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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成人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17 生效日期: 2008-07-17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哈教职改字[2008]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成人高等院校,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发[2008]82号)和省教育厅黑教职改字[2008]4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及哈职办[2008]40号《哈尔滨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成人高校的实际,为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涉及的主要政策文件
  1.《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8]82号)
  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黑教职改字[2008]3号)
  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黑教职改字[2008]4号)
  上述文件将今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希望各单位能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给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二、今年出台的新政策和新规定
  1.在申报条件方面
  (1)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具体按《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黑教职改字[2008]3号)要求执行。
  (2)关于申报高校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申报主治医师的人员,要求其外语和计算机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内合格标准。具体按《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黑教职改字[2008]4号)执行。
  2.在评审标准方面
  今年省里对新闻系列的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今年凡申报新闻系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要认真按新的《评审标准》做好推荐和评审工作,具体请按省人事厅黑人发[2008]115号文件执行。
  3.在评审办法方面
  新增了新闻系列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省人事厅黑人发[2008]82号文件要求,今年在原规定的专业技术系列和职务级别范围基础上,还要在新闻系列晋升正高级职称时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请按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省人事厅文件规定,到目前为止我省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专业技术系列及其职务级别有:
  ①卫生系列正高级和副高级;
  ②出版系列正高级和副高级;
  ③经济系列高级;
  ④会计系列高级;
  ⑤统计系列高级;
  ⑥新闻系列正高级。
  请各高校对本校涉及晋升上述系列职务人员一定要按系列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按时组织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参评人数
  1.搞好科学合理设岗。做好科学设岗,是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即将实施的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科学设岗,势在必行。各高校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核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限额内,按学科、专业搞好设岗,制定设岗方案;已经制定了设岗方案的,应按照变化了情况做进一步完善;没有制定设岗方案的,必须在搞好科学合理设岗的前提下,方可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认真计算空余岗位。根据设岗方案和已聘任情况,计算出空余岗位数量。
  3.合理确定参评人数。对于空岗情况,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和学科、专业发展目标,有计划地科学使用。要充分考虑队伍的职务、年龄、学历、学缘、知识结构和梯队、团队建设等因素,以实现教师队伍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严把推荐和评审质量关
  (一)组织有关人员全面熟知评审标准
  去年,省里对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今年又对新闻系列《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其他系列均继续按省人事厅2001年颁布的《黑龙江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1]92号)执行。这个标准是按不同系列分别制定的。各院校可以将其中有关系列评审标准印发给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让大家全面熟悉和了解评审标准,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下面就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标准强调说明如下:
  1.要求申报者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且具有学士学位。根据我省目前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经请示省人事厅同意,各高校在推荐和评审时,对学历要求,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本科院校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掌握,二是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可以按省教育厅黑教职改字[2002]1号文件规定掌握,即:1997年及其以前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而无学士学位者,在申报高校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若其他条件具备,可按达到规定学历对待;1998年及其以后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者,在申报高校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要求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2.论文是必备项。要求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而且均为第一作者。凡在专集、增刊、论文集及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译文,或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或论文“大样”,或内容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不对口的论文,以及只有论文证书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均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
  3.要求教授和副教授必须有科研经历。其中申报副教授者,在任现职以来必须参加过市(地)、厅(局)级科研项目;申报教授者,在任现职以来必须主持过市(地)、厅(局)级科研项目。科研项目必须结题并通过相应部门组织签定后方为有效。对于比较大的课题,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在推荐时可视为有效。上述科研项目,申报者必须提供相应部门的科研项目申请书(或项目审批通知书)和科技成果鉴定书(原件)。
  4.关于《评审标准》中“业绩成果”方面的补充规定
  (1)将专利纳入“业绩成果”
  根据省人事厅黑人发[2006]41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所获专利纳入全省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并要求专利内容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必须相符。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
  ①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在“业绩成果”中补充:
  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共同发明设计人)。
  ②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在“业绩成果”中补充:
  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③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业绩成果”中补充:
  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均为第一发明设计人),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以上获专利情况,在评审标准的“业绩与成果”中不是必备条件,与其他方面成果一样,是条件之一。在评审时,专家以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正式核发的专利证书原件为准。
  (2)关于高职高专院校应用技术教学成果的使用
  ①应用技术教学成果范围:该项目是指在各行业中技术上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的成果和将管理科学的某些原理应用于各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并能创造出经济效益的项目。
  ②立项和评奖办法: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应用技术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教高[2006]115号),每年定期组织立项、结题、评奖工作。
  ③成果使用:凡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结题的应用技术教学方面的项目,均可作为申报副教授和教授的科研经历;省级应用技术教学成果奖,在评聘教师职务时,等同于相应的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即:省级一等奖,可作为申报教授的成果之一;省级二等奖,可作为申报副教授的成果之一。
  (二)要认真进行申报资格审查,严把推荐关
  高校在推荐时要按标准中规定的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在申报资格审查时,请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学历、现职务任职年限、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对经成人教育后取得规定学历人员,要求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否则不能申报。
  2.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门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考核结果等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量和等级要求,其中,考核结果每年均达合格以上,即可申报。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学一票否决”制度,教务部门要对教学工作量的填写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由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3.申报高校教师职务者,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上报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要有效,要达到规定的数量或等级。其中对著作的参编情况,要求在书的前言中或相应位置必须注明参编章节和数量,否则无效。编著主编和副主编合计名次为前3名的有效。
  5.要求申报者所申报职务与现岗位必须相符。
  (三)严格执行程序,保证公平公正
  在推荐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要实行“五公开、一展示、一测试”,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在业务方面,要重点看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不搞论资排辈。
  五、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要求
  (一)外语要求
  1.范围
  除中小学教师以外的其他所有系列,在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均须参加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其中,从事外语教学和翻译工作者,要考第二外国语。
  2.成绩要求
  (1)高级:所有申报评聘正、副高级职务者,其外语成绩最低达到省内通用标准。
  (2)中级:对于申报评聘高校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医学院校附属临床教学医院主治医师的人员,要求其外语成绩必须达到省内通用标准,对于申报评聘其他中级职务人员,其外语成绩可以不及格(获零分者不能申报)。
  3.成绩有效期
  (1)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评聘正、副高级职务时,成绩一直有效;在申报评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和主治医师(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时,成绩一直有效;
  (2)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申报评聘正、副高级职务时,成绩两年内有效;在申报评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和主治医师(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时,成绩两年内有效;
  (3)取得考试成绩(含不及格成绩)在申报评聘中级职务(不含申报评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主治医师)时一直有效。
  4.外语免试
  (1)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①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②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
  ③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④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⑤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⑥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⑧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
  ⑨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
  ⑩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⑾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⑿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2)免试办法:符合上述免试条件人员,须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学校审查,报其主管市(地)人事局或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该表贴在《评审表》主表的最后一页“外语考试成绩单粘贴处”,将符合免试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放在评审材料袋里。
  (3)免试证件的有效期:具备免试条件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务时,证件一直有效。
  (二)计算机知识要求
  1.范围
  除中小学教师和艺术系列以外的其他所有系列,在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均要求参加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的职称计算机知识统一考试。
  2.成绩要求
  (1)高级:所有申报评聘正、副高级职务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内合格标准。
  (2)中级:对于申报高校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医学院校附属临床教学医院申报主治医师的人员,要求其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省内合格标准,对于申报其他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计算机成绩可以不及各(获零分者除外)。
  3.成绩有效期
  (1)取得的两个模块国家级合格成绩,在评聘正、副高级职务时,成绩一直有效。
  (2)取得的省内合格成绩或两个模块省级合格成绩,在评聘正、副高级职务时,成绩两年内有效;在晋升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晋升主治医师职务时,成绩两年内有效;
  (3)取得的考试成绩或两个模块省级考试成绩(含不及格成绩),在晋升中级职务(不含晋升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晋升主治医师)时一直有效。
  4.计算机知识免试
  (1)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高、中级职务时,可免于计算机知识考试:
  ①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②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③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④取得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
  ⑤取得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科以上合格证书的;
  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⑦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⑧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2)免试办法:符合上述免试条件人员,须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学校审查,报其主管市(地)人事局或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该表贴在《评审表》主表的最后一页“计算机考试成绩单粘贴处”,将符合免试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放在评审材料袋里。
  (3)免试证件的有效期:具备免试条件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务时,证件一直有效。
  六、关于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
  进行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是对所有申报教师职务者提出的特殊要求。
  1.测试对象范围
  在高校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任职资格者(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评分标准》(黑人发[2003]62号)。
  3.测试办法及成绩确定
  (1)凡是已建立了规范的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制度的高校,仍按学校规定的考核内容和办法进行测试。对涉及申报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者,可直接使用学校本年度的考核评估结果,不必再重新测试,以减轻基层单位和教师的工作负担。
  (2)对于没有建立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制度的高校,必须按省里统一规定的内容和办法进行测试。
  为了缩小测试人数,减轻测试工作量,各高校可在院(系)初步确定推荐人选后,再进行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而且测试工作可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委托教师所在院(系)组织同行专家通过听课的方式进行测试。
  4.成绩单的使用
  各院校必须将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或考核评估结果填入《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表格样式详见黑人发[2003]62号文件)中,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贴在《评审表》主表的相应处,必须贴成绩单原件。
  七、关于同级改职问题
  (一)申报条件
  1.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
  2.到新的岗位履行相应职责满一年;
  3.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岗位不相符;
  4.申请者必须具备拟改系列相应职务所要求的申报条件:一方面,要求现任职务前后成果累计要达到拟晋职务所要求的标准;另一方面,岗位发生变化后必须有正式发表的关于本学科领域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等。
  (二)申报程序
  1.非开考系列
  申报同级改职人员必须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经学校同意签署意见后,附现职务《评审表》和学历证书原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送相应评委会进行评审。
  2.开考系列
  若拟改职务系列为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在申报同级改职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中级:中级及其以下职称,必须直接通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不允许通过评审的办法获得。
  (2)高级:须先通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拟改职务系列中级技术资格,然后再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关于同级改职人员外语和计算机问题
  1.申报者在晋升现职务时若已经按要求参加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统一考试,且达到了当时省里规定的成绩要求,本次申报同级改职,可以没有外语和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
  2.申报者在晋升现职务时,没要求有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成绩,而现在拟改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必须有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则申报同级改职者必须提供外语和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
  3.申报者在晋升现职务时已有外语知识要求,但没有计算机知识要求,而现在拟改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必须有外语和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则申报同级改职时必须按拟改职务任职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
  高级讲师申请改职为副教授者,若高级讲师是2002年及其以后晋升的,则不用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在此之前晋升的,则必须提供职称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
  (四)上报评审材料的特殊要求
  申报同级改职人员除按正常要求上报评审材料外,还要上报《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要求在上报评审材料之前必须办理完有关审批手续;改职后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时须上报改职前《评审表》和改职后的《评审表》及《资格证书》原件。
  (五)关于改职人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1.对于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者,改职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2.改职后满一年者,才能允许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3.改职人员晋升高一级职务时,改职前后的学术成果可以累计计算,但在评审时主要以改职后的业绩和成果为主。
  八、关于严格掌握学历要求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黑教职改字[2008]4号文件规定,从今年起,在高等学校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要求达到规定的正常晋升的学历或学位要求,原则上不搞按学历破格晋升。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已纳入自主聘任范围,这一原则必须坚持,不能突破。否则,其聘任结果,省里不予备案。
  九、关于后取得学历和学位问题
  根据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客观需要,经请示省人事厅同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凡经成人高等教育后取得的学历和学位,在高校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求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否则按未达到规定学历或学位要求处理。
  希望各高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取得有关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并在推荐过程中按上述规定严格掌握。
  十、关于呈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各级各类教师均使用《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全省高校教师申报各级教师职务,均使用《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填表时请广大教师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和每页最下边的注解。
  申报教师以外其他所有系列(包括科研、实验、工程、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均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规格均为B5版面。
  (二)关于《评审表》中有关项目的填写
  1.主管部门及其代码
  省里统管的普通高校(包括部属普通高校)其主管部门均填省教育厅,代码为A06;齐师专、鹤岗师专、职业技术学院和成人高校的主管部门分别填写其主管市(地)人事局或主管厅(局)及其代码;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代码填写A92。
  2.关于学历的填写
  对于取得多个学历的教师,首先将最高学历和学位填写在《评审表》的第1页“基本情况”栏,然后将高中以后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按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在《评审表》的第2页“学习经历”栏分行填写。其中将培训、进修、留学等学习经历也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在“学习经历”栏内。
  3.申报教师职务者,必须在《评审表》的相应栏内填写自己所具备的教师资格名称及其证书编码,并将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装在评审材料袋里。
  4.“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的同意票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才允许上报。
  (三)对评审表的份数要求
  《评审表》一式三份,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必须贴在主表的相应栏内。有关审查表和特许批件也必须粘贴在主表的“填写说明”处。
  (四)有关材料统一装订
  要求每位申报者将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聘任证书等统一装订在一起,将多本发表论文的学术刊物装订在一起,将科研立项申请书、鉴定证书、科研获奖证书等装订在一起。以上可以分别形成证书专集、论文专集、科研专集等,避免丢失,也方便专家审阅。
  (五)对材料袋的要求
  关于材料袋,各院校要尽量做到统一。要统一制做封底,在封底上要注明学校、学科、姓名、拟申报职务。多袋的,必须捆在一起,并注明一共几袋。
  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审核、审批有关材料。若出现延误上报材料事故,责任自负。 哈尔滨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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