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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勘行业地质人才状况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24 生效日期: 2008-07-24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国土资发[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管理的各地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地质人才开发和管理机制,国土资源部决定组织开展地质人才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开展全国地勘行业地质人才现状调查是加强行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于研究制定地质人才培养规划,增强地勘单位总体实力,推进地质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有效。
  (二)填报全国地勘行业地质人才状况调查表,范围为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同时包括地勘单位的主管局(总局、中心、指挥部)机关本部及直属的无独立勘查资质的二级单位。
  (三)为减少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和属地化管理的各地勘局机关的工作量,除有明确要求外,对所属地勘单位报送的数据信息不作汇总,收集后统一报送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填报组织与分工
  (一)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负责组织本省(区、市)行政区划内除油气公司、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以外的,所有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包括属地化地勘单位、地质院校、科研院所等)的报表填写、收集及统一报送工作。
  (二)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核工业地质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武警部队黄金指挥部、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负责本单位机关的报表填报工作。负责组织其直属地勘单位的报表填写、收集及统一报送工作。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报表填报、汇总和报送。
  (四)国土资源部委托所属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具体负责报表收集、汇总等工作。请各填报单位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与调查表同时报送。
  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30日前,将调查表(加盖公章)以及电子版(Excel格式表格)报送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杨洪涛
  电 话:010-66557946
  传 真:010-66557925
  E-mail:mlryht@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邮编:100812。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2.地质人才现状调查表(一)
3.地质人才现状调查表(二)
4.地质人才需求情况调查表
5.地勘特有工种技术工人现状和需求情况调查表
//www.mlr.gov.cn/xwdt/zytz/200807/P0200807256072212766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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