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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03 生效日期: 2008-12-03
发布部门: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海府办[2008]1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进入冬季以来,我市出现大风少雨天气,风高物燥,森林火险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根据今年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全省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明确目标,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二、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各镇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在短时间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肇事者要负法律责任,唤起人们对森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深入报道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力度抓好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戒严期是今年12月和明年3―5月。在此期间,各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制、常抓无懈。在重大节日期间要落实专人值班,组织巡查,守望重点林区和敏感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处置,确保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不发生特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各镇各单位要在“防”字上下功夫,消除麻痹思想,四级以上高火险和三级风以上天气,严禁一切炼山作业和野外生产用火,一旦发生山火,当地政府有关领导要亲临火场,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救,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五、各防火责任单位,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要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如有火情要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及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联系电话:62925531)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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