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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9 生效日期: 2008-10-2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本市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
  (二)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持有本市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考生的报名工作,报名工作分两期进行。各区县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第一期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第二期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同时,由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审核考生的报名条件,对于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三、报名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如无单位公章,须本人签字。
  (二)报名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并有本人签字。
  (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核准登记注册复印件。报名人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复印件要加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章,报名人员是自然人的,复印件由自然人签字。
  (四)报名人员提供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2寸1张,1寸2张。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全市各区县组织报名工作进度,以各区县为单位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两期考试。报名人员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一)第一期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
  全市共设七个考点:
  第一考点:
  北京市海淀职业学校(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75号)
  联系电话:62321164 62321174 62321184
  对应海淀和西城区的报考人员。
  第二考点:
  丰台鸿基培训中心(丰台区小井村395号)。
  联系电话:63845455 63817054
  对应丰台区的报考人员。
  第三考点:
  固村小学(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街道固村)
  联系电话:89361239 89361633
  对应房山区的报考人员。
  第四考点:
  通州区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联系电话:69517774
  对应通州区的报考人员。
  第五考点:
  昌平区城关小学(昌平西环北路西环里小区)。
  联系电话:80110235 80108912
  对应昌平区和延庆县的报考人员。
  第六考点:
  北京怀柔鑫世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怀柔区大中富乐758号)
  联系电话: 89685095 89686603
  对应怀柔区的报考人员。
  第七考点:
  密云县第一小学(密云县育才路2号)
  联系电话:69087756
  对应密云县的报考人员。
  (二)第二期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
  全市共设五个考点:
  第一考点: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联系电话:64918613
  对应东城、崇文、宣武和朝阳区的报考人员。
  第二考点:首钢高级技工学校(石景山区西黄村晋元庄6号)
  联系电话:59805719 59805725
  对应石景山和门头沟两个区的报考人员。
  第三考点:顺义区第一职业学校(顺义府前西路南侧)
  联系电话:81484146 81493027
  对应顺义区的报考人员。
  第四考点: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技术学校(大兴区黄村清源路东口南)
  联系电话:69252868
  对应大兴区的报考人员。
  第五考点: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平谷区新平北路75号)。
  联系电话:89980618 
  对应平谷区的报考人员。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培训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培训教材(含复习题集)和教学光盘,由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组织辖区报名人员培训。培训材料免费发放。
  (二)考试复习内容。主要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理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实际安全管理技能;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的新技术、新规定和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报名人员提交的安全资格申请表、文字材料打印件、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指定专门科室负责考生的报名工作,加强与本辖区报名点的沟通,及时组织人员汇总考生材料,按时完成微机录入工作,并分别于2008年11月27日、12月4日将材料报送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
  (五)报名考生于考试当日凭身份证到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或到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考试成绩;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取《安全资格证书》。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bjsafety.gov.cn)
  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www.bjsafety.org.cn)
附件1:各区县报名地点(略)
附件2: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略)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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