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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2 生效日期: 2008-05-22
发布部门: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常政办函[2008]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常德市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保障奥运期间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的工作方案》(国办秘函〔2008〕19号)、《关于各地落实北京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国办秘函〔2008〕30号)的总体要求,按照全省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湖南省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湘政办明电〔2008〕27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现在起到北京奥运会结束,通过采取特殊时期的特殊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召回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确保我市销往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和秦皇岛等奥运承办城市以及供应香港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奥运期间全市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重点产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水产品、蛋、饮料、熟食类产品、瓶桶装饮用水、果冻、湿米粉、湿面条、月饼、酒类产品、酱腌菜以及旅游地区的特色食品等高风险性食品和药品。
  重点单位:产品销售至北京香港等奥运场馆所在地区的我市1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14家具有外事接待能力的宾馆、酒店、车站和沿景区线路的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小作坊,农产品生产、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
  
  重点环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6个环节。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桃花源、柳叶湖、壶瓶山、夹山寺等所有旅游景点及其附近区域,交通干线辐射区域,武陵区、鼎城区等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等。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蔬菜办牵头)
  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禁高毒农药和瘦肉精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瘦肉精等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产品源头清理整治,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建立完善进销货和使用台帐;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例行监测制度,开展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及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控抽样检测,加大对销往奥运场馆所在地区的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继续深入开展豆制品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农资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经营剧毒、高毒、高残留农(兽、渔)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清查,防止进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户手中;加大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销往北京香港等奥运场馆所在地区的蔬菜农药残留100%符合规定,畜禽、水产品违禁药品检出率100%符合要求,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100%符合品质要求。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
  严厉打击利用各种非食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进行治理整顿;对产品销往北京香港等奥运承办城市的17家企业实施全面清查、重点监控,并实施出厂产品备案制度,逐一签订质量承诺书;对熟食、夏令食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和条件较差的企业实施批批强制检验,同时对使用添加剂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旅游景区、交通干线辐射区域食品企业,特别是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监管。确保产品销往北京香港等奥运场馆所在地区的企业100%实施出厂产品备案制度,100%签订质量承诺书,产品出厂检验100%合格。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工商局牵头)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查,特别是清查旅游景区及周边和游客集中场所;加大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全面实行定点监测;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储存、运输、转运过程环节的安全防范,防止二次污染;强化对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地旅游景区及周边和游客集中地食品经营主体100%有照经营,食品质量监测100%覆盖。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市卫生局牵头)
  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保健食品的全过程监管,防止不法厂家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兴奋剂等禁用物质;加强对餐饮卫生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加强对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旅游景点外事接待宾馆的水源进行严密监测,重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要求达到规定要求。确保各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经营单位100%有证经营,具有外事接待能力的14家宾馆、酒店的食品卫生要求100%达标。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
  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深入开展兴奋剂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违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严肃查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确保我市销往北京香港等奥运场馆所在地区的药品出厂检验100%合格,全市不发生一起有影响的药害事件。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市食品安全办牵头)
  加强猪肉定点屠宰监管,深入开展牛肉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加工、储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肉品品质检验力度,重点检查肉品水分、重金属残留、农兽药残留、瘦肉精和胶类物质等;引导和监督肉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等制度。确保销往北京香港等奥运场馆所在地区的猪肉100%检验、检疫合格。
  (七)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加强对供港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农副产品和食品的全过程监管,保障供港食品和农产品的高质量、安全、足量、顺畅;加强进境食品和食用动植物产品的现场检验检疫,按照工作程序批批检验,彻底堵塞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敏感货物的漏洞,开展进口肉类、水果等食用动植物产品的执法检查,对非法进口的一律退货或销毁;加强口岸现场食品卫生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检测频次,实行口岸食品生产单位和口岸餐饮单位驻场员制度。确保与出口企业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企业生产原料100%来自备案基地,非法进口肉类、水果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至5月31日)。各地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尽快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进行部署。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根据所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督促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开展集中整治,认真抓好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1日)。各地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回访,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市政府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8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按照省政府明确的“去年成立的各级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不变,人员不变,职责不变”的要求,调整充实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把奥运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抓紧抓好。各地党政一把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相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根据本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整治任务和目标,每一项任务和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各牵头单位在整个整治期间要对本部门确定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整治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导,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在7月初和8月上旬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并于9月上旬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整治工作不力,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履职,务求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规定,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行政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开创工作新思路、新局面,明确由事后被动监管转为事前预防监督的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专项整治信息,移送非本部门职责查处的案件,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三)果断处置,加强值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常德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应预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果断处置,按要求及时上报,迅速启动相关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清除负面影响。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食品安全值班制度。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专项整治方案和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完善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召回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危害因素评估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加快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本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有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于每月的10日、20日、30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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