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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2 生效日期: 2008-10-22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新政办[2008]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流感的有效措施。为科学、有效地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最大程度地发挥流感疫苗的防病作用。经研究同意,现将《新乡市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新乡市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一、接种目的
  为加强对全市流感的预防控制,降低发病率,提高相关人群的免疫能力,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制订本方案。
  二、接种原则
  按照“科学预防,依法管理,自愿接种”的原则实施流感疫苗接种。
  三、接种对象及减免办法
  (一)65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资金由各级政府承担。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含离退休)职工免费接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接种费由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基金支付;其他参保人员接种费由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支付。
  (三)3-15岁幼儿和学生实行优惠接种,政府补贴。
  (四)其他人员自费接种。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局负责疫苗接种的统一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接种资金的拨付与监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疫苗的质量监督。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各接种点必须确保疫苗分发时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
  (三)本次流感疫苗接种的时间紧、任务重,市疾控中心要对各接种点开展强化接种技术、方法、操作规程、接种禁忌症告知、副反应处理等专业知识培训,确保接种安全。
  (四)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必须详细询问被接种者既往情况(过敏史、接种史等),务必按照自愿原则,征得本人同意并签署“流感疫苗自愿接种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严格履行必要的程序。
  (五)疫苗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统一组织供应,疫苗价格严格按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豫发改价管〔2008〕756号)文件加价规定,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要加强对疫苗接种收费的督导检查,对擅自提高价格的要严肃处理。
  (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是保证流感疫苗接种顺利实施的关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统一印制流感疫苗接种告知书向社会发放。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流感预防的知识宣传,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与参与。
  (七)华兰生物要确保提供安全有效的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保证制品的质量。
  五、接种副反应的预防与处理
  流感疫苗接种后有可能发生注射部位短暂的轻微疼痛、红肿、低热、不适。一般只需对症处理,不会影响疫苗效果。但对鸡蛋蛋白高度过敏者可发生急性超敏反应,必须高度重视。为慎重起见,各接种点必须配备急救药品,一旦出现异常反应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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