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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通市民投诉网上远程办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30 生效日期: 2008-10-30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本政办[2008]1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适应新形势政府工作电子政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和对市民投诉办理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对市民投诉电话受理系统进行了整体升级改造,并对市民投诉办理方式做进一步调整。现就开通市民投诉网上远程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计算机设备问题
  开通市民投诉网上远程办理工作,网络单位需自行解决市民投诉办理工作计算机设备,并且连接互联网,实现与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电话受理网络系统对接。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负责电话受理网络系统管理维护,指导网络单位开展工作。此项工作于2008年11月10日前完成。
  二、加强系统网络建设
  根据目前市民投诉办理网络建设和网络单位机构变化情况,市民投诉网上远程办理工作首先在市民投诉办理一级网络单位开通,并对原一级网络单位进行重新调整(单位名单附后)。市民投诉一级网络单位要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并负责对所属二、三级网络队伍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网络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
  各网络单位要对市民投诉网上远程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要把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并且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知识的人员配备到市民投诉办理工作岗位。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近期将组织专门培训班,对一级网络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网络单位要为参加培训人员创造学习条件。
  市民投诉网络办理系统于2008年11月20日正式开通。开通运行后,各网络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市民投诉中心将对各网络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考核。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市民投诉办理一级网络单位名单
  一、各县(区)、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52个)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平山区人民政府
  明山区人民政府
  溪湖区人民政府
  南芬区人民政府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民政局
  市房产局
  市交通局
  市文化局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市人事局
  市卫生局
  市商业局
  市粮食局
  市旅游局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农委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供暖管理办公室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交通征稽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邮政局
  二、企事业及窗口服务单位(22个)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供电公司
  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本钢房地产开发公司
  市房产经营公司
  本溪客运集团公司
  市自来水总公司
  本溪港华燃气公司
  本钢热力开发公司
  衡泽热力公司
  泛亚环保热电公司
  华兴热力公司
  中国联通辽宁公司本溪分公司
  中国移动辽宁公司本溪分公司
  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中国银行本溪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本溪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本溪市分行
  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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