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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救灾飞机有关费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4 生效日期: 2008-05-14
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文号: 局发明电[2008]1599号

各机场公司,各运输航空公司,空管局:
  近日四川省遭受严重的地震灾害,为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的有关精神,支持灾区救灾工作,确保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输,经研究决定,免收运送救灾人员和物资飞机的航空性业务收费、地面服务费、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

  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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