相应的畜禽品种,提供更全面的住户消费量和消费价格信息。县畜牧局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县商委要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的调查统计。
  四、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一是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生活补助。县民政、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搞好节日慰问,及时将低收入者一次性临时补贴发放到户、到人,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二是保障学校学生的生活。各类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校内食堂肉类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好国家和市里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消解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的影响。
  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科学消费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切实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县内各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报道,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严禁哗众取宠,对歪曲事实造成严重影响的报道要严厉查处。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影响物价总水平,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狠抓各项促进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绝不可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切实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菜篮子”供应,是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坚持和加强“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实和完善负责制的内涵,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渝府发〔2007〕102号)和全市“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尽快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强对副食品生产的扶持,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抓紧制定并下发实施有关政策的配套文件。同时,要加强监督,敦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实下去,特别是要督促各地把补贴政策按时兑现到农民手中。县商委、畜牧兽医、财政、农业、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重点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各地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落实、不执行上级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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