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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3 生效日期: 2007-05-23
发布部门: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漯政办[2007]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顺利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
  二、创建原则
  1.坚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相结合原则。发展生态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形成生态文明村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农村良好生态环境。2.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原则。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要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区域建设重点,选择市郊、城郊、公路干线、乡镇周边村和新农村试点村、特色村为重点,率先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全市创建工作。3.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条件、区位特点、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建设风格不同、特色各异的生态文明村。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创建工作。4.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村民主动”原则。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增强主动创建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动促创机制。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合力,全面促创建。
  三、目标任务
  在生态示范村创建的基础上,2007年建成10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和3个省级生态文明村。“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至少建成15个市级生态文明村,到2010年全市建成100个市级、10个省级、5个国家级生态文明村,各县区均建成有省级或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村。
  四、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我市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指标。2.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3.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农民人均收入高于县区当年平均水平。4.满足“六有”条件:即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班子,有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布局,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增收致富的生态产业,有文明淳朴的乡风村风,有和谐、民主、安定的社会秩序。5.实施改路、改房、改水、改厨、改圈、改厕“六改”措施,达到硬化、量化、绿化、净化、气化、整齐化“六化”效果。根除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禽畜乱跑“五乱”现象。6.配套建设“两室三栏”(综合活动室、卫生室、科普栏、公开栏、宣传栏)场所和设施。
  (二)指标体系
  1.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五乱”现象,达到“六化”效果,生态环境良好。2.饮用水源:村民饮用水卫生、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饮用水源净化。3.道路建设:环村道路和村内巷道的硬化率达到90%以上,硬化道路基本实现户户通。主要街道、巷道量化,安装有照明路灯。4.民房建设:按统一规划与设计建设,住房整齐化,有序美观实用,无乱搭乱占乱建现象,庭院整洁,净化美化。5.改厨效果:厨房干净整洁、沼气化。清洁能源普及率达80%以上。养殖专业村户用沼气使用率80%以上。
  6.垃圾处理:村内建有固定的垃圾收集储运点,日产日清,统一处置,垃圾处理率90%以上。
  7.污水处理:村内建设有硬化排污沟渠,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无渗坑渗井和污水溢流、乱排现象。
  8.卫生厕所建设:村民家庭水冲式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500人以上的村建有无害化卫生公厕,并有专人保洁管理。9.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禽畜圈养,人畜分离,禽畜粪便和污水乱堆乱排现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选址合理,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综合利用措施,不造成环境污染。10.绿化美化:绿化硬化街道,村前村后、屋前屋后绿化,村庄园林化,绿化覆盖率大于40%。11.文化宣传基础设施:有群众公共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有综合活动室、卫生室、科普栏、公开栏、宣传栏,以及固定宣传牌和版面。12.环保执法:无超标排污企业和违反产业政策企业,近三年无污染事故发生和生态环境破坏现象。13.生态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发展集体、庭院生态循环经济,建设有种植、养殖等生态产业,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14.面源污染控制:合理施肥,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化肥使用强度低于280公斤/公顷;不使用高残留农药,回收农用塑料薄膜,有效综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15.无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16.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民主,民风淳朴文明,治安环境良好。
  五、考核验收
  在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文明办、驻村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建委等单位,组成市生态文明村联合考核验收组,分四个阶段进行考核验收。
  (一)自查申报阶段。村委根据创建考核标准,自查指标完成情况,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上报自查报告材料。
  (二)初步验收阶段。县区、乡镇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向市验收领导小组报送初步验收结果和意见。
  (三)检查验收阶段。由市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采取“听、看、查、问”方法,听取创建情况汇报,看实际创建效果,查创建相关档案资料,询问群众创建满意率等情况,对照标准,逐一进行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根据验收结果,经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命名市级生态文明村,颁发证书和奖牌,并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村。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生态文明村创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有效载体;是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控制农村面源污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
  市政府成立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组织推进全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各县区、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创建组织,制定创建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层层抓落实,加快推进辖区创建工作。
  (二)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关键作用。动员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基层组织关键作用,带领群众、依靠群众建设自己家园,发挥宣传员、计生员、文化教育员、科技员、道德评议员、治安员、卫生员、信访员的作用,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各级财政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促进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市、县区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要广开门路,多方筹集资金,采取财政拨一点、职能部门给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村集体筹一点、村民出一点的办法,共同筹措生态文明村的建设资金问题。
  (四)部门联动促创建。环保、农业、畜牧、林业、城建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结合生态示范村、生态农业村、沼气示范村、生态园林村等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联动促创机制,发挥职能部门优势,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促进生态文明村建设。
  (五)结合全市驻村工作、促进生态文明村建设。在市、县区驻村办的统一协调下,调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扶持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各驻村工作队的促创作用,加快生态文明试点村建设。
  (六)实施创建细胞工程、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以农户为创建单元,实施细胞创建工程,在农村广泛开展绿色环保家园、生态农业园、巾帼环保卫士等创建活动,树立生态家园和生态田园创建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取得联户到巷、联巷到村、整体推进的创建效果,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 

附件: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谢连章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兴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鹏辉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田冠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机关干部驻村办副主任
         倪红光 市环保局副局长
         董玉霞 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  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国安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春华 市卫生局调研员
         杨  巍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爱玖 市建委副主任
         邵凤鸣 市农业局副局长
         谢江华 市林业园艺局副局长
         姜孝成 市畜牧局副局长
         马民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祥安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凯旗 团市委副书记
         朱文红 市妇联副主席    
  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倪红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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