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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08/2009年度杭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与市级医院住院医师双向轮训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1 生效日期: 2008-11-1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8]272号
有关区卫生局、市级医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城区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双向轮训的实施方案》(杭卫发[2006]95号)和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杭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级医院住院医师双向轮训工作实施细则》(杭继委[2006]11号)精神,现将2008/2009年度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与市级医院住院医师双向轮训(下称双向轮训)计划下达如下:
  一、双向轮训对象
  1.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册学员及自愿参加双向轮训的全科医师,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市级医院临床住院医师、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册学员。
  二、双向轮训安排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基层住院医师到市级医院轮训时间为1年(自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27日止)。
  轮训科目及时间分配按《杭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级医院住院医师双向轮训工作实施细则》执行。2008/2009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基层住院医师轮训计划详见附件1。
  2.市级医院住院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轮训时间为4个月。轮训内容以学习全科医学知识、了解结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情况和社区居民卫生需求、推动双向转诊为目的,根据学员从事专业和社区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定。2008/2009年度市级医院住院医师轮训计划详见附件2。
  三、几点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卫生局和各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双向轮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双向轮训工作的监管力度,明确职能科室和兼职管理干部,要做好双方之间的协调沟通和双向轮训人员的安排等工作,确保双向轮训有序开展。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区卫生局和市级医院要严格按照全科医师/基层住院医师轮训科目与时间规定,认真制订轮训学员的教学计划,落实各科室带教导师,认真做好出科考核和阶段考核工作。市级医院要按照轮训计划,提前安排好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轮训人员的工作,并于每一阶段前二周将参加轮训学员名单、现从事专业等相关信息传送到相应的区卫生局职能科室。各区卫生局要根据“发挥特长、合理调配”的原则,及时落实到本区轮训学员的轮训单位,指导接收单位合理安排好轮训学员的工作,努力提高轮训学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及时将安排情况反馈给市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2008/2009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基层住院医师轮训计划的安排,及时通知轮训学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市级医院职能科室报到并参加轮训,同时,要安排好到本单位轮训学员的工作。
  3.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带教,严格进行考勤,互通轮训信息,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学员轮训结束后,应对学员轮训情况作出综合评定,并认真填写杭州市双向轮训学员考核表(附件3)。各区卫生局和各市级医院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轮训质量。市卫生局也将在适当时候组织进行抽查。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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