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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办学前班过渡幼儿园审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4 生效日期: 2008-08-14
发布部门: 辽宁省抚顺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抚教发[2008]58号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辽宁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前全省取消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城市小学举办的学前班向独立的三年制幼儿园过渡,农村小学举办的学前班向独立的二年或三年制幼儿园过渡”。为落实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抚顺市教育局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市取消小学附设学前班,有条件举办幼儿园的学校按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要求提出筹设幼儿园申请,经过主管部门初审同意,按照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进行筹设准备(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筹设就绪正式向主管部门提出办园申请,按照申办幼儿园的程序履行相关手续,经审查符合办园条件的准许登记注册。未经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市教育局备案,任何学校在秋季开学不得以办幼儿园为名,擅自招收学前儿童从事教育活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抚顺市校办学前班过渡幼儿园审批条件
  一、园舍建设
  1.幼儿园园舍应独立设置,具有3个班以上规模,楼房建筑不超过4层。园舍建筑安全、卫生、实用。规模较小的(如3个班)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2.幼儿园按照3个班设置,必须保证有400m2以上的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确保大型玩具的摆放和班级独立活动空间充足;必须有30米长直跑道和幼儿玩沙、玩水设施。
  3.活动室每班一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m2,(如活动室与寝室兼用,使用面积应达80m2),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进餐之用。活动室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无污染,采光系数为1:5(窗户总面积/活动室总面积),室内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活动室墙面应有展示教具、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4.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2左右,内设大小便槽或不少于4个的坐蹲式便器和不少于6个水龙头的盥洗池,厕所和盥洗间应分间或分隔。
  5.衣帽、教具贮藏间使用面积6m2左右,在活动室的前厅,供贮藏中、小型教玩具、幼儿衣被鞋帽等物之用。
  6.综合活动室使用面积在60-90m2,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设多个综合活动室。
  7.办公室包括园长室、教师办公室、财会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人均使用面积3m2左右,总计使用面积在60m2左右。
  8.资料兼会议室全园设一间,可与其他房间兼用,使用面积在20m2左右,供教职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开会及对外接待,制作、陈列教具之用。
  9.保健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在14m2左右,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之用。
  10.晨检、接待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在12m2左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11.贮藏室全园使用面积在40m2左右,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之用。12.传达室全园使用面积8m2左右,供门卫人员值班及收发之用,规模较小的幼儿园也可与晨检、接待室合用。
  13.教工厕所全园使用面积10m2左右,供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无条件的也可在幼儿卫生间中分隔设置。
  14.厨房合理设置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操作间和洗消间,使用面积在60-80m2之间。
  二、设备设施
  1.每班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床和便于取放的开放式玩具柜、图书架。幼儿每人一床位,每人二巾一杯,配有电视机、VCD、钢琴(手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饮水设备等。
  2.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的要求,配备种类较多、数量足够、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每班平均有20~30套玩教具<含自制>)、图书(人均图书5册以上)和材料;全园有大型运动器械5件以上,小型体育用具4种以上。
  3.每位教师至少配备一套教材,全园配有数量充足的教学用具、资料。供教师使用的幼教专业杂志不少于5种,各种幼教专业图书、资料,教师人均不少于8册。
  4.有符合要求的卫生保健设备:器械柜、诊视床、身高体重仪、体温计、听诊器、幼儿视力表、外伤处置药品、紫外线灯、消毒柜等消毒用具。有饮水、流水洗手等设施。
  5.厨房配备炉灶、蒸箱、消毒柜、冰柜及数量充足的厨房用具、幼儿餐具。
  三、保教队伍
  1.管理人员:三个班的幼儿园一般设园长1人;专任教师每班2人;保育员每班1人;炊事员配1-2人;保健医1人;专职财会1人。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安排采买、维修、保安等勤杂方面工作的工勤人员。
  2.幼儿园园长必须具有中幼师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决策水平及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教师应具有中幼师以上学历或获得幼儿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4.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工作培训,能胜任保育工作。
  5.保健医具有中等医务专业毕业程度,并取得岗位合格证书。
  6.炊事员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受过专业培训,并具有等级证书。
  7.财务人员要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四、卫生保健
  1.幼儿园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
  2.认真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身体发育状况评价档案。按有关规定对幼儿和教职工进行体检,做到幼儿入园前体检率达100%。
  3.建立卫生保健、消毒、隔离等制度,建立建全卫生保健各项统计资料档案,搞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预防工作,无法定传染病流行和蔓延。
  4.有严格的伙食管理制度,幼儿食品采购渠道合理,安全卫生。实行幼儿代量食谱,做到每日三餐一点。
  5.建立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实行由幼儿园园长负总责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幼儿安全联防制度,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幼儿园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能与当地公安机关、家长、社区联防,确保幼儿安全。
  五、幼儿园的教育教学
  1.按幼儿年龄特点和幼儿教育规律,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健康、社会、语言、科学、艺术五大教育领域内容,拟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2.创设良好的教育与生活环境,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灵活设置运动、角色、益智、阅读、科学、美术和建构等活动区域,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
  3.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坚持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的水平上发展。
  4.选用经辽宁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学前教材,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坚决克服“小学化”倾向,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测验和考试。
  5.制定园本教研及培训计划,提高幼儿园的保教水平。
  六、行政管理
  1.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端正办学思想,不以盈利为目的。
  2.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建立幼儿园管理档案。
  3.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如实向上级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4.建立与社区、家庭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园共育作用。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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