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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1 生效日期: 2007-05-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湖卫[2007]101号

各县(区)卫生局(社发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委专题研究,提出了我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结合“作风建设年”、民主评议暨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医院管理年”等活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力争将卫生系统创建成全市文明行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湖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证卫生强市建设的顺利实施,切实巩固卫生系统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的成果,全面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市文明委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全面创建,全员参与、常抓不懈的原则。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尽职业责任、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树行业新风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广大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水平。切实加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自觉性。努力创建一个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创建工作规范有序,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行风建设卓有成效的文明行业。
  三、实施步骤
  卫生系统文明行业创建要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巾帼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等为基础。按照文明行业创建总体规划,创建工作必须按阶段性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共分为四个具体实施阶段:
  1、申报准备阶段(2007年5-6月)。主要任务:制定创建规划,做好申报和创建准备工作。
  2、动员培训阶段(2007年7-8月)。主要任务:做好创建工作宣传发动。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培训工作要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始终。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各项制度。
  3、实施推进阶段(2007年9-10月)。主要任务:按创建规划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创建措施,组织开展形成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参与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局文明办加强指导,组织检查,总结经验,改进薄弱环节,以点带面,推进全过程实施。
  4、总结考核阶段(2007年11-12月)。主要任务:认真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收集和整理创建工作台帐,组织创建工作验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评比各项准备工作。
  四、创建标准
  文明行业是全行业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各单位、各部门在创建中要符合下列标准: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创建工作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2、教育活动深入扎实。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切实制定和完善本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职工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大力开展有行业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广泛开展以塑造行业形象为核心的文化建设活动,行业内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3、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创建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计划具体,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基础扎实。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
  4、业务工作成绩突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发挥行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深入开展优质规范服务,有完善的服务标准和健全的服务制度。行业内职工的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质量,行业的服务效率、服务环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方面在社会上有较高的满意率,各项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本市乃至全省同类系统先进水平。
  5、行风建设卓有成效。有健全的行风建设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行业作风整顿,做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整个行业在评选年限内无严重影响行业形象的大案要案和重大责任事故。全面开展建设“信用行业”活动,全行业信用意识普遍提高,群众对行业总体情况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行业内普遍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五、 创建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全面部署,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局建立卫生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局建立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陆永良,副组长:徐分才、魏 明、潘人伟、吴康丽。成员:肖弘欣、陈慧敏、姚行、鲍鹰、王平、沈霞萍、朱炜、张平建、严根兴、孙黛、潘建新、裘云仙、张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弘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都要建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宣传,上下联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新格局。
  3、强化制度、落实责任。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文明创建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要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明确工作责任,把制度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干部和职工。
  4、创新载体,丰富内涵。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形式多样的开展活动。通过结对帮困、文明共建、设立文明示范岗、推行向社会公开承诺和便民为民服务等措施,有效的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充分展示卫生行业具有特色的服务内涵。
  5、抓住重点,注重实效。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重点是:一是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人员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意识;二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行业职工素质,增强为民服务的自觉性;三是要完善行业科学管理,全面规范行业行为,增强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行业诚信形象,增强社会群众满意率。
  6、强化考核,接受监督。加大对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检查,各单位要按工作分工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创建工作台帐。局文明办每年组织1—2次开展创建工作检查,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测评。通过建立局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制度,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创建工作社会监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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