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8]105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改造田湾核电站中压安注箱安全阀的入口管道的函》(苏核发〔2008〕27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改造田湾核电站中压安注箱安全阀入口管道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申请中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田湾核电站中压安注箱安全阀入口管道改造,保证机组运行安全。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