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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关于加强秋冬季水产养殖生产安全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0-01-01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水技发[2008]2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今年,我市渔业遭受持续低温阴冷天气和地震两大灾害的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了塘埂垮塌、池水渗漏、鱼类逃逸等现象,为确保水产养殖生产安全,促进我市渔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文件要求,望各区、县水产站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秋冬季水产养殖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水产生产安全工作的指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秋冬季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一是要组织检修电线电路,合理置放塘库安全警示牌,防止人员伤亡的意外事故发生。二是要密切注视当地天气预报,科学制定防灾预案,合理规划农田冬灌及池塘用水,及时解决秋冬季水产养殖生产可能出现的水源短缺问题。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专刊及培训等形式,宣传渔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
  二、加强渔业基础设施的防冻与修护
  认真抓紧做好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的防冻及维修工作。对生产用电设施要及时除冰,闲置网具要及时入库,对渔业机械、水渠、涵闸等要采取防冻措施,避免冻损。要加强池塘修整及池埂渗漏检查,及时清除表层塘泥,平整塘底,加高加固田坎,整修鱼沟鱼凼,并维修水渠、水道、投饵架等辅助设施。抓好水产养殖蓄水保水工作,提高池塘水位,保持水温稳定,增强鱼类抗寒力。池塘水位必须保持在1.5米以上,工程化稻田鱼凼必须保证满水,确保养殖鱼类越冬安全。
  三、加强养殖水体的水质管理
  加强养殖水体的水质管理,及时清除水体中的残渣、余饵,不施肥少投饵,减轻水质压力。适度使用微生物制剂,降解水中悬浮物,降低氨氮含量,调节水质。适时开启增氧机,保持水体溶氧充足,改善鱼类生存环境,确保水产养殖生产安全。
  四、加强养殖鱼类安全越冬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养殖鱼类越冬的生产管理,特别要做好亲本管理和苗种管理,全力保护好鱼类亲本和鱼种。率先保证亲鱼池和苗种池蓄水量,按要求配齐增氧设施和鱼药,适度放养,科学投饲,加强巡塘,发现问题及时施救。要加强对罗非鱼、淡水白鲳等热带鱼的越冬管理,采取增大水量、搭建越冬棚等措施,确保热带鱼类安全越冬。
  五、加强病害监测和防治工作
  充分利用病害监测网络和鱼病防治网络,加大病害监测力度,及时定期发布监测信息,针对病害特点,提出综合防治方案。对重大疫病要做到特报、快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特别要严防水霉病、粘孢子虫病、斜管虫病、小瓜虫病、三代虫病、锚头蚤病等病害的蔓延。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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