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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等三家研究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1 生效日期: 2008-08-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8]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编委批准,我市新组建了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三个研究机构)。为使这三个研究机构尽快顺利运行并充分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努力发挥研究机构的决策参谋作用,现结合宁波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组建三个研究机构的重要意义
  (一)组建三个研究机构具有长远意义和战略意义。宁波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是宁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两创”战略,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的历史抉择。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关键环节。组建三个研究机构,围绕有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应用性的发展规划研究,有利于提高我市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现代物流产业规划的研究水平,有利于推动一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研究成果的应用实施,有利于吸引和集聚更多的高层次研究人才,有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因此,重视和加强研究机构建设具有长远意义和战略意义。这三个研究机构要以加强应用性研究为重点,围绕学习国际先进城市的目标开展研究工作。
  二、准确把握三个研究机构的研究主题和任务
  (一)规划的前期研究和编制。前期研究是搞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规划的编制又是项目科学合理布局的基础,项目的概念性功能研究设计又是项目施工设计的基础,这三个基础即是“三大前期”。三个研究机构要根据各自分工的研究领域认真抓好“三大前期”的研究,把“三大前期”的研究作为前瞻性、战略性、实用性研究的主攻方向,努力做出实实在在的成果和贡献。
  (二)决策性研究。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所做的研究并提供的研究成果,如果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要求,一般演化为市委、市政府的宏观性、方向性意见。三个研究机构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拟实施的重大发展战略,拟进行的重大项目,拟加强的重点产业,拟开拓的重要行业和工作领域,开展研究规划,并要加强决策性方案设计和多方案的比较研究,选出有预见性的,有创新精神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时的重要参考。
  (三)政策性、制度性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所做的研究并提供的研究成果,如果符合要求,一般演化为市委、市政府以及业务部门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措施。实施规划要达到预期目标,政策性和制度性研究必不可少。应用性研究最大的优点在于最后可以形成相应的政策文件。三个研究机构要突出研究成果的应用性,要突出研究成果的转化。要协助将研究成果转为具体政策或具体制度,并密切关注政策实施的效果,这样的研究才具有实际意义。各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充分重视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研究成果,将业务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着力机制创新,努力激发规划研究机构活力
  (一)创新运行机制。
  (二)是研究工作的方式要推行自主创新、联合创新等办法。在研究机制上,主要采取自主研究、合作研究的方式,也可以聘请著名研究机构、高校的专家参与研究或者实行委托研究。在人员组成上,可以实行专职研究和兼职研究相结合、自己研究和合作研究相结合、委托研究和参与研究相结合。
  (三)是建立市级决策需求命题研究计划制度。年度研究计划,由各主管部门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并通盘研究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里重大决策需要决定。各研究机构必须重点保证列入年度规划研究计划课题的完成。
  (四)是建立科学的课题管理办法。各研究机构承担的研究课题,要选择合适的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按照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及时完成。研究机构的主管部门要定期过问研究进度,帮助解决具体困难。部分课题可与市科技局的课题并入科技计划进行合作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上报上一级科研计划资助。要逐步形成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机构落实,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组为依托的组织体系;逐步形成首席研究员牵头,内外专家学者参与,课题评估组把关,市委、市政府定夺的研究机制。
  (五)创新用人机制。
  (六)是灵活使用各类人员。研究机构的院长(或主任)可按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的领导兼任;业务副院长(或副主任)既可以由本单位编内人员担任,也可以采取外聘形式,由其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或其他组织的专业人员兼任,还可以采取交叉任职形式。
  研究人员实行引进调入、我市现有其他研究机构中调剂、柔性引进、聘请外单位研究人员兼职、合作等灵活多样的开放性用人方式。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的数量要力求精简,并熟悉本机构的研究业务,实行一岗多能、多岗多能,兼岗兼工。党政领导成员一般要求交叉任职。
  后勤服务工作原则上采取聘用编外人员的办法或者后勤服务外包的办法予以解决,编外聘用工勤人员的费用或者后勤服务外包所需的开支,可在本单位课题收入经费中列支。
  (七)是要严格遵守岗位设置比例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专业研究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设置之比为7:3,即70%的工作岗位为从事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不含领导班子成员)。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具体比例由市人事局核定。
  (八)是要完善人员准入条件和招聘办法。三个规划研究机构必须科学设置专业人才准入的前提条件。要专业对口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要注重工作经验,以防止出现理论脱离实际的研究。尤其要重视挑选一些过去曾经获得过创新成果的研究人员。招聘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原则上应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其中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少数急需的专业研究人才,经市人事局批准后,可以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对已确定引进意向的国内其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事业编制研究人员,可经研究院(中心)考核、主管部门同意、市人事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四是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择优上岗、动态更新”的岗位聘用制度。纳入事业编制内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建立完善个体考核制度和解聘辞聘制度。不纳入本单位事业编制内的人员,也应按相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
  (一)创新分配机制。
  (二)是在编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薪级工资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绩效工资在国家政策出台前暂按固定(基准)部分和浮动(奖励)部分分别核定:固定(基准)部分按所聘岗位现行月津贴项目和标准核定,浮动(奖励)部分参照原年度奖金发放额度和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并按个人实际绩效拉开差距。其中,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优秀且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一次性增加当年的绩效工资总量。外接课题的收入经费,可部分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之内,在建立透明、公正、规范分配制度的基础上,用于适当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激励。
  (三)是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激励办法。对个别紧缺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优秀研究人员,经批准可试行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逐步建立并完善重要课题(项目)竞争激励制度,公开竞聘课题、设立课题研究津贴、课题成果奖金、外接课题成果效益可以提成;聘用的外地外单位的研究人员,其报酬可在聘用协议中约定,既可实行月薪制,也可实行年薪制,还可根据承担的研究项目,实行项目报酬制;引进、培养的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分别享受甬党办发〔2004〕42号、甬政发〔2007〕81号等文件规定的人才优惠政策,并可申请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的各项资助等。
  (四)创新经费保障与项目资金管理机制。
  (五)是要切实搞好经费保障。三个研究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由财政预算内拨款、主管部门项目经费补助、承接课题经费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等组成。市财政局按照单位编内实有人数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同时,对编制空余单位柔性引进顶编使用的工作期限六个月以上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按编内实有人数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主管部门要逐年安排项目专项资金给研究机构,用以辅助保障研究项目的顺利完成,并建立课题立项、资助、管理、再申报和结题评价制度。
  除此之外,单位还可以利用自身课题研究的资源优势,承接社会化运作课题而取得收入,包括按照科技创新资金申报要求,承接科技创新软课题,享受课题经费补助等。
  同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要对研究机构中做出特别贡献人员实行特别奖励等。
  (六)是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相关项目经费,实行绩效考评的管理方式,按照研究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拨款。项目预留资金(10-20%)根据研究机构主管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后评估并报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予以拨付。
  四、建立与研究业绩相挂钩的考核激励制度
  (一)要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要建立完善业务质量保证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的激励机制。要建立业绩联合考核指导机构,由市领导牵头,研究机构的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科技、财政部门参加,并吸收一些对科技课题研究管理有经验的人士共同参与,每年对三个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研究机构的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科技、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综合评价结果分为完成任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重点参考四方面情况综合而定:一是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情况(市委、市政府采纳与否、国家和省立项与否、领导批准与否);二是研究项目应用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三是对研究课题进行评审的专家组意见;四是国家、省评比获奖等次以及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情况。
  业绩考核结果要与激励措施紧密挂钩,奖励措施包括精神、物质等多方面,对工作做得好、业绩显著的研究机构要给予表彰,直至重奖,对业绩不彰人员也要采取一定的约束措施,做到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
  五、加强领导,建立主管部门领导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研究机构充分发挥作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或委托代管的研究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要及时建立和规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整个研究团队的知识结构要合理,既要有擅长规划的,也要有擅长研究的,以利于实现多学科交叉合作研究。要营造良好宽松的研究环境,建立健全鼓励人才辈出的正常渠道和机制,做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成果出得好、出得多、出得快,使三个研究机构真正成为市委、市政府高水平的科学决策参谋机构,为我市科学发展和学习国际先进城市当好决策参谋。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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