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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防雷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4 生效日期: 2008-05-24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成办函[2008]11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做好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确保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的建设中,依照国家防雷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结合临时安置点实际情况,安装适当防雷设施。
  二、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参与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工程建设的选址规划,并加强对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防雷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最大限度消除雷击安全隐患。
  三、有关防雷器材由当地气象部门协助组织筹措。
  四、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雷电监测预报业务系统,重点做好地震灾区救灾帐篷、过渡安置房、临时学校、办公场所等人员集中地点的雷电预警预报服务,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提供灾区雷电天气潜势预报产品和雷电预警预报服务产品。
  五、各级防雷检测机构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测和排查,对因地震损坏的防雷设施,或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防雷装置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防雷设施使用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六、当地政府要及时公布当地合法防雷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安排专人宣传避震期间防雷安全注意事项,切实做到宣传工作到户、到人。各级新闻宣传单位及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的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增强受灾群众防雷减灾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灾害避险处置能力;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的咨询工作。

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防雷检测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联系

电话受理申请、检测范围

四川省防雷中心

87311356成都市五城区、成都高新区、青白江区

成都市防雷中心

 87315018、87015979

成都市防雷中心龙泉分中心

84853637龙泉驿区

新都区防雷中心

89397243新都区

温江区防雷中心

82762627温江区

双流县防雷中心

85810593双流县

崇州市防雷中心

82382839崇州市

郫县防雷中心

87864287郫县

都江堰市防雷中心

87137982都江堰市

大邑县防雷中心

88283203大邑县

新津县防雷中心

82555637新津县

蒲江县防雷中心

88522868蒲江县

邛崃市防雷中心

69101800邛崃市

金堂县防雷中心

84932979金堂县

成都市防雷中心彭州分中心

83705767彭州市

附件2:避震期间防雷安全注意事项       

  1.雷雨天气时,地震棚应尽量安置在低矮、空旷、干燥的地方,切忌在大树下搭建;打雷时帐篷内的人员应蹲在地上,双手抱膝,胸口紧贴膝盖,尽量低头。千万不可躺下。
  2.若雷雨期间身处树木、楼房等高大物体下,应该马上离开。如果来不及离开,应该尽量坐在干燥的绝缘物上面。千万不要躲在树下。
  3.雷雨时,应把电视的户外天线插头和电源插头拔掉。不要靠近窗口,尽可能远离电灯、电线、电话线等引入线,在没有装避雷装置的建筑内,则要避开钢柱、自来水管,避免使用电话和无线电话。
  4.远离危、旧建筑,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他类似金属装置。雷雨时,临时安置点和帐篷内的人员应远离帐篷边缘及帐篷的金属支撑杆。
  5.不要在山洞口、大石下或悬岩下躲避雷雨,这些地方极有可能因余震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6.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或其他凸出物体。
  7.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铁锹、镐等金属工具物品扛在肩上,应尽量避免室外活动。
  8.如正在驾车,应停在远离树木的路边,留在车内。
  9.雷雨期间,最好不要骑自行车、骑摩托车和开敞篷拖拉机。同时尽量避免在山区公路和可能因地震垮塌的建筑下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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