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06 生效日期: 2008-03-06
发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闽教办基[2008]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实小、师大附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2008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我厅基础教育处结合实际,研究制订2008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全省基础教育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2008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年,我省基础教育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工作重点,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妥善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心和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大力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继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和推进"双高普九"工作。组织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强化政府行为,严格执行控辍保学通报制度和专项督查制度,层层落实控辍职责,尤其要加强对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宁德、三明、龙岩、漳州等四个设区市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初中入学率整体水平,确保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城市初中控制在2%以内,农村初中控制在3%以内。在巩固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双高普九"工作,2008年拟对6个左右的县(市、区)实施"双高普九"省级评估验收,争取累计52个左右县(市、区)基本达到"双高普九"水平。
  2、进一步加大扫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扫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动各地开展扫盲工作。与省统计部门联合开展"福建省文盲人口调查",摸清我省文盲的实际情况,为制定扫盲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发编写我省扫盲教材,举办扫盲师资培训班。坚持以"一堵二扫三提高"为原则,以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为重点,指导各地开展扫盲工作,确保"到2010年,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目标的落实。
  3、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合格校"评估工作,以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合格校评估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及城镇薄弱校"四有"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切实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一是按照省颁校舍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研究制定"农村中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为"四有"工程建设提供依据。二是在2008年之前通过"双高普九"验收的50个左右县(市、区)中,建设100所农村中小学合格校(每县小学、初中各1所),为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提供示范和样本,通过样本带动,为确保《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中所确定的"2010年37个一类县(市、区)所有中小学达到合格"的均衡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4、多方配合解决好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我省《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改造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城镇中小学校扩容建设工程、基本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的工作任务和措施。重点是根据城市人口增长趋势,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规划,做到城镇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中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预留教育用地,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城市义务教育设施的投入,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提供充足学位,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城镇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同时,将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避免资源浪费,使有限的资金能发挥最大的效益。
  5、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农村远教工程"堂堂用",出台"堂堂用"的指导纲要,建设服务"堂堂用"的省级资源中心平台,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建设,满足基层学校需求,着力提高远教设备使用率和使用效益。二是积极做好远程教育应用研究,组织召开全省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现场会,总结试点地区在工程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三种模式"教学应用以及工程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成功范例,推广应用研究成果。三是完善远程教育教学应用和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工作,制定规章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形成激励机制,并充分利用远教设备为农村党员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服务。四是抓好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后期扫尾和省级验收工作,确保"三种模式"全面覆盖农村中小学,完善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网络体系。五是研究解决远程教育设备运转经费问题,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维护体系,为工程持续广泛应用提供可靠保障。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把握普通高中发展节奏,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控制在22万人左右,在校生达71.5万人左右,普职招生比实现大体相当,促使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协调发展。同时,本着为群众负责的精神,从维护教育形象的角度出发,继续做好普通高中"一校两牌"的清理归并工作。继续加强达标高中建设,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分级达标评估、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工作,修订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与评估标准,切实强化对学校的办学思想、教学管理、课程改革等方面的要求,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办出特色,形成风格。2008年达标高中校数达到全省普通高中总校数的一半以上,在校生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提高到73%左右。进一步整合农村高中教育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办好一批农村达标高中。2008年省级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补助20个经济欠发达县高中校添置教学仪器设备,提升农村高中办学实力。
  2、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以农村幼儿教育为重点,推动落实县、乡政府统筹管理农村幼儿教育的机制,努力实现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幼儿受教育率。开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专项清理整顿,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园的指导与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确保社会力量办园的健康发展。制定出台《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实验方案》,启动实施0-3岁散居儿童早期教育试点工作,积极探索0-3岁早教工作目标、内容和组织形式,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加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研究修订《福建省示范幼儿园评定标准》,充分发挥各级示范幼儿园的导向和辐射作用,带动农村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和效益。
  3、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城乡特殊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每个设区市重点建设好1~2所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的特教学校,省级的特教专项经费重点向这些学校倾斜。加强特教学校的招生工作,抓好三类残疾儿童"普九"的巩固提高工作,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阶段延伸,在现有特教学校举办学前班,有条件的市、县(区)举办残儿幼儿园,扩大残疾高中班招生规模,鼓励具备条件的聋哑学校积极与专业对口的中职学校联合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少年高中入学率。以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加强对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召开特殊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落实措施,推动发展。继续重视和扶持民族地区和老区教育事业发展,保证民族地区和老区义务教育达到全省同步发展水平。扶持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继续办好西藏班、新疆班和接收西藏高中生插班就读。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1、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程。全面总结六年来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重点研究义务教育课改的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义教课改的策略和途径。进一步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完善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试体系。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推动做好体育学科中考工作,积极推进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推荐等多样化高中招生办法,推动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的更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对农村中小学课改的扶持和指导,加大城乡学校对口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努力推动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方式变革,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2、扎实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有关处室配合共同抓好高中三个年级骨干教师新课程省级培训,指导各设区市做好新课程教师的全员培训和学校的校本教研工作,持续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按照省定编制标准和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配齐配足教师,多渠道解决好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等新设置课程的教师配备问题。强化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通过课题研究、实践反思、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及时解决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为一线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以深化改革和提升质量为重点,继续组织实施好新课程实验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着力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对新课程实验的指导性作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完善评价体系,改革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利用"福建高中新课程"网站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简报"平台,介绍改革动态,收集工作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在线研讨,提供咨询答疑,推动实验工作的深入开展。
  3、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实施方案》,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开设好中小学科学课程,深化科学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广泛开展中小学科普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大赛" "电脑机器人和电脑作品竞赛"等科技实践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
  四、坚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1、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坚持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共享蓝天、共建和谐"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2、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严格禁止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探索总结不同地区经验和做法,采取切实措施,研究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完成中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启动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工作,督促学校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确保各学科的教学课时,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规范各类竞赛活动,尤其加强对达标学校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纠正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对教师和学生实施奖惩的错误做法,使学校的管理真正体现关心学生、教育学生和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的活动总量,坚决纠正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鼓励和规范民办中小学进一步发展。积极引导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以发展特色教育、满足社会个性需求为基本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片面追求升学率,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和引导民办普通高中按照高中新课程实验要求,增加经费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提高师资水平,加强教学研究,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落实扶持政策,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招生、教学常规、课程改革和安全等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健全民办中小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民办中小学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严格按照教材选用工作程序,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行为,完善教辅材料审读推荐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加强地方课程教科书的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免费教科书和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免费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以及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顺利推进。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