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安委会发[2008]7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9月24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决定国庆节期间开展一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
这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安排。省级检查分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组:煤炭检查组。由省煤炭局和陕西煤监局负责,重点检查煤炭主产区煤矿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整顿关闭情况。
第二组:公安检查组。由省公安厅负责,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第三组:国防工业检查组。由省国防科工委负责,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安全。
第四组: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检查组。由省交通厅负责,重点检查公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车站、码头营运状况、危桥险路治理情况。
第五组:危化品检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情况。
第六组:非煤矿山检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安全情况、尾矿库安全情况。
第七组:建筑施工检查组。由省建设厅负责,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情况。
二、几点要求
(一)各市、县、区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
(二)省级各行业检查组要由现职厅局级干部带队,每组配备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大检查中,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三)各市和省行业检查组要于10月8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