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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金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0 生效日期: 2007-12-20
发布部门: 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金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批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金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序 言
  “十一五”时期,是金昌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时期。金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定了“十一五”时期金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是促进“十一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金昌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金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06年一2010年。
  第一部分 基本现状和形势
  一、现状与评价
  “十五”期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初步形成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保持了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了覆盖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总体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城乡就业
  “十五”期间,坚持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摆在了突出位置,制定并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城乡就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就业总量逐步扩大,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至劳动力供给比较充足。“十五”期间,全市16-60岁劳动人口从2000年的30.96万人,增加到2005年末的32.56万人,增长5.1%,增加1.6万人,年均增长1.02%。其中城镇劳动人口17.46万人,农村劳动人口15.2万人,结构比为53.46:46.54。
  至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市就业人员从2000年的25.91万人增加到2005年末的26.85万人,增加0.94万人,增长3.6%,年均增长0.72%。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十五”时期,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至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2001年至2005年,全市输转劳动力33万人次,创劳务收入7亿元。其中2005年输转7.69万人次,创劳务收入2.35亿元,分别比“九五”末增加了5.16万人和2.05亿元,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
  至职业教育培训取得成效。“十五”期间,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2.5万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74万人(次),创业培训0.1万人(次);有1.33万名农村劳动者接受了转移就业培训;共有0.51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比“九五”末的0.4万人增长28%。技工学校招生人数从2000年的1200人发展到2005年的5500人,培养11.5万名合格的中、高级技能人才。
  (二)社会保险
  “十五”时期,各项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得到建立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框架,完成了“两个确保”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历史性任务,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稳步增加,基金收入较快增长,社会保障支付更加规范,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至参保覆盖面稳步扩大。2005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1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0.23万人,增长1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96万人,比2000年略有下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2001年的5.8万人增加到2005年末的7.3万人,增加1.7万人,增长26%;工伤保险于2005年启动实施,参保人数0.14万人。
  至基金征缴显著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额分别从2000年的1963万元、909万元增加到2005年末的4585万元和1686万元,分别增长134%和86%;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从2002年的5273万元增加到2005年末的6852万元,增长24%;2005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7.8万元。
  至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末,全市有427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比2000年增加1769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巩固在100%,每月人均基本养老金779元,比“九五”末增加167元,增长率为27.29%;全年累计为3664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631万元,月标准由125元调整提高到215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平均支出水平从2002年的人均3662元提高到4186元。
  至社会化管理取得进展。到2005年末,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5%,其中社区管理率达65%。
  (三)劳动关系
  “十五”时期,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争议处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在企业普遍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稳妥推进,工资分配调控制度得到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初见成效,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各类劳动争议得到妥善处理,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至劳动合同管理得到加强。“十五”末,全市各类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职工6.89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1%。其中国有企业职工签订4.59万人,签订率97%;非国有企业签订2.3万人,签订率80%。有54户企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集体合同。
  至工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十五”期间,建立了劳动力市场106个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警预报制度,实行了劳动工资综合配套改革,职工工资水平随国民经济增长而增长的机制初步建立,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0393元,平均工资年均增长8%。
  至争议案件处理能力增强。5年来,共调解处理劳动争议申诉案件589件,为双方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按时结案率100%。
  (四)法制建设
  “十五”期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6308户(次),办理立案案件317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726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12万份,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726.58万元,查处取缔各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1个。
  (五)基础建设
  劳动保障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信息网络投入运营,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新“三化”建设全面推进;全市10个街道、36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显著加强。
  二、面临的基本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着力点,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既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将面临着更为良好的发展机遇、更为优越的发展环境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随着经济成分及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人口老龄化和农村城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五大挑战”:一是企业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带来了城乡劳动力结构的大调整,对就业再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是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三是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与原有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突出,对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四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的二、三产业,这些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五是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加,对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挑战。
  综合分析“十一五”时期的基本形势,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城乡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至劳动力依然供大于求。“十一五”期间,全市劳动人口增长将大于就业人口增长速度,就业压力仍然很大。预计“十一五”期间劳动力供给增加约3.04万人,到2010年适龄人口将达到33.21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资源约18.11万人,农村约15.1万人,而此期间能增加就业岗位约1.8万个,动态缺口约1.24万个,每年的失业人员在5100人左右。
  至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表现为“两个不足”,即“高中端劳动力供给不足、低端劳动力需求不足”。能够适应岗位要求,具有高技能的专业劳动力不足,而劳动力供给主体的大量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不能满足新兴就业领域的要求,导致低端劳动力就业竞争激烈,中高端劳动力供给不足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
  至城镇失业人员规模增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结构呈现多元化态势,除体制转轨和企业改组改制遗留的老失业群体外,新成长失业人员,享受低保人员、残疾人以及大中专毕业生、事业单位改革产生的富余人员都将成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将成为新的重点和难点。
  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全市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6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10.9%;初中文化程度的8.29万人,占54.5%;小学文化程度的4.78万人,占31.4%;文盲、半文盲0.48万人,占3.16%。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加快,第一产业就业需求不断下降,农村劳动力需要加快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少,缺乏二、三产业就业的技能,大多只能从事收入较低的重体力劳动,难以从事收入较高的技能性职业,转移就业的困难十分突出。
  (二)社会保险制度亟待完善
  至参保覆盖面窄。在城镇,部分困难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残疾就业人员及相当数量的农民工还未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呈下降趋势,扩面工作任务仍很艰巨。在农村,尚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得不到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有待完善,筹资和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至基金支撑能力较弱。“十五”期间,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净增1769人,缴费人数同期仅增加2300人,“十一五”期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离退休人员还将快速增加,而扩面空间非常有限,养老保险后续资金严重不足,基金支付风险明显增大。大企业医疗保险封闭运行,削弱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供给能力,加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三项改革不同步,医疗费用增长较快,给统筹基金和大额互助资金带来了支付压力。
  至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尚未完全分离出来,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程度较低;社区平台经费投入不足,服务项目单一。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
  至劳动关系复杂化。伴随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用工主体的多元化及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灵活化,双重劳动关系、多重劳动关系不断出现,就业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明显增加,劳动关系更加趋于复杂多变。
  至分配关系不合理。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尚不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协商制度相应缺乏,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比较突出;平均主义与分配不公现象并存,最低工资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劳动关系双方的局部利益矛盾日益突出和尖锐化。
  至劳动合同短期化。非公经济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集体合同内容空泛,难以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较为突出。
  (四)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需要加强
  至基础设施比较滞后。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对象、范围、手段等发生变化,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业务等范围和工作量不断增加,现有的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地、配套设施等越来越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
  至业务能力有待增强。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的发展完善,社会保险工作涉及的政策性、知识性越来越强,经办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基础,提高能力,统筹促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至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
  至城乡一体化原则。以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并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将他们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实现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和转换。
  至可持续发展原则。从基本市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基础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至改革创新的原则。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机制,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
  第三部分 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五险一体化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体系、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体系,形成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劳动力资源有效开发、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保险待遇更加公平、工资分配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的劳动保障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就业
  坚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使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努力提高就业水平,积极促进稳定就业。
  至扩大社会就业总量,调整优化就业结构。统筹考虑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扩大社会就业总量,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经济增长率10%、就业增长率0.73%、“十五”期间年平均就业弹性系数0.073计算,“十一五”期间全市就业总量的预期目标是:社会就业总量增加1.38万人,即从“十五”末的26.85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8.23万人,增长5.14%,年均增加约0.28万人,增加人数和增长速度均高于“十五”期间;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每年增加0.15%,到“十一五”末,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调整为40.9:28.9:30.2;城乡就业结构中,城镇就业每年增加1%;所有制就业结构中,城镇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占城镇就业的比重每年增加3%,使产业就业结构和城乡就业结构有明显改善。
  至关注就业困难群体,促进城镇就业再就业。继续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开辟就业门路,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城镇就业人数,努力实现城镇劳动者充分就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支持个体、私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扩大就业;注重做好城镇年轻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扶持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并在税收和资金方面予以支持,实现就业形式多样化。继续关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建立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及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长效帮扶机制,开发适宜就业困难失业人员特点的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具体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就业每年新增0.35万人,5年累计达到1.8万人,扶持285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到“十一五”末,年全市城镇就业人数超过28.23万人。
  至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出发,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放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位置,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消除不合理的体制和政策障碍,营造公平竞争、公平就业的社会和市场环境。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培训与加快转移相促进,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积极调动各种力量参与劳务输转工作,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向市外、省外和境外转移就业。建立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和竞争就业能力,提高输转的组织化程度和输转效益。鼓励和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更多城乡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计划全市农村劳动力输转量在2005年7.69万人(次)的基础上,每年增长10%,到“十一五”末输转量达到12.5万人(次),劳务经济收入3.5亿元,使2.5万名农村劳动力非农化。
  至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提升劳动者素质。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体系。根据“一线三点”经济带布局,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好骨干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筹划组建金昌市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基础设施和实训装备建设,提高市、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培训能力,整合农垦技校、金化技校培训资源,在河西堡镇建立功能完善的技术学校。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分类型、分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劳动力技能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所缓解。加强在岗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带头人。“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高级工2000人、技师200人、高级技师50人,使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率达90%;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前普遍进行1至3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新一轮“10万农民劳动技能提升计划”,大规模、全方位开展农民工培训。5年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
  至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市场就业水平。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增强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采集发布和监控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完善城镇失业登记制度、扩大登记覆盖人群,将城镇常住人口中的失业人员全部纳入登记管理范围,引导失业人员主动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提高登记失业率反映城镇失业状态的真实度。建立覆盖城乡、较完整的劳动力就业与失业调查统计体系和失业监测系统,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反映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就业和失业状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针对不同失业人员和求职者的特点,提供不同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二)社会保险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统筹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坚持制度改革与创新,加快建设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实际保障水平高于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至努力扩大覆盖范围。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推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实施。推动制度改革创新,稳定现有参保人员,努力将各种就业形式的城镇就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扩大参保覆盖面和涉保人群。制定并实施非公企业、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农民工参保办法,根据实际负担能力,适当降低费率标准和缴费基数,调动非公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扩大覆盖范围,扩展参保人数,增加保险费收入;“十一五”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五”末增加4900人,达到2.3万人,参保率达95%,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500人,参保率达60%,农民工参保1400人,参保率达4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五”末增加2.7万人,达到10万人,参保率达93%、其中农民工参保1万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0.5万人,参保率分别为84%、89%;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分别达到95%、85%和90%。
  至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制定基金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征缴体系,加强稽核工作,加大依法征缴力度,推动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规范化。统一社会保险征缴基数,准确核定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在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征缴范围不断扩大的基础上,基金征缴数量同步增长;确保在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发放。“十一五”期间,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基金征缴额年平均增幅达到10%。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健全基金要情报告制度,规范和完善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规范基金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至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在国家规定以统一方式和缴费标准建立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之外,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障需要。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提倡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完善大病医疗补助办法,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努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做到对困难群体应救必救。到“十一五”末,城市居民参保率达到85%,其中城市低保人员参保率达到100%。
  至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重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要从长计议,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办法,认真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调研,做好调查问卷的整理汇总,深入分析农民参保意向,经济承受力,测算确定参保缴费办法,论证个人缴费、集体(国家)补助额度和合理待遇水平,适时在经济基础较好的村社开展试点,逐年扩大覆盖范围。
  至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改组、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范围,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多功能老年服务设施,在社区内开展各种家庭生活服务,满足退休人员的各项基本要求。到“十一五”末,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社区管理率达100%。
  (三)劳动关系
  “十一五”时期,劳动关系调整工作要围绕建立“劳动关系主体自主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目标,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建立和完善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协调体系。全面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发挥劳动监察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着力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至巩固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在调整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等行为,推进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要求,针对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重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监测,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认真推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方案,到“十一五”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其它各类所有制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进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至建立劳动关系自主调节机制。以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建立企业内部的协商机制,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将调整劳动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利益的劳动标准纳入集体协商的范畴,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通过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劳动关系双方自主调节,政府依法调整的功能作用,注重提升劳动关系双方自主调节的能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价体系,发挥政府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
  至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完善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组织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劳动关系问题。加强三方机制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明确三方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三方协调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三方对话的优势,针对突出的劳动关系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沟通与协调,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至重视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加强对改制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指导,完善分流安置职工的配套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抓好改制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方案的备案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改制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改制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的监控,保障改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
  至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三项制度建设,探索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办法,形成企业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和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十一五”期间,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不低于10%。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诚信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至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继续坚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三方性原则,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完善办案机制和基础设施,实现仲裁机构的实体化。推进仲裁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增强咨询、调解、仲裁等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使仲裁案件按时结案率继续保持在100%。
  第四部分 支持与保障
  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构建和完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体系。
  (一)加强统筹协调
  将就业和社会保障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把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建立和完善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责任、政策、资金、措施四到位。加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与全市总体发展目标的有机衔接。围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对策,解决问题。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科学进行分析决策,多角度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财政保障
  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健全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适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需要,加大财政对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关注力度,落实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经费;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三)加强法制建设
  结合劳动保障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实施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其重大行政行为的执法监督。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监察员队伍,提高监察员素质,加强监察力度,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保证各项工作依法开展,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金保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平台,以统一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为基础,建立和完善满足业务管理、公共服务、基金监管等功能的应用系统,实现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确保信息资源共享,为劳动保障工作重大决策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五)加强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将劳动保障工作职能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完善基础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切实提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功能。
  (六)加强基础建设
  适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机构,建设高标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实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就业管理服务、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职业培训指导、劳动力市场管理等集中办公,提高行政和服务能力,为各类用人单位、广大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七)加强能力建设
  着眼于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系统管理服务能力。整合有限的劳动保障资源,进一步理顺系统内部机构设置,实现就业服务管理、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等服务功能一体化。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社会保障经办人员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培养,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依法行政、宏观决策和工作创新能力。规范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务实作风和协作精神,形成团结、实干、奉献的良好风气,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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