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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7 生效日期: 2008-11-17
发布部门: 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农办机[200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
  近日,河南省、云南省先后发生了两起较大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拖拉机均未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教训十分深刻。当前已进入农机冬检冬训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冬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切实把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关,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检验,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开展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良好安全技术状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及时用信件、上门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农机拥有者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同时,要将过期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具型号、号牌等,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配合查处拖拉机不按时参加年度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二、规范牌证核发工作,强化源头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查处纠正只收费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等违法行为,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要规范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现象。要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坚决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防止考试检验走过场、办人情证。
  三、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以“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表彰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促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上台阶。要继续落实“六个一”,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等,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各地要针对冬季农机化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拖拉机载客、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五、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冬春季节,农村人员出行增加,农资等货运任务繁重,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的隐患增多,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预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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