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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确保中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14 生效日期: 2008-06-14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青[2008]19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切实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确保中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教基〔2008〕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落实各类防范措施,确保广大中小学师生安全。同时,请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校舍等风险隐患排查和维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本区域内尤其是沿江、沿海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农民工子女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在校园风险勘查中已查出有校舍沉降、墙体开裂等现象的学校,要立即予以整改,并建立整改档案。不能有效整改的危房,要立即停用。
  二、在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针对江南地区今年雨水偏多等情况,开展科学避台风、避雷雨等预防气象灾害专题教育和逃生演练。要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不到安全无保障的水域游泳或玩耍,注意出行安全。
  三、加强奥运期间观赛学校的安全组织工作。观摩奥运比赛的学校,应做好观赛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要组织观摩学生开展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逃生等演练活动,并做好观赛往返途中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切实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确保中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日,我国南方一些地区暴雨成灾,造成人员伤亡,也威胁着中小学生的安全。同时,当前也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广西湖南等地陆续发生了学生结伴在水库、江河戏水引发数名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国主要降雨区为江南地区南部、华南地区,降雨量将比常年同期偏多5成至1倍;华北、东北、黄淮等地局部地区将时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地震灾区也将有降雨天气过程。为有效防范洪涝等灾害及学生溺水事故,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现做出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防范洪涝等灾害对广大师生的危害。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暴雨、洪水、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发生情况,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地震灾区复课和转移安置的中小学校要做好应对余震及洪水、泥石流、山体垮塌、传染病流行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尤其是农村地区和边远山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特别检查地处低凹地段学校、幼儿园。重点检查校址自然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和校舍安全。南方各地要重点检查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暴雨严重地区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受灾校舍和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挡土墙进行全面勘察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暂时不能消除隐患的学校,可以适当调整上课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
  三、各地中小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要教育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和玩耍,教育学生不要盲目下水救助落水同伴,要尽可能向成年人求救,避免发生因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大伤亡。

教育部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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