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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及其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4 生效日期: 2008-08-0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劳社就管[2008]3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90号)和省厅《关于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劳社就管2[007」23 号)要求充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通过建立和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提前实现并始终保持全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截至今年6 月末,全省累计帮扶零就业家庭4027户,帮助5359人实现再就业。
  今年6月,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在解决问题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机制,研究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保底就业办法,省厅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中既发现了各地许多富有特色的经验做法,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稳定性有待提高,就业人员中灵活就业人数占51% ;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仍需加强,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人员中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人数只占64%和14% ;市、县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力度仍有差距,特别是县(区)财政投入资金少、岗位补贴标准偏低;零就业家庭基础数据台账和跟踪服务记录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等等。
  为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即时帮扶机制,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保底就业,现对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及其高校毕业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力度,提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稳定性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719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的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除了继续开发社区服务、社会服务岗位外,还要把公益性管理、公益性事业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当前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各地要优先把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作为公益性岗位,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安置一批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及其高校毕业生,既保证其稳定体面就业,又能解决基层平台人员不足的矛盾。
  二是要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各地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水平和岗位性质,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公益性岗位的待遇水平,增强公益性岗位吸纳能力和吸引力。三是要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各地要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公益性岗位范围和岗位补贴标准。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管理和公益性事业岗位应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扎口管理,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并按规定统一拨付岗位补贴资金。
  为加大对各地零就业家庭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资金支持,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岗位补贴资金,省厅将根据各地公益性岗位范围和补贴标准,以及岗位补贴实际使用情况,对各地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二、建立保底就业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就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绿色帮扶通道,对零就业家庭中有高校毕业生的,要优先对其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通过政府购买岗位保底就业等办法尽快帮助其实现就业。一是把适合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会管理类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并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稳定性和体面感。二是购买预留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岗位作为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作为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保底岗位,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即时安置就业。
  三是采取“1十1”政策打包措施。即安置一个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安置单位一整套优惠扶持政策,提高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并切实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政策。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就业工作。选择具有一定条件和规模的企业,作为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培训基地,对愿意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优先安排见习,并发放生活补贴,实习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就地安置。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落实优惠扶持政策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上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优惠扶持政策。对已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要积极主动帮助落实各项政策,提高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稳定性。被企业吸纳的,应主动告知企业可享受的政策和申报享受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帮助企业落实政策。对实现灵活就业的,街道、社区要上门主动宣传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要帮助其申报享受社保补贴,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各地对去年以来已帮扶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要进行一次疏理,对凡是应享受而未享受的,要在一个月之内帮助其落实政策。今年省厅将把零就业家庭人员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进行重点督查。
  四、完善基础台帐,强化动态管理
  各地要健全和完善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对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7〕90号文件和省厅苏劳社就管[2007]23 号文件规定的“六清”要求,完善台帐内容,同时建立纸质台帐和电子台帐,并实时更新电子台帐。各市要制定全市统一的零就业家庭数据台帐样式,零就业家庭基础数据台帐内容应包括申报认定时间、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援助帮扶措施、参加培训情况、就业时间、就业去向、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跟踪服务情况等。对被单位吸纳的,要注明签定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灵活就业的,要详细注明从事工作的内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及实际收入状况等。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对零就业家庭就业人员进行动态跟踪服务,特别是对灵活就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就业状况,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扶持其稳定就业,并将跟踪服务情况作详细记录。各市在评估认定“充分就业社区” 时,要把零就业家庭基础台帐是否完备作为重要内容。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
  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强化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要定期对县(市)、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推动促进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扎实开展。
二00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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