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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16 生效日期: 2007-08-16
发布部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巴政字[2007]101号

临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由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巴彦淖尔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规划成果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专家组评审论证,认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符合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成果的深度达到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规划思路明确,技术线路合理,体系完整,切实可行。规划中将临河城区分为中心老城区、西部新区、东北部区、西北部区、南部区及东部工业区六个区片进行供热规划,符合巴彦淖尔市“一市三区”远景发展战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批准实施《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同意规划中确定的规划用地面积142.24平方公里,供热建筑面积5499万平方米,规划期限近期为2007年-2010年,远期为2010年-2020年。
    在供热专项规划实施中,要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各种供热形式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城市供热体系。在改善大气环境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以采用清洁燃烧技术的燃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承担城市采暖的基础负荷。要逐步实现供热设施产业化运营,引导临河区供热设施从投资到经营管理和资本运营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建立厂网分开的有效管理体制,实现临河区多热源、大热网供热的格局。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保证供热企业效益和热用户采暖质量。加强建筑保温,降低采暖耗热量,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材料,降低供热负荷,节约城市热源。要提高全民规划意识,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加规划透明度,使供热规划变成一个动态的、发展的、科学的规划,使其更好的引导临河区供热事业的发展。
二00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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