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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1 生效日期: 2008-11-21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8]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11月6日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造成火灾后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县(市、区)政府与乡镇(街办)和驻林区单位、乡镇(街办)与村、村与村民要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责任区范围明晰、图表一致,林木有人管、路口有人守、责任有人担;预案、队伍、经费、物质、通讯五到位。
  二、强化宣传培训,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各级政府要针对边远林区防火难点,组织人员深入村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生态的重要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知识等,增强人们的爱林护林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理,确保防范措施到位。对林区生产性用火要严格审批,规范操作;重点林区要设卡严守,严禁火种入山。做到时时设防、处处设防、人人设防。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民秸杆还田,避免农事活动非生产用火;民政部门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严格控制违规用火;林业部门要根据当地气候、林情、社情实际情况,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发布封山禁火禁牧令,严格控制人员入山,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对野外违规用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火险预报,确保预警响应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向林区发布大险预警信息。并分级制定不同火险条件下的应对措施。市防火办与市气象局要密切合作,每日制作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信息,并以手机短信形式发至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便于其及时掌握火险天气,采取应对措施。
  五、强化扑火准备,确保应急措施到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修订完善火警预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火情监测,加大防火物资储备,维修各种防火设备,各类扑火队伍加强戒备,提前做好处置突发火情应急准备。市防火办(12119指挥中心)要对各县(市、区)值班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六、强化科学指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发生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扑火人员到位,提高初发火首次扑灭率。对火情实行“火灾归口管理”和“两小时一报”制度。市防火办要尽快组织对扑火指挥员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指挥等相关内容培训,增强指挥员的科学指挥能力。
  七、强化隐患排查,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各重点林区要由各级党政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市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对各自承包的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八、强化村级管理,确保基层监控到位。要在重点林区积极推行“村庄五有”活动:有村级防火组织、有村级护林人员、有半专业消防队、有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有农户联防制度,切实强化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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