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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企业增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01 生效日期: 2007-08-0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鹤政办发[2007]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企业增信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一日

鹤岗市企业增信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增信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增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鹤岗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城市创新转型、人民富裕幸福”总体目标打造“诚信鹤岗”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形成增信机制、构建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宗旨,以建立企业信用培育和约束机制为手段,以完善政府监管、法律监督、行业自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加强银企合作,促进“增信建设”目标,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增信建设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突出重点,逐步实施的原则;增信宣传教育与制度化规范自律并重的原则;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加强信用监管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用2至3年时间,实现“11114”信用建设目标(即建设一个系统——企业信用征信管理系统,发展一个产业——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业,抓好一个基础——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培育一种风气——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推行四基制度——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在全市初步建立起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进而促进企业信用等级显著提高,实现银企和谐对接,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
    到2010年,“增信建设”工作力争达到:以企业增信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全社会诚实守信的道德水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显著提高;“增信建设”配套制度基本形成;社会信用服务行业有较大的发展,信用服务需求明显扩大;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故意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有一个根本性转变。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诚信文化,优化信用环境。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金融、信用知识宣传,不断增加企业诚实守信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诚信氛围。着眼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公德修养,规范经济秩序,弘扬诚信文化。
    (二)搭建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建立融资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项目推荐、信用评级、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信息;建立重大事项研究机制,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形势、金融监管、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联席会议,促进信息共享,为银企和谐对接创造条件。
    (三)开展信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利用讲座、专题辅导等形式,对全市80%规模以上企业高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和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完善内部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促进各项信用指标的不断上升。
    (四)整合信用信息,健全征信体系。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相关信息为基础,整合各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相关信息,纳入全市统一的联合征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依法披露。同时,借鉴国内外通行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企业信用认定标准的研究、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引导、规范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活动。
    (五)推进依法清欠,维护金融债权。按照《中共鹤岗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鹤发〔2006〕20号)的要求,加大保护金融债权的协调制度、依法加快受理、依法公开判决、严厉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六)培育担保体系,规范中介市场。发展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龙头、商业性与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增强担保机构担保实力,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健全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规范中介市场经营秩序和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大力培育扶持信用调查、征信、资信评估等信用中介机构,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商会自律作用,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七)健全奖惩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依托企业信用征信管理系统及企业诚信档案记录,建立和完善信用社会监督与约束机制。对诚实守信企业,金融部门建立“金融绿色通道”,制定优惠政策,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担保机构优先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服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对不讲信用故意拖欠、恶意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黑名单”,并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失信信息数据库,增加失信企业的失信成本,使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一处失信、处处难行,形成社会性惩戒机制。政府各监管职能部门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监管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对企业增信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鹤岗市企业增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企业增信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我市企业增信的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负责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全市企业增信建设工作的发展。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桂芝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维礼  市长助理、市经委主任
            庄乾义  市科信局局长
            杨志刚  市人民银行行长
    成  员:王德欣  市经委副主任
            王广来  市房产局副局长
            王秀清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安  艺  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守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仁全  市公安局副书记
            朱  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佐川  市广电局副局长
            曹  蓟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显光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维国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高伟利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宝新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陆殿凌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孟双岭  市银监局副局长
            高中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葛树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建国  市物价局副局长
            孙  平  市科信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企业增信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事宜。
    办公室主任:王德欣(兼)
    办公室成员:王连峰、李志业、张丽红?五、几项重点工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从现在开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行业(部门)增信建设工作。
    (一)企业增信建设
    由市经委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市科信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国资办、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工作内容:1.开展信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高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轮训;2.搭建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对接。每年召开2次银企对接会,促进银企和谐发展;3.组织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实施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4.建立企业增信守则,向社会承诺:不抽逃资金、不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逃废银行债务、不拖欠合同款税款、不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保费用;5.支持银行业降低不良贷款。
    (二)中介组织增信建设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等部门配合。
    工作内容:1.完善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注册和年检等环节的监管;2.加强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尤其是对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评估事务所、企业资信评级等重点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规范,杜绝做假帐、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3.建立中介机构增信档案,完善执业增信记录和定期检查披露制度;4.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的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采取取消经营资格、市场禁入等行政和法律的手段予以惩罚。
    (三)公安系统增信保障建设?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工作内容:1.以“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为重点,建立综合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查询系统;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查询交换“通道”;3.依法打击经济诈骗、偷税漏税、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四)建设联合征信平台,健全奖惩机制?由市诚信办(市科信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经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等部门配合。
    工作内容:1.建设增信网络平台,统一信用信息的发布;2.逐步完成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归集、整合,建设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档案数据库;3.探索个人征信模式,以个人信用档案为基础,建设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平台;4.逐步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搞好信用信息的查询和披露;5.健全奖惩机制,对诚实守信企业金融部门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对不讲信用企业通过媒体不定期向社会发布“黑名单”,增加失信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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