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31 生效日期: 2008-10-31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昆区分局、开发区分局、青山区分局、东河区分局、九原区分局:
  现将自治区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各分局立即着手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详细整理汇报材料,并分类梳理相关工作印证材料,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
  二、 要根据检查验收方案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三、 各分局要在11月3日大例会上汇报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 二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
  2008年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检查验收重点
  (一)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部署发动情况。
  (二)"查、治、管、扶、建"五项措施执行情况。
  (三)"4个100%"整治目标完成情况。
  二、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工作按照自查、抽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一)全面自查。各盟市要全面开展自查,要按照《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细则》(见附表)的要求,重点检查各项整治目标是否达到、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能否有效发挥作用。
  (二)开展抽查。自治区局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地区的检查验收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是整治前问题较多、整治任务较重、整治效果较好的地区和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重点地区。抽查时,一是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全面听取基层局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二是现场检查。选择部分旗(县)局和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三是与盟市局交换意见。抽查结束后,提出抽查意见,并听取盟市局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验收时间
  2008年11月1日至20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验收工作,确保不走过场。要通过检查验收,对哪些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哪些问题依然存在、哪些地方和环节还比较薄弱做到一目了然,为进一步重点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打好基础。
  (二)制定方案,抓好落实。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如实反映整治情况,确保验收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全面开展,实事求事。要对照检查方案逐项自查,要采取"网格化管理"的办法,一个一个区域地检查验收,确保全覆盖、不遗漏,确保情况全面真实。
  (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治,边完善。在自查工作中发现未完成目标任务和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五)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基层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树立一些典型,及时推广,为第二批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各盟市局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经验体会、政策建议以及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和打算,形成专题报告按时报送自治区局监督处。
  附表: 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细则
附件2:重点产品质量专项验收细则(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