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新增中央投资争取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4 生效日期: 2008-11-14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新政办[2008]206号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2008年11月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当前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出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要重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到2010年底约投资4万亿元,中央拟安排1.18万亿元左右。其中,今年第四季度在原计划基础上,先增加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00亿元,提前安排明年的灾后恢复重建基金200亿元,加上由此带动的地方和社会资金,预计总投资规模可达4000亿元,明后年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抢抓机遇,迅速行动,做好当前新增中央投资争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增中央投资初步安排意见、计划下达方式及项目安排的基本原则
  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初步安排意见: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新增投资100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方面新增投资340亿元,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投资250亿元,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新增投资130亿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方面新增投资120亿元,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新增投资60亿元。
  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下达方式:大中型项目按项目下达资金。对中央补助投资地方的一些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商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任务、安排原则、补助标准、工作责任和管理要求,并将投资切块下达到省区市,由省区市发改委会同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计划文件下发后10天内安排到具体项目,下达分解计划,同时报国家发改委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依据。
  项目安排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结构调整、积极拉动消费、增强发展后劲,优先安排符合投资方向并可以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项目,解决因资金制约产生的投资规模上不去问题;优先安排已经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完备、可以立即开工的项目;积极支持已列入国家“十一五”有关规划的项目,特别是产业链条长、能带动设备材料订货的项目。不安排“两高”行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项目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为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尽快下达,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首先将符合今年新增中央投资方向、原拟纳入明年投资计划的部分项目,列入今年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提前下达,大体在10天内完成。对符合今年新增中央投资投向、还需要完善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国家发改委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紧急会商有关部门和地方,有些将采取超常规动作落实建设条件,编制投资计划,最迟于11月底前下达。
  二、抢抓机遇,迅速行动,积极争取新增中央投资
  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适合我市争取的有五个方面、26个小项,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特别是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简化手续,力争在同等可比条件下,争取各项新增中央投资规模要达到并超过省平均水平。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
  廉租住房建设,新增中央投资75亿元,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发改委。
  (二)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方面
  共有12个小项,新增中央投资258亿元,分别为:
  1.农村沼气工程,新增中央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中央投资50亿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3.农村公路,新增中央投资50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4.农村电网,新增中央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新乡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5.南水北调,新增中央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中央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7.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增中央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8.优质粮食工程,新增中央投资8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
  9.动物防疫体系,新增中央投资7亿元,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发改委。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新增中央投资5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
  11.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新增中央投资2亿元,责任单位:市质检局、市发改委。
  12.扶贫和以工代赈,新增中央投资6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共有6个小项,新增中央投资110亿元,分别为: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中央投资48亿元,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
  2.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新增中央投资10亿元,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市发改委。
  3.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新增中央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4.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新增中央投资10亿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5.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新增中央投资4亿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6.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增中央投资8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发改委。
  (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方面
  共有4个小项,新增中央投资110亿元,分别为:
  1.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中央投资55亿元,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发改委。
  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新增中央投资10亿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发改委。
  3.重点防护林工程,新增中央投资25亿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改委。
  4.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新增中央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五)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
  共有3个小项,新增中央投资36亿元,分别为:
  1.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新增中央投资1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服务业发展,新增中央投资6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产业技术进步,新增中央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狠抓当前,谋划长远,积极做好明后两年资金争取工作
  国家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宝贵的机遇。明后两年中央资金投入约1万亿元,从现在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建立机制,落实责任,通力协作,真抓实干,及早着手,抓紧筛选储备项目,抓紧推进前期工作,抓紧落实建设条件,抓紧搞好汇报衔接,努力为明后两年争取更多的中央投资打好基础。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