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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组织开展二○○八年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7 生效日期: 2008-10-27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中国电子商务之都”,进一步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3号)精神,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08年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项目,申报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必须是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中小企业应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网站上注册的新收费会员企业。具体申报条件与程序详见杭政办函〔2008〕343号文。
  二、申报要求
  1.对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由企业建设,主要为本企业提供产(商)品的采购、生产、销售、结算等服务的内部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由承担企业在项目完成后提出申请,填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并附项目总结、《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等相关材料,经企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一式5份报送市经委。
  2.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由中小企业填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并附与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签订的协议、网络服务费支付凭据等相关资料,报企业所属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2份)、财政部门(1份)。各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定,提出拟资助资金(全额)计划,填报《杭州市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项目汇总表》,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委。
  3.根据2009年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要求,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2009年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并填报《2009年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汇总表》,报送市经委。
  请各区、县(市)和市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含电子文稿)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经委高新技术产业处,联系电话:85252043、85252013,电子邮箱sjw.gxc@hz.gov.cn。 附件:1.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略)
2.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略)
3.杭州市中小企业通过电子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项目汇总表(略)
4.2009年杭州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汇总表(略)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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