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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21 生效日期: 2008-07-21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安函[2008]24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已进入夏季施工高峰期,酷暑高温,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加之雷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频繁,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落实各方责任
  夏季历来都是我省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7月份以来,我省已接连发生了4起施工安全事故,其中1起还是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对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各方要予以高度重视,不得有丝毫松懈,必须把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力争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分析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周密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安全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和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加强酷暑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全省施工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等工作,设专人负责跟踪措施的落实,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一要妥善安排施工计划,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高温期间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二要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特别是气温达到35°C以上时,要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期露天作业,宜采用'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午休延长'等措施;三要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定期供应凉茶等清凉饮料;四要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五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六要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七要做好年纪较大(50岁以上)、身体状况不佳人员的施工作业安排,适当减轻工作强度,严格控制在高温烈日下从事高空、深基坑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工作,防止中暑事故发生。
  三、加强预警响应,妥善处理突发事故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等部门联系,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向施工、监理单位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并通过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将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专人跟踪预防措施的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四是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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