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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5 生效日期: 2007-05-15
发布部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7]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纠办发〔2006〕9号)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障公路通畅安全,为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将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治本措施,研究探讨从源头上解决公路“三乱”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监督,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常抓不懈,严防公路“三乱”反弹回潮,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巩固我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确保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不被取消,最终实现保持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认真清理整顿各类站点?
  今年要把清理整顿各类收费站点作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治本之策。除交通、公路、林业、煤运、焦炭等部门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道路收费站、稽查站、营业站、检查站、治超检测站、卸载点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一律撤除,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批准责任人予以撤职处理。交通、公路、煤运、焦炭等部门要对所设置的站点进行认真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设置不合理的,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合并或调整;已经到期、以费养人的收费站点,按程序报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撤销。要严肃查处依托各类站点搭车收费行为。?
  (二)进一步明确各涉路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交通、公路部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公路上设立的通行费收费站,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实行设站卡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监督电话和工作人员检查证或收费证“六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行为,对车辆通行费减免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逐项登记;凡不符合减免规定的,一律停止减免车辆通行费,集中收缴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证件,依法规范、严格审核通行费减免范围,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要严肃查处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车辆通行费作交易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
  ? 2、交通征费稽查机构要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在征费稽查中按《山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着装规范、文明查车;严禁违规双向拦车稽查和逢车必拦。
  各县(市、区)交通部门所属征费稽查机构不得在国道和省道上稽查征收拖拉机、农用车养路费。
  3、交通运政管理机构要将日常业务和运政执法稽查工作分开,规范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车辆的执法行为。
  运政执法稽查根据省交通运输管理局统筹安排部署,由市运政管理机构组织专门稽查人员依法进行。?
  4、煤焦运输管理系统要规范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公路旁修筑引道设立的煤焦营业站和煤焦管理站经营行为,不得造成公路堵塞。发现收“黑钱”、放“黑车”行为,要严肃查处。?
  5、交通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所赋予的公路路政管理权限执法,不得在公路上随意拦车、罚款,规范查处污染公路执法行为。?
  6、公安交警部门上路执法要以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疏导车辆、确保道路畅通为主,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设立固定检查站;除公安交警外,其他警种一律不准上路拦车收费、罚款。公安交警需要检查机动车时,应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情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路段进行,每次拦车不得超过3辆,坚决杜绝逢车必拦、逢车必罚和违规双向拦车行为。对没有明显违章的车辆,一律不得拦截检查和扣车扣证,不得因检查车辆引发交通堵塞。对国家规定不准检查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随意拦截检查。
  对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截、检查和罚款;违章车辆当场纠正或处罚后要立即放行,严重违章的纠正后可通知车辆所属地处理,不得扣车扣证,确保“绿色通道”畅通。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设备设置使用要严格规范。?
  公安交警上路巡逻检查,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执法,因警力不足需协勤人员上路执勤的,必须由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派出,由两名正式公安交警带队;夜间上路巡逻必须由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人带队。公安部门其他警种执行特殊任务需上路检查,须经县级以上公安局批准。?
  7、林业部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木材检查站只能对拉运木材的车辆进行检查,不准拦截其它车辆,不准上路检查。?
  8、农业部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准随意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植物检疫检查站。遇重大突发动植物疫情,需设置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或植物检疫检查站的,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9、公安交警、交通、公路部门治理超载超限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原则进行综合治理,努力促进治超方式转变,严防治超过程中的“三乱”行为。?
  (三)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监管,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交通、公安、公路、林业等涉路部门执法人员在上路执行公务时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证件佩带齐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涉路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一律不准上路执法。当前尤其要解决执法不规范、超范围执法、越权执法、刁难群众以及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
  全市各有关单位、各级纠风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使明查暗访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
  (五)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路、平安大道、文明执法示范路(站)活动,弘扬正气、遏制歪风,保障公路通畅安全,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层层落实责任制,齐抓共管。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牵头负责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协调;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对所督导检查范围内的公路“三乱”问题负全责,各督导组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治理“三乱”专项办)负责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市交通局、公安局、公路局、交通征费稽查局、煤运公司、焦炭公司、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市纠风办负责对公路“三乱”问题进行督办和责任追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保证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等检查装备,确保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县(市、区)纠风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牵头组织本地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逐项逐级
  分解任务,细化目标,制定措施,对照落实,确保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精神传达到位、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市纠风办、市治理“三乱”专项办等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职能,加强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推动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案件发生和查处情况。要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和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的“三查”、“三抓”活动,坚持“四级联查”制度,即由市纠风办、市治理“三乱”专项办等监督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市治理“三乱”专项办日常督查;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本部门监督检查;各执法收费部门和基层单位自查自纠。要加强明查暗访和日常巡查,对主干线公路、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治理公路“三乱”高压态势,确保我市不发生严重“三乱”行为。?
  (三)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市纠风办每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情况,揭摆问题,查找不足,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发挥公路“三乱”监督员和信息员作用,健全监督网络,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企业、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充分发挥治理公路“三乱”直查快办小分队作用,加大对公路“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顶风违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公开曝光。四是认真制定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发现影响重大的案件和恶性事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纠风办等监督部门报告,并快速核实、及时处理、妥善解决。五是逐步推行涉路部门执法人员不规范行为记分考核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予以下岗培训或辞退;实行涉路部门执法人员基本情况、职责权限、执法依据、管辖范围等报备案制度(报市纠风办备案)。
  (四)巩固成果,重点突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深入落实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环节,对重点治理和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重点落实;把社会和群众热切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下大力量抓紧解决、抓出实效。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探索从体制机制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措施,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
  (五)严明纪律,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今后凡是被查实有公路“三乱“和严重公路“三乱”行为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除依法追缴没收非法所得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上级领导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被国家、省摘掉公路基本无“三乱”资格牌子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与民主评议行风结果挂钩制度,对出现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扣除其政风行风评议相应分值,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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