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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在抗击非典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5 生效日期: 2003-06-25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函[2003]9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我市出现非典型肺炎疫情后,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了一场抗击非典的攻坚战。奋战在非典防治工作第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干部职工,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已任,不顾自身安危,与非典病魔进行了顽强的斗争,为控制疫情传播、消除疫情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涌现出一批不怕牺牲、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他们所作的突出贡献,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弘扬他们的工作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杭州市模范集体”称号,授予朱云祥等10位同志“杭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要以他们为榜样,发扬团结协作、无私无畏、迎难而上、勇于胜利的精神,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扎实工作,把非典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夺取抗击非典斗争和经济建设的全面胜利。 
  附件:杭州市模范集体、劳动模范名单(略)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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