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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市政府机关大院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17 生效日期: 2008-06-17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当前全市开展“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和支援四川地震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机关大院消防安全及治安防范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市政府机关大院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现将此《意见》印发给你们,望你们接此通知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各级、各单位在抓落实当中要高度重视,真正负起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本单位的安全保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级、各单位机关院内不发生任何问题。四是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主动配合市政府机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进出机关自觉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验证,遵守机关大院的管理制度。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市政府机关大院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当前,奥运安保工作已经摆上突出位置,为切实做好市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稳定,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现提出做好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一、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尽快成立专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辖区内的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工作,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使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明确一名部门领导主管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本单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由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和消防工作,亲自组织、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和查验登记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市政府机关要严格执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进出机关的人员和车辆实行严格的查验登记。自2008年6月23日起,市政府机关东、西两院工作人员一律凭管理局统一制作的“胸卡”出入机关,并在大院工作区域内佩戴,以明确区分院内工作人员与院外办事人员。外部来访人员一律在接待室登记,接待人员电话联系被访者,经允许后,填写《会客证》,押放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机关东院南门只在限定的时间内对机关内部人员开放,不准车辆通行。进出机关的车辆应凭管理局统一发放的《车辆通行证》经警卫人员查验证件后方可进入。特殊情况,到接待室联系,开具标注有进车理由的《会客证》后,经门卫查验后方可进入。
  三、严格落实机关内部巡逻巡视制度。机关保卫部门对机关大院及各办公楼实行24小时巡逻巡视,各部门内部保卫机构要配合保卫部门的工作,对本单位办公区、责任区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控制外来可疑人员,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财务室、档案室、危爆品仓库以及供电、供气、供水、供暖设施等重点目标、重要部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值守、巡视。
  四、严格落实各项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消防及防毒、防爆等工作,尤其是对单位内部的电气设施、电网线路、报警设施、应急灯、消防栓等要定期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挪用、移动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危险品、违禁品。基建设备、房管维修使用的气焊氧气瓶等危爆物品要明确责任人,妥善保管,机关东院未经机关保卫处批准不得带入5号楼、1号楼等重点防范部位,并不得在上述部位过夜存放。做好防盗、防泄密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在单位内部留宿、随意走动、私自翻阅单位内部文件和其他材料。办公室和工作区域无人值守时,重要文件要入柜落锁,门窗要关紧锁牢,财务室要落实“三铁一器”,防止被盗案件的发生。
  五、切实做好带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单位责任区的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速报东院机关保卫处值班室:86688512;西院值班室:8785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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