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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8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02 生效日期: 2008-06-02
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常政发[2008]8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8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日

“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8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

  市委、市政府决定,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积极行动,在2008年组织开展“太湖治水”、“城区清水”和“净化空气”等 “三大战役”,铁腕治污、护我环境。为了让常州人民的共同家园更加美好,现制定2008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
  一、太湖治水
  (一)水质现状及污染成因
  根据省政府通报和我市监测结果,去年以来,我市入太湖的武进港、太?柙撕蛹跋喙氐?6条河道(分别为:武宜运河、漕桥河、京杭运河、丹金溧漕河、常州河、南溪河)水质不容乐观,位于这8条河上的11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堪忧,尤其是氨氮指标仍然超标严重,3月份,随着武进港、雅浦港口闸门的关闭,河道的氨氮指标超标情况更为严重。
  据调查,工业、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是造成我市太湖流域主要河道的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低的主要原因。武南地区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中,工业污染占47%,生活污染占28%,农业面源污染占25%;全年氨氮排放量中,农业面源污染占38%,生活污染占31%,工业污染占31%;全年总磷排放量中,农业面源污染占72%,生活污染占21%,工业污染占7%。此外新运河开通及武进港、雅浦港关闸,引起我市主要河道水文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加剧了部分地区水环境的恶化。
  (二)年度目标
  太湖流域主要河道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太湖流域11个考核断面水质均有所改善,并确保连江桥、戚墅堰、五牧、戴溪桥、闸口、指前桥、新村里等7个断面达标,力争黄埝桥断面达标(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详见附表1-1)。
  污染物总量削减:在2007年的基础上,各辖市、区总氮、总磷排放量均下降5%。
  (三)主要任务
  采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整治措施,大幅削减排入8条河流的污染物,并通过引水活水增加水环境容量(详见附表1-2)。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全面禁止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定位的项目。根据即将实施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审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氮、磷等污染物的项目。对于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两倍的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也必须通过老企业等量减排予以平衡,实施“减一增一”。加快推进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完成363家化工企业关闭任务。6月底前,武进区关闭15家粮食加工厂的砻糠发电项目。不断优化工业布局,加快推进天马集团、常隆化工等13家污染企业的搬迁,年内不能完成的实施全面停产;督促新亚化工、中天焦化等7家污染企业制订转产或搬迁计划,明确去向,尽快启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金坛经济开发区、溧阳经济开发区、武进高新区、武进经济开发区、天宁经济开发区、戚墅堰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开发区争创省级生态工业园。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0家,完成1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45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武南污水处理厂等19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建设并完善尧塘镇等20个乡镇污水管网工程,污水接入相应污水处理厂,使全市37个乡镇均实现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提高。城北污水处理厂等19个已建成投运污水厂完成除磷脱氮改造工程。二是加快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6月底前,完成1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年内确保我市12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加快推进被撤并的乡镇集镇区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三是加快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建设。9月底前,常州市光大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运,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完成扩容建设。年内完成金坛市沈渎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启动武进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市、区)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年底前全部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置。四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监控体系建设。年内所有城市、乡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均须安装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流量及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一是开展工业园区整治。武进高新区等23个园区在年底前应取得区域环评批复。奔牛镇工业集中区等30个园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收集管网或集中处理设施。滨江化工园区等11个有潜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园区每年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二是实施污水“提标”改造。严格贯彻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积极推进六大行业“提标”改造工程。6月底前,华宇印染等75家重点企业必须完成“提标”改造任务,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至年底仍不能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三是规范排污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全面开展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有条件的或环保部门认为必须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一是加强“三场”整治。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发展水产养殖,对现有养殖场进行搬迁和调整压缩,武进区6月底前在全面调查基础上,提出搬迁、压缩方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总量控制。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强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确保达标排放,年底仍不能达标的规模化养殖场予以取缔。深入开展定点屠宰场(点)的达标整治工作,9月底前,全市87家屠宰场(点)污水排放必须达标,逾期未达标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全市26个简易垃圾填埋场全部封土覆盖,渗滤液收集外送处理。二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继续推行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等先进技术,全市全年农药、氮肥使用量分别比2007年削减5%和3%,使用量分别控制在4755吨和56714吨以内。三是调整种养结构。引导农民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在环太湖5公里范围内实施“三退三还”(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逐步取消传统种植业。四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氨化、微贮、食用菌生产、生物质能利用等技术,金坛、溧阳和武进各完成一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5.积极开展生态建设。一是建设生态湿地、生态林带。金坛市年内建成长荡湖生态湿地5000亩。溧阳市实施常州河大东荡生态修复工程。武进区完成入太湖河口5000亩水葫芦种养,?韬?周边乡镇建成2000亩生态湿地,建设生态沟渠3.5万米、生态池塘69个。武进区加快一级保护区内生态林带建设,年内实施“一环五带”绿化工程,扩建环太湖林带1800亩,完成武进港、雅浦港、太?柙撕印?漕桥河等入湖河流两侧900亩造林任务。金坛市进一步完善长荡湖林带建设工程。二是压缩围网养殖。6月底前,武进区拆除?韬?围网0.7万亩, 至2009年6月底前再拆除2.4万亩,使?韬?围网控制在2.2亩以内。金坛市年内完成围网压缩方案编制,落实压缩资金,明确压缩范围,年内启动长荡湖围网拆除工作。三是实施生态清淤。全市完成县、乡115条河道清淤。300个村庄3967个河塘清淤。完成21条环太湖河道清淤,清淤长度460公里,清淤土方921万方。启动竺山湖、?韬?清淤工程。
  6.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加大对太湖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年内建成船舶垃圾收集站和船舶油污水接收站各1座。依法查处船舶向太湖水域倾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完成辖区内太湖水域油船、危化船、客船(游览船)油水分离器和GPS安装工作。6月底前全面取缔我市太湖(竺山湖)、?韬?内水上餐厅,金坛市结合儒林水城建设,加快长荡湖内水上餐厅污水的治理。
  7.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清水工程”,按照2008年“清水工程”方案,加快市区46条河道的综合整治,确保年内达到水清标准。在全面摸清污染源的前提下, 6月底前完成编制尧塘河、湟里河、南溪河、北溪河、藻港河、港区南河、港区北河、武进港、太?柙撕印⒀牌指邸⒂腊埠印⑽淠虾印⑽湟嗽撕印?漕桥河、京杭运河、南童子河、采菱港、丁塘港、三山港等19条河道及支流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内上述河道水质主要指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0%以上。
  8.加快自动站建设。按照“建立世界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的要求,根据《太湖流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方案》和《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的要求,年内按计划完成28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动态掌握交界断面水质情况。
  9.全面启动应急机制。一是加大调水引流。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水利部门在枯水期、平水期加大藻港河、德胜河从长江的引水量,增加运河及以北地区和部分武南地区河道的水环境容量。与上游城市协调,增加丹金溧漕河引水量。漕桥河西仓浜等6条支流分别建设节制闸,在漕桥集镇区生活污水截流进入污水厂处理的情况下,保持节制闸的常闭状态,减少对漕桥河的水质污染。二是强化应急监测。环保部门完善监测制度,增加监测频次,对入湖河道及竺山湖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测。三是抓紧捞藻除藻各项准备。在蓝藻爆发高峰期,按照“打捞、拦截、稀释、沉淀”的思路,全面组织打捞蓝藻,努力做到“日产日清”。四是加强工业点源监管。组织力量对太湖沿岸所有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检查,应急期间对入湖河道沿线污染企业限产限排,必要时实施停产,确保水质达标。
  10.推进科技治污。加强水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河道环境容量、水文条件改变与水质变化关联性等研究,结合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摸清入河污染总量,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支撑。积极推广除磷脱氮、中水回用、尾水生态处理等先进适用技术,开展专用船舶和设备除藻、蓝藻无害化处置技术的示范运用,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二、城区清水
  (一)现状及问题
  2005年12月7日,市政府召开了市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提出了通过三年时间全面完成主城区42条河道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2006年,市政府将“清水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07年,环保、建设、水利三部门又将老百姓关注的其他10条河道列入整治范围,整治河道增加到52条。按照整治要求,52条河道中除大红旗浜、木排河、武进小区内河、顾家塘、戚区医院内河、西十字河等6条河道已覆盖,其余46条河道到2008年底要实现变清。
  两年多来,市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及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一河一策,采取活水、截污、控源等综合措施,全力推进“清水工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吴大道以北、龙江路以东、沪宁高速以南、青洋路和东方路以西约102平方公里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46条河道中,20条已基本达到水清标准,14条得到明显改善,12条正在改善中。沿河排放口由582个削减为281个,入河污水总量由9.65万吨削减为3.72万吨/日(其中生活、工业污水分别削减3.57万吨/日和2.36万吨/日)。
  虽然各部门、各辖区政府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整治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难以一步到位,目前影响市河水质改善的主要问题有:
  1.工业污染。46条河道沿线仍有企事业单位57家、工业园区5个及污水处理厂2家,共涉及排污口77个,废水排放量约1.6万吨/天。部分企业尚未达到太湖流域新排放标准,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2.生活污染。市区46条河道沿线共有281个排放口,其中生活排污口204个(约排放废水 2.12万吨/天)。老藻江河东支及北塘河等主要是受城北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约15万吨/天)影响,龙游河主要受丽华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约2万吨/天)和沿岸生活污水影响。
  3.水流不畅。潢河、白家浜、会馆浜、中粮浜、红梅新村内河、凌沟河等6条河浜目前仍无法实施换水。北市河等河道虽已清淤,但因清淤技术条件的限制,浮泥较难清除,淤积较重。市区部分河道自身流动性差,特别在枯水期,河道环境容量更小。新运河开通后,引起市河水位下降、流量减少等水文变化。
  4.其他问题。沿河仍有部分小餐饮、小美容等五小行业的污水直接排入; 部分河道沿线仍有违章建筑,乱扔垃圾现象。部分区属河道仍需进一步健全换水机制。上游来水水质尚不能完全达标。
  (二)年度目标
  今年“清水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市区主要46条河道年底前全面变清。建设关河、北塘河、藻江河生态景观河道,争取到2008年底市河沿线281个排放口减少至130个,污水排放量由3.72万吨/日削减至1.44万吨/日,确保城区水环境全面达标。“清水标准”具体为:水体消除臭味,水质感官为浅黄色或黄色,或有泥沙,与源水水质相近,表面基本无漂浮物,每条河道水质全年达该标准的天数达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对46条河分成正在改善的12条、已明显改善的14条和已基本变清的20条,一河一策,综合实施控源、截污、活水等措施,并强化长效管理(详见附表2)。
  1.强化控源。一是污水接管。环保会同建设局对常柴五星基地等39家企业及新闸、钱家、胜利工业园区污水实施接管。二是污水提标。对老三集团等7家企业和2个污水处理厂及宣塘工业园区实施提标改造。三是推进搬迁或关闭。督促天马集团等加快实施搬迁,五环造纸生产线、亚洲娱乐、明亚环保关闭。四是加强监管。对企鸟食品、西电变压器、永红垃圾中转站、新区环卫所、常州皓海明月大酒店企业加强排放监管。五是生态修复。实施白荡浜、柴支浜、三井河生态修复,完善翠竹新村内河生态修复。
  2.强化截污。一是河道截污。对具备接管条件的龙游河、三宝浜、海石口河、刘塘浜、21米河、三八河、凤凰河、张家浜等8条河道实施生活污水截污。二是点源接管。对东市河、双桥浜等6条河道生活污水进行接管。三是污水调度。将来自新北区民营工业园和天宁开发区龙澄污水处理厂的2.8万吨印染污水由城北污水厂调往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逐步减少丽华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年内调水1万吨/日,减少对市河影响。四是尾水改道。论证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改道方案并加快实施。
  3.强化活水。一是组织实施北市河、老藻港河东支等清淤。二是加快潢河与新运河、海石口河与南童子河、会馆浜与中粮浜沟通。三是推进“三园三河”建设,建设北塘河闸、藻港河闸。四是实施区域联动换水,加强枯水期、平水期常态调水和换水。
  4.强化属地管理。各有关辖区一是对有关生活污水实施点源治理。二是做好区管河道的整治、换水和保洁,会同市建设局做好污水接管工作。
  三、净化空气
  (一)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在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的情况下,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大气环境总体处于良好水平,但局部区域大气环境问题仍较为突出。据12369环保投诉中心统计,今年来有关市区(不含武进区)工业废气扰民的信访投诉有368件,占市区(不含武进区)环保投诉总量的33.8%,且这一比例有逐步上升趋势。
  废气扰民投诉集中在滨江化工园区(占29%)、龙虎塘(占12%)、新闸(占5%)、莱茵花园(占4%)、华润聚酯(常州)有限公司周边(占2%)、武进横林(占1.4%)、天马集团附近(占0.8%)和雕庄清溪村周边(占0.6%)八个区域,其投诉占市区(不含武进区)工业废气扰民投诉的53.26%。八个区域涉及常住人口近15万人,除滨江化工园区(园区内有恶臭气体排放企业25家)外,涉及废气扰民的重点排污企业20家。
  (二)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一厂一策”的分类整治,年内推进废气重点源企业8家全面停产,3家淘汰重污染产品或限产,36家完成废气污染治理项目,6家加快制订转产或搬迁计划,加快启动,从而有效削减8个区域的废气污染排放,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使8个区域废气信访投诉量明显下降(详见附表3)。
  (三)主要任务
  1.滨江化工园区
  (1)尽快完成区域环评报批,明确园区的范围及发展定位,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推进产品升级改造,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2)全面排查园区企业,对废气无组织排放点源较多且不易集中收集的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增强收集处理的效果,削减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治理。
  (3)对园区内现有的25家恶臭气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根据企业不同情况逐一制订整治方案,限期淘汰有恶臭气体排放的产品或工艺,推进企业内部结构调整,推行清洁工艺,提升技术管理水平,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⑷研究实施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收集处置工作。
  ⑸对环境信访问题突出的工业区,结合道路建设对靠工业区的民居提前拆迁。对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村庄尽快搬迁调整到位。
  ⑹对滨江化工园区实施封闭管理,建立一支环保、治安、物管等相配合的园区专管队伍,对区内排污企业实施24小时全天监督,严防各类违法行为。
  2.龙虎塘地区
  (1)对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停产有恶臭气体排放的甲奈酚、1-4酸、吡氟草胺、丁酰氯、贲亭酸酯等产品,对功夫酸、二氯等有恶臭气体排放的产品加大中间体的采购份额,责令其在6月中旬以前限产至50%以下。推进常隆化工有限公司的搬迁进度, 2008年12月底前现厂区全面停产。在过渡性生产期间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站的废气净化工艺。
  (2)确保常州华达化工和常虹化工分别于2008年5月和9月底前全面停产,同时年内启动两家企业土地收储工作。
  3.新闸地区
  (1)2008年9月底前,督促江苏新亚化工有限公司完成污水处理站废气的收集处置工作,6月底前完成一甲胺、二甲胺、异丙胺废气的回收焚烧处理工作,督促中天焦化完成熄焦废气收集装置的改造工作。
  (2)协调、推进江苏新亚化工、新菱化工加快落实转产或寻找出路、实施搬迁。
  (3)积极推进常州中天焦化按照整体搬迁方案实施搬迁,争取在2009年底前现厂区全面停产。
  4.莱茵花园地区
  (1)尽快推进常州曙光化厂搬迁,确保年内全面停产。
  (2)督促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按承诺于2009年底前现厂区全面停产。
  (3)在搬迁过渡期间,2008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两家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处置工作,对排放废气点源较多无法收集有效处理的丁二酸、橡胶助剂、树脂产品实行限产或停产。
  5.华润聚酯(常州)有限公司周边区域
  (1)对曝气池废气实施收集净化,加强现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确保运行正常。
  (2)督促企业尽快启动搬迁程序,争取现厂区2010年全面停产。
  6.天马集团区域
  (1)6月底前督促4家企业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到位,确保达标排放,减少搬迁前对居民的影响,对无法收集处理的废气产品或工艺实施限产、停产措施。
  (2)尽快完成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中新天马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和常州天马瑞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土地收储工作,协调推进新厂区建设,争取年内现厂区全面停产。
  (3)尽快协调落实常州华日新材有限公司的搬迁事宜。
  7.雕庄清溪地区
  7月底前督促常州制药厂完成卡托普利车间废气治理。督促他汀项目严格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实施到位。同时,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淘汰污染严重、生产方式简单,技术含量低的叶酸产品。
  8.横林地区
  (1)督促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逐步优化内部生产工艺,通过技术改造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发展循环经济,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总量,实现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并重。对现有生产设施增添除尘装置,减少颗粒物的排放量。
  (2)2008年8月底前完成常州市星宇钢铁有限公司除尘设施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着力推进大众钢铁搬迁工作。
  四、保障措施
  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全社会系统工程,“太湖治水”、“城区清水”和“净化空气”的我市环保“三大战役”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和投入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分解任务、落实进度。根据重心下移、区域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三大战役”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责任,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任务分解的要求(详见附表),层层细化分解,将具体目标、任务、进度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内部处室和个人,确保落实到位。
  (二)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辖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是辖市、区环境质量达标和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环保“三大战役”目标任务的完成负总责,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为促进责任落实,一是实施配套的目标保证金制度,各辖市(区)党政一把手向市财政各交纳2万元的保证金,分管市(区)长交纳1.5万元的保证金,市建设、水利、环保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辖市、区环保局长均向市财政各交纳1万元的保证金,有任一项完不成按单项额度的双倍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完成任务由市委、市政府双倍奖励,即不含上交保证金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或2万元。参照上海、无锡的成功经验,各辖市、区政府按化学需氧量3000元/吨、二氧化硫2000元/吨向市财政交纳减排保证金。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予以全额返回。未完成减排任务的,按未完成数量双倍扣除,并将扣除部分纳入市级污染防治资金。二是继续实施常委分工挂钩负责制,由各市委常委分工负责挂钩各辖市、区环保工作,督查和推进“三大战役”任务的完成。三是实行环保问责制。继续实行去年在全市水环境专项行动中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好的做法,凡未完成“三大战役”有关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或单位,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启动问责机制,“一票否决”其评先创优资格,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和组织处分。四是继续实施“河长制”和项目负责制。各辖市、区对尧塘河、湟里河、南溪河、北溪河、藻港河、港区南河、港区北河、武进港、太?柙撕印⒀牌指邸⒂腊埠印⑽淠虾印⑽湟嗽撕印?漕桥河、京杭运河、南童子河、采菱港、丁塘港、三山港等19条太湖流域河道、支流实施由辖市、区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详见附表4),“三大战役”中各项水、气环境整治工程由责任部门或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各位“河长”及“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推进治理规划、项目、资金、责任的“四个到位”,确保按期完成治理目标。
  (三)全面推行区域补偿。根据《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对上游来水水质超标的,按照化学需氧量1.5万元/吨、氨氮10万元/吨、总磷10万元/吨的价格,由上游政府向下游政府支付补偿金。
  (四)切实行使“区域限批”。对没有完成关闭、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未完成总量削减任务的地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以及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50%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环保部门将以乡镇和工业园区为单位严格实行“区域限批”:即对该区域内除生态修复以及污染防治工程以外的所有新、扩、改建项目一律停批,直至完成整改经批准取消限批为止。
  (五)严格环境执法。一是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开展节假日、夜间检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坚决推行铁腕治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对经政府批准关闭的企业,供电部门终止供电,供水部门终止供水,环保部门封堵其排放口,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办理注销手续,涉及进、出口业务的单位由外经部门停止受理其出口业务申请。对列入搬迁名单的企业,国土部门加快对其土地的收储。对列入停产整顿的企业,经济主管部门暂停备案、核准,金融机构暂停提供贷款。三是全面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环保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环保行政管理力量。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加快落实环境监察、监测、固废与辐射机构人员增编工作,逐步将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建设成标准化机构,提高环境监管覆盖面。各辖市、区政府也应根据各地实际,对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大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力度,切实解决辖市、区环保部门人员少、资金缺、装备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提高监控的科技水平,所有排放化学需氧量、氮、磷的国控、省控重点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实行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由环保部门验收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第三方管理,运行和监测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加大治理资金投入。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环保的投入,重点用于对减排项目的支持及污水厂配套管网的扶持,以及环保系统能力建设等。同时,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的筹资机制。一是各辖市、区将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门用于太湖水污染治理。二是积极争取国债和省污染防治基金等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三是提高污水处理征收标准,年内污水处理费调整平均提高到每吨1.3-1.6元。所有乡镇建成区年内开征污水处理费。从2008年7月1日起,对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征收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2009年1月1日起,对所有污水处理厂征收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四是开展六大行业和污水处理厂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收费,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水污染治理。五是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允许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许可进行质押贷款,并给予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同时,要通过BOT或BT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的投入,推进污染治理社会化、企业化、产业化进程。
  (八)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实施环保专项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对在环保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揭露、曝光反面典型。广泛开展环保教育,普及环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责任人的培训,积极推进企业环境诚信建设,建立企业环保督察员制度,实行环保有奖举报,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深入组织开展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各个层面的环保创建工作。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太湖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入湖河道断面水质和治污工程完成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加强督查与考核。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由市委督查室、市监察局牵头,环保、经贸、建设、水利、农林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全市环保在行动督查组”,每月对各辖市、区每项治理工程进展进行督查,并形成月度督查分析报告提交市政府。每月由市政府组织召开环保“三大战役”完成情况的督查点评会议,检查上月完成情况,协商、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逐月推进整治工作按进度完成,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市纪委、监察局对各辖市、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等行为,根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关于在全市水环境专项行动中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办法》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环保责任,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的企业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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