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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和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安全过冬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15 生效日期: 2008-10-15
发布部门: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阿府办函[2008]22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确保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和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安全过冬,州政府决定在全州灾区县开展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和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安全过冬拉网式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检查
  各县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灾后农房建设质量,确保做到安全重建、科学重建,对灾后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各县人民政府是本次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尽快组织开展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拉网式检查。
  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在建和已完工的农房质量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建选址。按照《四川汶川地震灾后农村房屋恢复重建选址技术导则》要求,重点检查农房建房位置是否避开地震断裂带;是否避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危岩滚石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避开行洪区和洪涝灾害易发区域。
  (二)地基验槽。依据设计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持力层承载力是否满足建筑上部荷载要求;检查房屋地基均匀性;检查地基是否含淤泥、液化土层、软弱夹层。当采用换填地基时应保证换填材料要求及换填质量。
  (三)基础及主体施工。依据建设部《汶川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技术导则》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地震灾后重建施工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规定和规范,重点检查按图施工情况及砖砌、混凝土浇注、重要构件钢筋绑扎、楼板施工等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施工,确保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工序规定。
  (四)建筑材料。重点检查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砖、木材等材料性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水泥、钢材、砖、预制构件应有厂家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检查混凝土、砂浆组成材料质量控制及配合比控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
  (五)抗震构造。应以行业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CJ161)、《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2008修订版)及国家新修订的抗震设计规范为依据,并参照《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SG618-1-4)及《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DBJT20-63)要求,加强农房抗震构造措施的监督和技术指导。重点检查房屋圈梁、构造柱设置,混凝土、木构件支座长度,砌体施工缝留置措施,木屋架连接支撑方式、预应力板抗震构造设置等,以保证房屋整体抗震稳定性。
  二、认真开展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过冬安全检查
  为确保震后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改善和保障入住过渡安置房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各县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对城乡过渡安置房防寒保暖和安全过冬工作进行检查落实。过渡安置房安全过冬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村过渡房。重点是检查督促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的屋顶、维护结构(墙体)、门、窗等防寒保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农民自建过渡房用水、用电是否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农民自建过渡房是否有效避让地震、地质、洪涝等灾害,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农民特别是高半山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是否能抵御寒风、雨雪袭击,确保安全过冬。
  (二)城镇活动板房过渡安置点(包括学校、卫生等用房)。按规定是否完善活动板房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并通过项目验收合格;给排水、供电、通讯、道路、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防火、防雷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套到位;集中安置点是否建立专门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制定规章制度,强化用电、用燃气、用煤、用火管理,确定维修服务队伍负责活动板房、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和受灾群众过渡房安全过冬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是各县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好检查工作。各县、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有关工作,千方百计保障灾后农房重建质量措施、城镇居民活动板房和农村过渡房保暖措施,抓好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农房重建质量安全,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二)落实责任,认真检查,及时整改。各县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成立多个检查组,分片区包干负责,到村到点到户对农房重建质量安全和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安全过冬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采取现场实地逐户检查,对照设计图纸、查阅技术资料、询问质量有关情况、施工单位(工匠)填写受检项目表格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高半山、高寒区农村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措施的落实:一是屋顶是否覆盖有秸秆等保温材料;二是屋面与墙体连接是否密实防风;三是墙体是否采用筑土墙、砖石彻筑、竹浆板或竹笆片内外抺泥等具有一定防风保温效果的措施;四是门、窗安装是否与墙体连接密实;五是取暖燃料、设施及取暖方式是否落实和安全可靠;六是过渡房的配套设施是否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七是过渡房能否抵御暴风、暴雨、暴雪侵袭。检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农房质量安全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影响受灾群众安全越冬的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四、督查督办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近期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县于10月25前将检查落实情况报送州抗震救灾既灾后重建指挥部城乡重建办(联系人:周蔺,电话:6332610,传真:6332609,邮箱:cxcjb8@163.com)。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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