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社区筛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9 生效日期: 2008-09-1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京卫办字[2008]101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卫生部的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的社区宣传与筛查工作,保障婴幼儿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照卫生部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宣教要点》,做好辖区有儿童家庭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1)。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对辖区内有3岁以下儿童的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与登记,按要求填写《儿童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家庭访视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要做到入户走访、入户宣传、入户登记三个100%。
  二、如家庭中有儿童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史,建议家长到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筛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方案》(卫发明电[2008]112号)和《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超声检查流程》的要求,开展对就诊儿童的筛查工作。主要检查尿常规(肉眼或镜下血尿)及泌尿系B超。对有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异常者,要就近转诊到设有儿科的二级以上医院进一步确诊。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筛查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借故推诿,如发生以各种理由推诿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对所有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筛查的儿童,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患儿实行免费医疗的通知》(京卫财字[2008]111号)要求,一律实行免费筛查,筛查所需费用由接诊机构先行垫付,并做好登记和记账工作。
  五、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对食用奶粉患儿症状监测与信息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完善监测流程。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三鹿牌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08]241号)的要求,对就诊患儿的基本信息、食用奶粉品牌、奶粉的购买地和食用时间,食用奶粉后出现泌尿系统临床表现的疾病名称、并发症以及病情等进行监测。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监测信息,并每日通过北京卫生信息网切实做好实时上报工作。
  六、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必须做好人员安排,保证本机构有2名具备B超筛查能力的人员开展筛查工作。筛查人员需经过培训,培训师资由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工作的医院及区县级医院承担,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培训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专项培训工作应在9月22日前完成。
  七、93家对口支援社区机构的二、三级医院除承担培训工作外,要派出至少一名儿科或B超专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主检医师,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筛查工作。
  八、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应该按照卫生部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宣教要点》,组织安排向辖区托幼园所的在园儿童家长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并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同时,要求托幼园所内停止使用有问题的奶制品。
  九、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如发现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不稳定事件苗头,要及时向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与辖区的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患者医疗安全。
  十、各区(县)卫生局要成立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社区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转诊协调工作。对基层机构可能存在的设备、人员缺乏情况,要在区域范围内积极整合资源加以解决。要成立筛查工作专家组,深入到基层,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相关儿童筛查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筛查能力。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致家长的一封信
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近一段时间来,我国发生了因食用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导致部分婴幼儿出现泌尿系统结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地采取措施,并迅速有效地开展了相关患儿的诊疗救治工作。北京市卫生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组织医疗专业人员迅速行动起来,为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了准备。
  希望家长朋友们积极主动地配合我们的工作,做到:
  一、停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政府公布的其它"问题奶粉",避免给婴儿带来伤害。希望年轻的妈妈们,尽可能母乳喂养,作为天然乳汁的母乳,它的营养是所有奶粉无法替代的。
  二、所有食用过问题奶粉的孩子请家长们按照分级转诊原则有序就诊。可先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家庭医生的筛查。当医生发现可疑的临床表现时,将就近转诊到设有儿科的二级以上医院进一步确诊和治疗。当婴儿出现不明原因哭闹、呕吐、腹痛、尿液改变等症状时,要尽快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具体医院名单可登录www.bjhb.gov.cn查询,或通过12320服务热线了解情况。
  三、国家已明确提出对食用过受污染的奶粉婴幼儿实行免费筛查、免费医疗,诊疗费用先由医疗机构垫付。为配合医疗机构做好登记上报工作,请您就诊时一定携带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如孩子没有身份证或户口本的,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四、与问题奶粉相关的医疗咨询也可以拨打12320卫生服务热线。
  五、如您的孩子食用过受污染奶粉导致了疾患,您也不必恐慌。市卫生局专门指定了北京儿童医院、北大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友好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等5家医院作为重症患儿的收治医院。据专家介绍,通过及时救治,"问题奶粉"引起的疾患预后总体较好,即使重症患儿,经过及时救治,绝大多数都是可以康复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孩子的健康!
北京市卫生局
2008.9.19
附件2:儿童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家庭访视调查表
  机构名称:  区(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儿童
姓名
性别
年龄
监护人与儿童关系
监护人联系电话
现住详细地址
有无问题奶粉服用史
服用奶粉时间
是否去医院做过检查
临床诊断
转归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表日期: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此表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访视使用。
  2.此表每日16:00前上报当天发生数,统计周期为前日12:00---当日12:00。
  3.此表需要登陆"北京卫生信息网"直接填报。
  4.第1-6项是基础项,必须填写;
  5.第4项,监护人与儿童关系:①父母 ②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③其他
  6.第7项填写 "有或无",如果填写"有",则填写8-11项;如果填写"无",则不填写8-11项。
  7.第8项,"服用奶粉时间"以"天"为单位。
  8.第11项,"转归情况": ①好转 ②痊愈 ③未愈 
  9.区县名称、中心、填表日期、填表人、联系电话必须填。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