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巴政办字[2007]28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韦亚力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张 旭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和平 市民政局局长
委 员:黄永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远 征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彦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唐驰天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逸 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 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永戈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进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尚云华 市建委副主任
岳 嵘 市交通局副局长
尹兆明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阿尤喜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
杨占海 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
嘉玳岱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霍增禄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贾培新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学钧 市林业局副局长
高至均 市人防办副主任
王晓军 市地震局副局长
刘俊林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月怀 临河火车站站长
肖国才 巴彦淖尔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马俊峰 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周 凯 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
李青洋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树森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关丽罡 市防汛办副主任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减灾委员会秘书长由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文逸兼任。
二、其他事项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