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教[2008]280号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直属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残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及时将应届残疾毕业生转入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中,市教育局、市残联决定从2008年开始对全市每年应届毕业的残疾学生开展就业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衔接对象
具有深圳市户籍,年满16周岁(截至每年7月1日)的高校、中专技校、高中或初中毕业以及因各种原因辍学、肄业的残疾学生(以下简称“残疾毕业生”)。
二、衔接时间
每年4月份为残疾毕业生的调查统计时间,7至8月份为残疾毕业生就业前培训时间。
三、残疾毕业生情况统计和就业服务
(一)各高校、中专技工学校、中学应于每年4月份前了解本校应届毕业生中有无本市户籍残疾人,准确统计好人数。有本市户籍残疾毕业生的学校,要主动了解残疾毕业生的毕业去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升学或就业指导。
(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报送来的残疾毕业生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并主动联系有就业愿望的残疾毕业生,对他们进行职业评估和职业指导,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合适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好就业推荐和援助工作。
四、统计资料报送方式和时间
统计资料统一采用填写《深圳市残疾人毕业生登记表》的方式报送。
(一)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和市教育局直属有关学校将当年残疾毕业生统计情况汇总后,于每年4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汇总的数据送市残联。
各高校统计情况报市教育局高教处,联系人:赵立平,联系电话:82105652;电子邮件:zlp@sz.gov.cn。
各中专、中职学校统计情况报市教育局职成处,联系人:冯迪新,联系电话:82105674,电子邮件:szebfdx@yahoo.com.cn。
各区教育局及普通中学统计情况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周荣宇,联系电话:82105658,电子邮件:jjc2085@126.com。
(二)其它非市教育局直属有关学校直接将当年残疾人毕业生统计情况于每年4月30日前送市残联。
(三)2008年统计资料报送时间: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其它有关学校于2008年9月20日前完成相关统计,并按上述报送方式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市残联。市教育局于9月30日前,将有关汇总数据送市残联。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学校、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此项工作的协商,各司其职,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残疾毕业生就业衔接的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学校在开展残疾毕业生调查统计工作中,要注意到残疾人的心理特点,做到个别通知、个别征询、个别指导,尽量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开展。
(市残联联系人:欧阳先生,电话:83263286、83262871,传真:83264271,E-mail:ouyeng2@hotmail.com,地址:福田区梅岗南街笔架山管理处综合服务楼南楼210房)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深圳市残疾人毕业生登记表
年月日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
户籍市区街道民族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邮编
残疾类别残疾部位残疾证号
文化程度毕业学校及专业
有何特长或爱好升学或就业
职业培训意向
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项目
□全日制上课□周末休息日上课□晚上上课□1至3个月□3至6个月□6至12个月
就业意向(打算升学者不用填)
岗位要求月薪要求工作地点要求
□1000元-1500元□1500元-2000元□2000元以上□居住地附近□本区内□本市内
学习经历(从小学开始填写)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
说明:
1.填写人要如实填写该表,根据学校要求按时上报;
2.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毕业生于毕业后的一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理就业登记。
福田区:福星路83号1栋1单元,联系电话:82501192;
罗湖区:太宁路147号1楼,联系电话:25612995;
盐田区:径口村63号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1楼,联系电话:25367555;
南山区:桃园路区委大楼1318,联系电话:26542063;
宝安区:宝城7l区留仙一路残联综合大楼一楼,联系电话:27864966;
龙岗区:海关大楼14楼1431B,联系电话:28949211;
光明新区:光明碧翠路1号3楼,联系电话:882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