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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呼包鄂地区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7 生效日期: 2008-11-17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内政办字[2008]291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呼包鄂地区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实验区的复函》(工信厅信函〔2008〕206号)精神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呼包鄂地区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赵双连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张铁网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梁铁城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常军政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徐凤君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苏 和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宋 亮 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永林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调研室主任
  王进国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兰 惠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佰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兰惠兼任。
  (二)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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