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科学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关于2008年度西部科普工程项目批准资助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8 生效日期: 2008-09-18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发布文号: 科协普发基字[2008]3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西部科普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发基字〔2008〕19号)的精神,截至2008年8月,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共申报项目63项。经过专家评审,共有56个项目列入“中国科协2008年度西部科普工程”项目资助计划,其中《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主题活动能力建设类项目15个,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3个,地震灾后科普能力建设类项目28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组织受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填写《西部科普工程项目协议书》(一式三份),于2008年10月25日前将协议书寄达中国科协农技中心,逾期视为放弃。
  《西部科普工程项目协议书》应内容完整、任务明确、签章齐全,并附《西部科普工程项目资金配套证明》。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要加强对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的管理,督促县级科协落实配套资金,监督项目单位按照预定的目标、内容、步骤和经费预算实施项目,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西部科普工程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中国科协将视项目管理情况酌情增减下一年度的推荐名额。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要加强对西部科普工程项目实施效果的总结和分析,不断探索有效的管理方式,并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建议。
  中国科协农技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建中 王兴华
  电  话:010-62379323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一号中国科技馆7楼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castnjzx@sohu.com
  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艳磊
  电 话:010-68578249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2008年度西部科普工程资助项目名单(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