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渝中区盛迪亚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6 生效日期: 2001-01-16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1]33号

重庆盛迪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盛迪亚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盛迪亚室内停车库,面积为1927平方米,停车位65个,出入口通道2个,设置自动消防喷淋系统等设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的值班用房及管理的规章制度,24小时接待服务。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新规定和盛迪亚室内停车库具备的条件,同意你司盛迪亚室内停车库按一级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 
  1、小型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4元;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20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以上连续停车收费一律按每小时2元计收。 
  2、摩托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1元;4小时内共收3元;12小时内共收5元;24小时内共收8元。 
  二、月租停车位在上述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临时停车1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四、业主自备停车位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不超过120元。 
  五、上述停车收费标准必须在停车库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 
  六、原物价局渝价[1999]161号文件作废。 
  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