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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残工委关于调整淄博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0 生效日期: 2007-05-20
发布部门: 淄博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淄残工委[200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淄博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是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设的专门机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人员组成,负责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自1998年成立以来,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残疾人康复事业从小到大,从大到强, 使8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几年来,由于大多数成员单位进行了人员调整,部分成员调整了工作岗位,不宜再担任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员。为加强“十一五”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工作,实现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发〔2003〕3号)精神,现将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淄博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翟乃利(市残联理事长)
            副主任:王立春(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亮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卜德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景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  波 (市残联副调研员)
            成  员: 李全营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王立水(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韦忠侠 (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
            赵志远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高传宝 (市残联康复科科长)

二○○七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淄博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职责

市康复办总职责:
   在市残工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计划、方案;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进度,搞好各种资料的统计、汇总,通报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术培训、质量检查和学术交流;筹措和管理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宣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义,普及康复工作专业知识。
  成员单位职责:
   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卫生规划,并列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加强医院康复科(室)的建设,发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增加残疾人社区康复内容。拓展服务项目,提高康复质量,确保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专业纳入我市教育发展计划,培养一批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并做好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
   民政部门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中,依附社区服务设施增加有关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内容;认真抓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康复工作。积极扶持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康复困难。
   财政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坚持年例会制度,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会议,研究分析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形势,解决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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