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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15 生效日期: 2008-10-1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哈质技监发[2008]1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及豆粉、豆乳粉等产品进行专项抽查和抽样检验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安排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验的产品名称: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及豆粉、豆乳粉。
  二、检验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及豆粉、豆乳粉产品中的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乳粉中阪岐肠杆菌。
  三、承检单位:婴幼儿配方乳粉阪岐肠杆菌检验由国家乳品检验中心承担;豆粉、豆乳粉产品中的三聚氰胺检验由黑龙江省质检院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检验由哈市质检院承担。
  四、抽样时间:从现在起每月的20日前各单位统一将检验产品直接送至承检单位,同时将抽样产品明细表(附后)报市局食品处。对未能抽取样品的企业和产品要做出文字说明并上报市局食品处。
  联系人:刘屹
  联系电话:82805539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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