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前教育信息工作管理机构及网络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8 生效日期: 2008-09-08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基[2008]59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发挥信息工作对本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推进作用,现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学前教育信息部(以下简称学前教育信息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学前教育信息部委托管理及收费事宜
  根据沪教委基〔2004〕35号文件精神,市教委继续委托卢湾区教育局承办学前教育信息部。学前教育信息部承担推进本市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各项事务,建设和维护“上海市学前教育网”(下简称学前教育网)。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学前教育信息部将从2009年起不再对学前教育网会员单位收取会员费。
  卢湾区教育局承担学前教育信息部和学前教育网的具体管理工作,并提供工作场所、办公所需设施设备、日常开支等经费,提供工作人员编制并负责人员管理事宜。
  二、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信息部的定位与职责
  根据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已有工作基础,现对学前教育信息部的定位与职责予以明确。
  学前教育信息部是市教委学前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学前教育信息工作的规划与方案;拟定学前教育信息化标准,推动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环境的规范工作;提供统一、标准的学前教育信息化基础平台,满足区县、园所等各个层面的应用要求,实现上海市学前教育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学前教育信息化应用的管理与推进,包括人员培训、区域推进指导、区域应用评估等事宜;负责联合各方力量,合作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应用,开拓相关资源,面向有0-6岁婴幼儿的家庭和学前教育工作者等对象开展信息服务。
  三、进一步发挥学前教育信息网的作用
  学前教育信息网的办网理念和职责是共建共享。为此,学前教育信息部为学前教育信息工作的推进提供网络支持、软件开发、信息存储、技术培训等服务,提供标准化的信息接口,使学前教育网与各区县教育信息网、全市托幼园所的网页实现互通,为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
  各区县教育部门应积极推进本区县学前教育信息工作的发展,对本区县学前教育信息化工作作出规划,指导本区县托幼园所的教育信息化工作,为学前教育工作信息化创造条件,同时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及时提供本区县学前教育动态信息。
  各幼儿园、托儿所、早教机构应积极参与学前教育网的共建共享,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网与信息手段推进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家园联系、社会宣传等工作,并及时提供教育经验与工作信息。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